侯马市2016年招聘教师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侯马市2016年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核准申请的批复(临人社函【2016】358号),经侯马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为侯马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0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图片不清晰,待官方正式发布后上传)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类类同。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市教科局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1月2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如无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受聘后须在一年内考取,否则聘用单位予以解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须达到二级乙等)、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缴费:报名费10元,考试考务费100元,合计110元。
5、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登记表上贴1张,交4张)。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侯马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教科局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临汾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教科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占30分,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由市教科局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1)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命题由市教科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课试讲和答辩(讲课占70%,答辩占30%),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运城新绛县招聘教师及其他事业单位人员141名公告
2、服务基层人员岗位按比例已从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总数提出,此次招聘不设服务基层人员岗位。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10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公布招聘方案,在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薄等无效)、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新绛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并逐项填写,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费及考试考务费100元。
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参照2016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因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9号、20号文件精神,报考县委党校、高中教师等要求高学历的岗位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药卫生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三泉镇卫生院,泉掌镇卫生院卫生管理类专技岗位除外)。
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6日
医院:2017年1月11日—1月12日
中小学教师:2017年1月13日—1月14日
其他岗位:2017年1月15日—1月16日
每天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会议室
(2)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写),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发放时间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县人社局信息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发放地点: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笔试),笔试与其他岗位同时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报考新绛县委党校、新绛二中、职教中心研究生岗位和乡镇财政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金融中心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为本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县人社局信息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长治屯留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屯留县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子女。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贫困家庭子女限屯留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当天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吸毒史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等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通过公开招聘到我县工作在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网址为:www.tunliu.gov.cn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屯留县职业中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岗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认真填写《屯留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隐瞒在编在岗工作经历,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均在报名期间内现场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明确专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人社局监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屯留县贫困家庭定向招聘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岗位调整情况将在屯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可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5:30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毕业证、报到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贫困家庭子女需县扶贫办出具证明材料。
3、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贫困家庭子女免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七、考试:县财政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新闻记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公证处等岗位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播音员岗位通过试镜+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试镜方式为目测和读稿,专业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
幼儿教师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中医师、护士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
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新闻记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公证处专业科目为《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播音员试镜和专业测试由广播电视台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2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屯留县职业中学
6、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
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比例重新确定拟招聘人数。播音员试镜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行专业测试,播音员专业测试要求达到1: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016年古县政府、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6年古县政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16年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核准申请的批复》(临人社函〔2016〕36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3、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非全日制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学历。
4、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 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的办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资格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 1月6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大厅。
4.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申请报名。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指定学历认定查询网站的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一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一红色底版,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序号等信息,并于报名时提交电子照片);
(4)非在职人员需出具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存放);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报名表的填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相符。大学生“村官”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6.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按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7、收费标准:根据临发改价格发〔2016〕465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100元,实行现场缴费。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查
本次考试在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并报市人社局批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人社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及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分综合类岗位、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其中: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将在古县电视台、古县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公布。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与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相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由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七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以上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审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由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古县电视台、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核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7-8322138
附件1:《2016年古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特别声明:
1、《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在古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xian.gov.cn)下载(内附有填写示例及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提前填写完整并用A4纸打印,现场报名时交工作人员审核。
2016年古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3、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非全日制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学历。
4、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 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的办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资格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6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大厅。
4.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申请报名。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指定学历认定查询网站的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一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一红色底版,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序号等信息,并于报名时提交电子照片);
(4)非在职人员需出具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存放);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报名表的填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相符。大学生“村官”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6.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按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7.收费标准:根据临发改价格发〔2016〕465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100元,实行现场缴费。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查
本次考试在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及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类岗位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将在古县电视台、古县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公布。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及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与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相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由县委组织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七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以上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审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由县委组织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古县电视台、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核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7-8322138
附件1:《2016年古县(党群)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特别声明:
1、《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在古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xian.gov.cn)下载(内附有填写示例及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提前填写完整并用A4纸打印,现场报名时交工作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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