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霖娱乐签约_怎么签约网红公司

第三方分享代码
hacker 2年前 (2022-08-02) 黑客接单 17 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5-7-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致: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发行人”、“高斯贝尔”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进行法律核查,出具 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和《湖南启元律 师事务所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之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湖南启元律师 事务所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之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湖南启 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 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湖 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本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141478 号 5-7-1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所附《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之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职精神,就《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期间反馈意见中涉及需由律师发表意见的有关法律事项的变动情况,出具本法 律意见。本所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有关内容进 行的补充与调整,对于《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未发生变化的事项、关系或 简称,本所将不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重复描述或披露并重复发表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术语,除另有定义或注明外,与本所出具的 《律师工作报告》所使用的简称术语或定义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 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 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必备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四)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 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五)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 5-7-2 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 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 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 有效。 (六)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 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 意义务。 (七)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根据发行人、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 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 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 信评级报告等专业文件以及中国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某些数据及/或结论 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任何明 示或默示的保证及/或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九)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7-3 一、规范性问题: 1、孙二花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刘潭爱先生的配偶,并持有发行人 2.13% 股权。本次发行前,刘潭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19%的股份,并通过高视 创投间接控制公司 8.63%的股份,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未将控股股东配偶孙二花认定发行人共同实 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实际控制人认定相关规则的要求。请保 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等文件并对 刘潭爱、孙二花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 (一)认定刘潭爱为实际控制人的理由 报告期内,刘潭爱直接持有发行人 37.19%的股份,并通过高视创投间 接控制发行人 8.63%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45.82%的股份,远高于发行 人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且报告期内刘潭爱一直任发行人董事长,刘潭爱对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以及 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上具有重大影响。 据此,本所认为,刘潭爱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是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 (二)不应将孙二花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孙二花仅持有发行人 2.13%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低,对发行 人决策无重大影响力;且报告期内孙二花未在发行人处担任任何职务,孙二 花除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外未参与发行人实际经营和决策,从公司实际情况 判断,孙二花不应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未将孙二花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2007]第 1 号》的要求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5-7-4 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以下简称“《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 1 号》”)第三条的规定,主张多人共同拥有 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三)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 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 根据本所律师对孙二花及刘潭爱的访谈确认,孙二花与刘潭爱之间虽具 有婚姻关系,但二人之间并未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明确双方的 共同控制关系,双方分别独立行使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据此,本所认为,不将孙二花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2007]第 1 号》的要求。 (四)不存在规避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的情形 经核查,孙二花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不存在不将孙二花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以规避股份 锁定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未将控股股东配偶孙二花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 人是合理的,符合实际控制人认定相关规则的要求。 2、2010 年 12 月,中兴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和财富 同超向发行人增资。(1)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历次股权变 动的原因:历次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原股东的关系, 说明股权定价方式、受让方的资金来源;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 2010 年引入的中兴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和财富同超等五家法人 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股东构成,前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行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发行人 股东对外投资情况,发行人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与 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行业,或与发行人从事行业为上下游关系的情况,与 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说明自然人股东的任职履历等个人简 历情况。 5-7-5 回复: 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材料及发行人企业股东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文件,取得了企业股东出具的说明文 件及自然人股东填写的《情况调查表》,并访谈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潭爱。 经核查, (一)说明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历次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原股东的关系,说明股权定价方式、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2002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股权变动情况 刘丙宇、孙二花分别将所持高斯贝尔有限 21 万元、29 万元出资额转让 给刘潭爱。 (2)股权变动原因 刘潭爱认为郴州市的商业政策环境优良,加之刘潭爱系郴州本地人,看 好高斯贝尔有限在郴州的发展。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新引入股东为发行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新引入股东刘潭爱与原股东孙二花为夫妻关系;刘潭爱与刘丙宇为创业 合作伙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股权定价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原价转让。 (6)受让方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未实际支付,由刘潭爱于 2002 年 5 月高斯贝尔有限 第一次增资时代刘丙宇、孙二花支付增资款的形式履行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 支付义务。 5-7-6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的决议; ②刘丙宇、孙二花分别与刘潭爱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③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2、2002 年 5 月,第一次增资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 万元,其中刘潭爱增资 50 万元,刘 丙宇增资 21 万元,孙二花增资 29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股权变动原因 高斯贝尔有限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无新引入股东,均为原股东增资。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不适用。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 元/注册资本。 (6)增资方资金来源 刘潭爱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刘丙宇、孙二花本次增资中未 实际出资,由刘潭爱以 2002 年 3 月股权转让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代为出 资。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增资的决议; ②郴州金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③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5-7-7 3、2003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080 万元,刘潭爱增资 880 万元,其中 以货币出资 500 万元、以实物出资 380 万元。 (2)股权变动原因 高斯贝尔有限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无新引入股东,为原股东增资。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不适用。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 元/注册资本。 (6)增资方资金来源 刘潭爱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 注销清算分配的实物资产,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第 3 题之回复。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增资的决议; ②刘潭爱与高斯贝尔有限签署了资产转移协议; ③郴州金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刘潭爱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④全体股东签署了资产评估报告价值确认书; ⑤郴州金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⑥进行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5-7-8 4、2004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刘潭爱增资 920 万元,均以 货币出资。 (2)股权变动原因 高斯贝尔有限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无新引入股东,为原股东增资。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不适用。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 元/注册资本。 (6)增资方资金来源 刘潭爱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增资的决议; ②郴州金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③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5、2005 年 6 月,第四次增资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3,500 万元,刘潭爱增资 1,500 万元,均 以货币出资。 (2)股权变动原因 5-7-9 高斯贝尔有限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无新引入股东,为原股东增资。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不适用。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 元/注册资本。 (6)增资方资金来源 刘潭爱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增资的决议; ②郴州金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③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6、2005 年 7 月,第五次增资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其中刘潭爱增资 700 万元、 苏承松增资 500 万元、谌晓文增资 150 万元、游宗杰增资 150 万元,均以 货币出资。 (2)股权变动原因 ①引入苏承松入股是为了与其进行业务合作,便于公司进行产品配套, 开拓市场,具体情况如下: 苏承松当时为视频电子的主要股东,视频电子主要从事卫星天线的研 发、生产、销售,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与市场布局优势,而发行人在卫星接 收机和高频头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经沟通,刘潭爱和苏承松计划进行业务 5-7-10 合作,互相采购产品进行配套销售,且为进一步增进合作关系,苏承松入股 高斯贝尔和高视创投,刘潭爱入股视频电子。 ②引入谌晓文、游宗杰是为了实现管理人员持股,有利于公司发展。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中,苏承松、谌晓文、游宗杰为新引入股东,苏承松当时 为视频电子的主要股东;谌晓文时任高斯贝尔有限财务负责人;游宗杰时任 高斯贝尔有限总经理。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本次新引入股东苏承松、谌晓文、游宗杰与公司原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 元/注册资本。 (6)增资方资金来源 刘潭爱、苏承松、谌晓文、游宗杰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增资的决议; ②郴州金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③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7、2007 年 1 月,第六次增资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刘潭爱以货币增资 4,800 万元,视频电子以实物增资 6,600 万元,家居智能以实物增资 3,600 万元。 (2)股权变动原因 5-7-11 高斯贝尔有限尝试开发移动通信终端进军手机市场,而根据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于 2005 年 2 月 19 日发布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 准的若干规定》,移动通信终端投资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因此高斯贝尔有限引进视频电子和家居智能两名新股东,并将 注册资本增加至 2 亿元,从而达到“移动通信终端投资项目”对项目申报单 位注册资本的要求。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刘潭爱为原股东,视频电子、家居智能为新引入股东。视频电子、家居 智能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 4 题之回复。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本次股权变动时,原股东刘潭爱持有新股东视频电子 35%的股权,原股 东苏承松持有视频电子 32.5%的股权;原股东刘潭爱持有新股东家居智能 70%的股权。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 元/注册资本。 (6)增资方资金来源 刘潭爱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视频电子和家居智能用以出资 的实物为其各自合法拥有的资产。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增资的决议; ②郴州统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视频电子和家居智能用以出资的实物 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③全体股东签署了资产评估报告价值确认书; ④郴州统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 ⑤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5-7-12 8、2007 年 12 月,减资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注册资本减至 9,800 万元,其中,视频电子减少出资额 6,600 万元,家居智能减少出资额 3,600 万元。 (2)股权变动原因 高斯贝尔有限取得手机生产资质并进入手机市场后,发现手机市场竞争 激烈,公司在手机业务和技术方面储备不足,经全体股东协商认为公司应调 整战略发展方向,终止手机开发业务,于是决定相应地减少注册资本。 同年,2007 年 10 月 9 日,国务院下发国发[2007]33 号《关于第四批取 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国家特许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 等生产项目的核准。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不适用。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不适用。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 元/注册资本,根据出资时作价原价减资。 (6)受让方资金来源 不适用。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减资的决议; ②高斯贝尔有限在《郴州日报》发布了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③郴州统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减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④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5-7-13 9、2010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股权变动事宜 苏承松向高视创投转让股权,刘潭爱向高视创投、马刚等 21 名自然人 转让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苏承松 500.00 5.10 640.00 高视创投 刘潭爱 500.00 5.10 640.00 刘潭爱 马 刚 377.50 3.85 483.20 刘潭爱 胡立勤 250.00 2.56 320.00 刘潭爱 陈功田 220.00 2.24 281.60 刘潭爱 匡清华 216.00 2.20 276.48 刘潭爱 刘炳仕 216.00 2.20 276.48 刘潭爱 刘 志 216.00 2.20 276.48 刘潭爱 林海扬 213.00 2.17 272.64 刘潭爱 新引入股东 刘 玮 213.00 2.17 272.64 刘潭爱 赵木林 210.00 2.14 268.80 刘潭爱 杨长义 208.00 2.12 266.24 刘潭爱 陈 帆 208.00 2.12 266.24 刘潭爱 刘 珂 207.00 2.11 264.96 刘潭爱 邹青松 207.00 2.11 264.96 刘潭爱 王 春 200.00 2.04 256.00 刘潭爱 欧阳健康 195.00 1.99 249.60 刘潭爱 李小波 100.00 1.02 128.00 刘潭爱 樊建春 50.00 0.51 64.00 刘潭爱 孙二花 198.00 2.02 253.44 刘潭爱 刘丙宇 166.00 1.70 212.48 原股东 刘潭爱 游宗杰 150.00 1.53 192.00 刘潭爱 谌晓文 70.00 0.71 89.60 (2)股权变动原因 ①苏承松将全部股权转让给高视创投,主要是由于其与刘潭爱的经营发 展理念不同,经协商,苏承松退出高斯贝尔有限; ②刘潭爱向马刚等人转让股权,主要是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激励,同时 引进部分外部人员。 5-7-14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7 年 7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刘潭爱;注册资本:4,500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项目投资管理;股权结构:刘潭爱出资额 4,080.00 高视创投 万元,持股比例 90.67%;谌晓文出资额 210.00 万元,持股比例 4.67%;游宗 杰出资额 210.00 万元,持股比例 4.67%。 马 刚 时任子公司成都驰通总经理 胡立勤 时任高斯贝尔有限副总经理 陈功田 时任子公司功田陶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匡清华 时任发行人关联方相山物业总经理 时任发行人关联方深圳市歌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注销)销售总监, 刘炳仕 现任迪拜子公司总经理 刘 志 时任发行人关联方高视创投部门经理 林海扬 时任发行人关联方高斯宝总经理 刘 玮 时任发行人办公室主任 赵木林 时任子公司郴州希典总经理 杨长义 时任子公司郴州希典研发中心总经理 陈 帆 时任高斯贝尔有限压铸及天线产品技术负责人 时任发行人关联方深圳市歌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注销)司总经理、 刘 珂 高视科技执行董事 邹青松 时任发行人关联方家居智能销售经理 王 春 时任高斯贝尔有限财务总监 欧阳健康 时任发行人关联方家居智能总经理助理 李小波 时任子公司成都驰通总工程师 樊建春 时任高斯贝尔有限销售总监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本次新引入股东高视创投为刘潭爱控股的公司;新引入股东刘志和原股 东刘丙宇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本次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1.28 元/注册资本。 5-7-15 (6)受让方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召开了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的决议; ②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③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10、2010 年 8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变动事宜 高斯贝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 变。 (2)股权变动原因 高斯贝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上市事宜。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整体变更前后股权结构不变,未引入新股东。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不适用。 (5)股权定价方式 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天健所审定的净资产 13,150.03 万元为基数, 按照 1.24:1 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 10,600 万股,其余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6)受让方资金来源 不适用。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高斯贝尔有限全体股东作出关于公司整体变更相关事项的决定; ②天健所对高斯贝尔有限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 5-7-16 出具了《审计报告》; ③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高斯贝尔有限资产进行整体评估,并出具了 《资产评估报告》; ④高斯贝尔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并召开发起人会议; ⑤天健所对本次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 ⑥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11、2010 年 12 月,第七次增资 (1)股权变动事宜 发行人股本总额增加至 12,535 万股,其中,中兴合创认购 900 万股; 上海景林认购 500 万股;达晨财信认购 335 万股;国联浚源认购 100 万股; 财富同超认购 100 万股。 (2)股权变动原因 发行人引进机构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规模,改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3)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新引入股东中兴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和财富同超 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 2 题之回复。 (4)新引入股东与原股东的关系 本次新引入股东中兴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财富同超 与原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股权定价方式 协商确定,6 元/股。 (6)增资方资金来源 中兴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和财富同超本次增资的资金 5-7-17 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7)股权变动履行的法定程序 ①增资方与发行人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②召开了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增资的决议; ③天健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④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 2010 年引入的中兴合创、 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和财富同超等五家法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股 东构成,前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人员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发行人股东对外投资情况, 发行人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 相似行业,或与发行人从事行业为上下游关系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或关联交易;说明自然人股东的任职履历等个人简历情况。 1、发行人 2010 年引入的中兴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 和财富同超等五家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股东构成 (1)中兴合创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65702982L 主体类型 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总额 67,900 万元 执行合伙人 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80 号大冲商务中心 1 栋 1 号楼 2603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以上不含证券、 经营范围 信托等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②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类别 5-7-18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类别 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31 0.01 普通合伙人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5,834.02 23.32 有限合伙人 康文春 5,588.48 8.23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657.06 6.86 有限合伙人 邹友芝 4,657.06 6.86 有限合伙人 崔 毅 3,818.79 5.62 有限合伙人 唐 侠 2,943.27 4.33 有限合伙人 湖北方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794.24 4.12 有限合伙人 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81.37 3.21 有限合伙人 冯鹏君 1,862.83 2.74 有限合伙人 陈育成 1,862.83 2.74 有限合伙人 黄少钦 1,862.83 2.74 有限合伙人 徐留胜 1,862.83 2.74 有限合伙人 冯德娟 1,853.51 2.73 有限合伙人 彭思远 1,639.29 2.41 有限合伙人 赵超峰 1,490.26 2.19 有限合伙人 欧 燕 1,490.26 2.19 有限合伙人 谢 伟 1,341.23 1.98 有限合伙人 孙 斌 1,154.95 1.70 有限合伙人 何秀萍 1,117.70 1.65 有限合伙人 周自春 1,117.70 1.65 有限合伙人 周洪峰 931.41 1.37 有限合伙人 黄佩莹 931.41 1.37 有限合伙人 胡 芃 931.41 1.37 有限合伙人 刘亦君 931.41 1.37 有限合伙人 乔 荔 931.41 1.37 有限合伙人 黄玉瑞 931.41 1.37 有限合伙人 刘 勇 931.41 1.37 有限合伙人 5-7-19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类别 李明真 240.30 0.35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67,900.00 100.00 -- (2)上海景林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0 年 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550073300G 主体类型 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总额 47,762.1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景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98 号 1306-3 室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咨询除经纪)。 【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类别 上海景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5.93 0.47 普通合伙人 景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25.93 0.47 普通合伙人 任 平 7,229.84 15.14 有限合伙人 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518.65 9.46 有限合伙人 上海昊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18.65 9.46 有限合伙人 蒋其桂 4,518.65 9.46 有限合伙人 钟 兵 4,518.65 9.46 有限合伙人 许凌云 2,711.19 5.68 有限合伙人 王福柱 2,711.19 5.68 有限合伙人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11.19 5.68 有限合伙人 张亚波 1,807.46 3.78 有限合伙人 李志明 1,355.59 2.84 有限合伙人 陈贤相 1,174.85 2.46 有限合伙人 王振喜 403.73 0.85 有限合伙人 李潇潇 903.73 1.89 有限合伙人 尹 勇 903.73 1.89 有限合伙人 5-7-20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类别 李 浩 722.98 1.51 有限合伙人 裘伟红 722.98 1.51 有限合伙人 上海扬大投资有限公司 677.80 1.42 有限合伙人 陈 星 632.61 1.32 有限合伙人 施国钧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姜贵东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杨亚萍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杨亚利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孙宗斌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孙玉斌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林建培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林燕蕾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林春育 451.86 0.95 有限合伙人 王 宁 500.00 1.05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47,762.10 100.00 -- (3)达晨财信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6 年 2 月 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85258748P 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昼 经营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23 楼 D 座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管理,管理咨询,资产受托管理 ②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40.00 周江军 200.00 20.00 文啸龙 150.00 15.00 5-7-21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 刘 昼 43.00 4.30 熊人杰 40.90 4.09 肖 冰 38.00 3.80 胡德华 17.60 1.76 梁国智 10.50 1.05 合 计 1,000.00 100.00 (4)国联浚源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553819024U 主体类型 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总额 28,200 万元 执行合伙人 无锡浚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梁巨元) 经营场所 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 200 号微纳传感国际创新园 1 号办公楼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 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类别 无锡浚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28.00 4.00% 普通合伙人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64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纪仕奎 3,384.00 12.00% 有限合伙人 江玉明 564.00 2.00% 有限合伙人 无锡市新区科技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2,82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司 梁洪波 1,692.00 6.00% 有限合伙人 梁晖 564.00 2.00% 有限合伙人 曾泽平 564.00 2.00% 有限合伙人 谭新莲 1,128.00 4.00% 有限合伙人 5-7-22 李越 1,128.00 4.00% 有限合伙人 刘坤 1,128.00 4.00% 有限合伙人 梁洪易 564.00 2.00% 有限合伙人 江苏升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8.00 4.00% 有限合伙人 周建兵 1,692.00 6.00% 有限合伙人 陆昌元 564.00 2.00% 有限合伙人 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 1,128.00 4.00% 有限合伙人 周永康 1,128.00 4.00% 有限合伙人 吴建芬 564.00 2.00% 有限合伙人 曾益柳 564.00 2.00% 有限合伙人 詹永清 1,128.00 4.00%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28,200.00 100.00 -- (5)财富同超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0 年 10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561747892U 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1,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卫民 经营场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1102 房 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 经营范围 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湖南同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33.90 湖南瑞昌投资有限公司 1,022.00 8.66 长沙新世纪百货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8.47 长沙双凤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 8.47 长沙沃华经贸有限公司 1,000.00 8.47 长沙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00.00 6.78 5-7-23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高剑瑞 800.00 6.78 何学东 600.00 5.08 长沙金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480.00 4.07 范 红 260.00 2.20 长沙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1.69 湖南长沙交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1.69 梁 伟 120.00 1.02 湖南财富同超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118.00 1.00 司 吴万荣 100.00 0.85 韩碧玉 100.00 0.85 合 计 11,800.00 100.00 2、前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人员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中兴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和财富同超及发行人其 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中兴 合创、上海景林、达晨财信、国联浚源和财富同超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 安排。 3、发行人股东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股东填写的情况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发行 人股东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科技型 深圳高视伟业创 1 刘潭爱 90.67% 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 业投资有限公司 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5-7-24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电源适配器、开放板电源、模块式电源、磁控管驱动电源、 LED 驱动电源、充电器、电源系统、USP、逆变电源、并网 深圳市高斯宝电 逆变器、电气控制器、电池保护板、电池管理系统、变频器、 12.00% 气技术有限公司 电机驱动系统、电子整流器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无线数字监控设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设备、智能监控设备、通 深圳市高斯贝尔 信设备、多媒体电子终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 家居智能电子有 3.50% 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 限公司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软件开发和 深圳市高斯捷科 20.00% 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 技有限公司 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天线、通信终端设备的技术研发、制造与销售;无线通信、网 郴州高斯通科技 络通信、卫星通信、频谱监测、数字集群、卫星导航定位的系 33.00% 有限公司 统集成与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开发、安装、维护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旅游文化推广,旅游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生态农业观光休 闲服务,瓜果、蔬菜、林木的种植、销售,水产的养殖、销售, 郴州市东江湖松 工艺品、收藏品、农副产品的销售,户外活动策划及拓展训练 琅屿旅游文化有 55.00% 服务、健身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会议及展览 限公司 服务、住宿服务,娱乐和体育设备的销售、出租服务,客运轮 渡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郴州相山瀑布水 61.30% 生活用水供应;水力发电。 电有限公司 通讯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销售;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 郴州高视伟业科 100% 线;项目投资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服务。 技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无线数字监控设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设备、智能监控设备、通 深圳市高斯贝尔 信设备、多媒体电子终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 高视 2 家居智能电子有 38.00% 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 创投 限公司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工业机器人、检 测机器人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程测 量、市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变形观测、形变测量、竣 深圳市高视通智 51.00% 工测量(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 能机电有限公司 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 5-7-25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通讯产品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 研究服务;电子产品研发;网络技术的研发;智能化技术研发; 智能化技术转让;智能化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 软件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零售;信息系统 湖南克拉视通科 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子商 55.00% 技有限公司 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体育运动咨询服务;软件、通讯终端设备、 电视设备及其配件的批发;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计 算机、通信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源适配器、开放板电源、模块式电源、磁控管驱动电源、 LED 驱动电源、充电器、电源系统、USP、逆变电源、并网 深圳市高斯宝电 逆变器、电气控制器、电池保护板、电池管理系统、变频器、 29.86% 气技术有限公司 电机驱动系统、电子整流器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郴州高视伟业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44.10% 房地产开发。 司 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工 深圳市高视安监 业设计、结构设计;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网络监控 30.00% 控系统有限公司 系统设计、销售、上门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都图南电子有 磁性合金元件、磁粉、微波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 30.00% 限公司 技术进出口贸易。 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 北京市佳车易软 15.00% 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 件有限公司 算机系统服务。 深圳市汉华安道 汽车电子产品、汽车保养产品、汽车零部件、非机动车及零部 科技有限责任公 10.00% 件、软件的研发、销售、软件系统集成及相关业务(法律、行 司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无线高清传输系统及周边配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计算机网 深圳市视晶无线 络系统及周边配件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 6.70% 技术有限公司 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 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武汉泓锦旭隆新 8.22% PVB 高分子材料的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瀚霖生物技 1.01% 长链二元酸及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术有限公司 高低压节能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太阳能及风力发电装置、 中兴 3 高低压成套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电力设备、智能电器、 合创 电子仪器、消防器材、火灾报警设备、智能家居设备、楼宇智 南京亚派科技股 6.17% 能化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和工程技术服务; 份有限公司 低压工程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软件和建筑智能化研发;节能改造、绿色能效、楼宇智能 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5-7-26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驾 安徽三联交通应 驶人训练考试系统工程及产品,交通安全、建筑智能化、智能 用技术股份有限 4.75% 交通工程及产品的销售、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公司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 务;汽车销售(除小轿车)。 射频技术智能识别系统开发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软 深圳市海恒智能 7.02% 件开发;兴办实业;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国内贸 技术有限公司 易;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仪器仪表的开发、设计及生产经营多层印刷电路板;软件产品 深圳统信电路电 4.90% 的开发、设计及销售自产产品。电子产品、电路板及其原材料 子有限公司 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锂离子电池隔膜及特种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 深圳中兴创新材 20.00% 术维护;高分子原料及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 料技术有限公司 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风机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不含医用)、机械设 备与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 湖北双剑鼓风机 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8.75% 股份有限公司 务;水轮发电设备、电机配件、电器设备、阀门的制造销售, 机械安装和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软件制 天津南大通用数 作;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 据技术股份有限 10.30% 件、文化办公用机械的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 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 测的商用密码产品。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 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 北京明朝万达科 4.61% 销售;销售 Chinasec(安元)可信网络安全平台软件 V3.0 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基本级)、Chinasec(安元)安全接入网关 SAG/3.0 VPN (行标-一级)。 汽车电子产品、汽车检测诊断仪器设备、汽车配件、工业自动 化仪器仪表设备、航空电子设备、无人驾驶航空器、计算机及 周边设备以及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不含 深圳市道通科技 3.00%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汽车诊断仪、汽车电子产品、航空电子设备、无人驾驶 航空器的生产。 医疗器械技术开发;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 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计算机辅助 湖南泰瑞医疗科 14.77% 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技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 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开发,嵌入式工具软件开发,嵌入式应用软件 泰斗微电子科技 4.02% 开发 ,北斗、GPS 导航解决方案及产品开发,无线通信产品 有限公司 解决方案研发;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5-7-27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深圳思彤元亨科 计算机软硬件,手机软件,动漫产品,游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 6.45% 技有限公司 销售;网络技术开发。 合肥芯福传感器 4.00% 传感器、集成电路、半导体产品及设备研发、销售。 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医疗器械 II 类、批发医疗器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 北京怡和嘉业医 7.88%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子医疗健康设备及医用耗材技术开发; 疗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技术开发;互联网医疗技术开发。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施工;数据处理服务;销售计 成都准星云学科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玩具、工艺美术品;信息 4.88% 技有限公司 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网上贸易代理;教育咨询;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计算机软硬件、动漫、游戏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艺术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央数文化(上海) 3.51% 与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文化体 股份有限公司 育用品及器材,服装、鞋帽、玩具的批发、网上零售,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进出口。 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 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 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依托互联网等技 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投 深圳中兴飞贷金 1.84% 资兴办实业;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 融科技有限公司 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 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财务顾问;金 融产品的研究开发、组合设计、咨询服务;从事广告业务;从 事担保业务;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 深圳市西龙同辉 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智能卡及其相 技术股份有限公 7.74% 关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 司 出口业务。 Smarter 微波器件和射频模拟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开发、销售并提供相 5.10% Microelectronics 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软件、新材料、环境保护、石化产品、石油钻采的技术开发、 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化工(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 外)批发零售;管道清洗;石油、天然气专用设备及备件的设 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石化设备设施监 天津亿利科能源 检测;传感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清洁服务;环保 科技发展股份有 5.00% 工程、水处理工程、防腐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自有房屋 限公司 租赁;微生物及石油增产作业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和技 上海 4 术进出口业务;安全防护用品(警用器械及用品除外)、五金 景林 机电、电工电料、办公用品、日用品、文具、电子通讯器材的 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皮革制品、服饰、鞋材辅料的生产、销售;针 浙江红蜻蜓鞋业 5.00% 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电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股份有限公司 口。 福达合金材料股 一般经营项目:电工材料、含银合金电工材料的制造、加工、 8.60% 份有限公司 科研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5-7-28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一般经营项目:年回收:乙酸乙酯 631 吨、四氢呋喃 509 吨、 环已烷+异丙醇 1135 吨、甲苯 5.3 吨、N,N-二甲基甲酰胺 浙江天宇药业股 (DMF)7.3 吨、乙醇 17.6 吨、乙腈 1.3 吨、丙酮 1.5 吨、 4.00% 份有限公司 甲醇 4.3 吨、二氯甲烷 3.3 吨,药品生产,N,N-二环己基碳酰 亚胺、坎地沙坦、4 甲基-2-氰基联苯、4 溴甲基-2-氰基联苯、 沙坦主环、联苯乙酸、依普沙坦制造。 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研发 上海迪赛诺药业 成果的转让;投资咨询;化工产品和化学制品(危险品除外)、 5.18% 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电子仪器、包装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和进出口。 心元文化传播(上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商务咨询(除经纪),会务服务,企 50.00% 海)有限公司 业形象策划,玩具及文化用品的销售。 打字、复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电脑喷绘;晒图服务;企业 策划;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北京景华印通网 流活动(演出除外);摄影服务;礼仪服务;数据处理;技术 19.05% 络科技有限公司 推广;销售日用杂品、服装鞋帽、工艺品、建筑材料、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五金 交电、医疗器械(限Ⅰ类)、机械设备。 箱、包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鞋帽 批发;箱、包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服装辅料零售;建材、 装饰材料批发;皮鞋制造;计算机批发;头饰零售;服装批发; 快尚时装(广州) 10.0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时装设计服务;服饰制造;计算机零配件 有限公司 批发;服装零售;美术图案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皮 箱、包(袋)制造;电子产品批发;工艺品批发;日用器皿及日 用杂货批发;家具批发;宝石饰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床上 用品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维护、销售;电子信息技术开发; 网站设计与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手机软件技术开 深圳英鹏信息技 7.00% 发;从事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 术股份有限公司 策划、公共管理咨询;创意设计交流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 展览展示策划;会务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 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上海迈外迪网络 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网络设备研发,计算机网络工程 2.39% 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网络设 备的批发、零售。 电脑游戏、手机游戏及其他互动娱乐产品的技术开发;电脑软 件设计;电子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 深圳碉堡互动娱 8.00% 动漫游戏设计;游戏软件销售;网站设计;数据处理;应用软 乐有限公司 件;手机软件技术开发; 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 软件、及其辅助设备;电脑动画设计;从事广告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电脑游戏、手机游戏及其他互动娱乐产品的技 术开发;电脑软件设计;电子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技 术开发、销售;动漫游戏设计;游戏软件销售;网页设计;数 深圳英鹏互娱科 5.67% 据处理、应用软件、手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通讯设 技有限公司 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的销售;电脑动画设计;从事 广告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7-29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5 马 刚 -- -- -- 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 橡胶板、管、带制造;橡胶零件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 造;橡胶减震制品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塑料粒料制 造;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 制造;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化工产品 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部件制造; 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器辅件、 广州华工百川科 9.98% 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批发;计 技股份有限公司 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材料科学研 究、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 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 含汽车发动机制造); 生产、加工印刷线路板;电子产品设计、组装和测试;国内贸 深圳市金百泽电 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 子科技股份有限 8.64% 软件设计与开发测试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以上生产、组装部 公司 分由分公司经营) 福建圣农发展股 畜、牧、禽、鱼、鳖养殖;茶果种植;混配合饲料生产;家禽 3.08% 达晨 份有限公司 屠宰、鲜冻畜禽产品的销售。 6 财信 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 惠州亿纬锂能股 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纳米新 2.23% 份有限公司 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技术研发、 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信息系统集成,经济信息服务,第一类 网宿科技股份有 2.55%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限公司 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的 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生产数字电视机顶盒、前端设备、条件接收系统、有线电视加 解扰系统、有线电视中心机房设备;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软 北京东方广视科 7.10% 硬件、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设计、制 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代理、发布广告;租赁电视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 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眼科医疗技术的研究, 爱尔眼科医院集 2.25% 远程医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眼科、内科、麻醉科、检 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科、影视像科、验光配镜 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钴镍、 浙江华友钴业股 铜金属及制品,钴粉,镍粉,铜粉,氢氧化钴,钴酸锂,氯化 1.72% 份有限公司 铵;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 及进口佣金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5-7-30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通讯与自动化设备的系统集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 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计 郑州威科姆科技 4.41% 算机软硬件、电子及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教学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的销售;电子元器、五金交电产品、机电产品(专营除外) 的购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贸易。 饮料[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辽宁优格生物科 5.66% 生产及销售(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4 月 26 日),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料瓶及瓶坯生产、销售;奶牛养殖。 床上用品、床垫、服装、窗帘及家用饰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纳米银抗菌剂、抗菌织物的研究、开发、 湖南多喜爱家纺 12.13% 生产、销售;宣传用品、展示用品、床上用品生产材料的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制项目除外);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 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国 深圳市大富豪实 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3.16% 业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高档家私、胶合板及兴办其它实体(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提供服务;石油天然气勘探技术、石油天 然气设备、仪器仪表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服务;数据 恒泰艾普石油天 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 然气技术服务股 4.23% 算数据中心除外);工程勘察设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份有限公司 销售石油天然气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租赁石油天然气软件及硬件设备、仪器 仪表;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厂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计算机软硬件、光机电产品一体化开发;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计算机、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对科技产业的投资;经营本企 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 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瑞达信息安全产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7.66% 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除外)。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 生产(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 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技术鉴定并通过产品质量 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商用密码产品(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 可证件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 北京蓝色光标品 企业形象策划;营销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公关咨询;会议 牌管理顾问股份 3.04% 服务;公共关系专业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有限公司 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载明内容为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 广州移盟数字传 7.63% 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媒科技有限公司 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 服务; 汽车整车、零部件、汽车高新技术及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 上海同捷科技股 1.08% 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 份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 5-7-31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生产销售自产的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及多混材料的游艇、商务 太阳鸟游艇股份 艇、特种船;水上高速装备、平台、设备配件、电器设备;船 1.88% 有限公司 舶与动力设备维修维护;船舶设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产品设 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许可经营项目:汽车改装车辆的生产、半挂车辆的生产、车载 钢罐体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公路机械设备、公路沥青 材料、软件的开发、研制、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公路机械 西安达刚路面机 设备的维修、汽车改装车辆、半挂车辆、车载钢罐体的研发、 7.50% 械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公路机械设备的租赁;公路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 外)。 家具零售;家具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厨 广州尚品宅配家 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居饰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商品 15.00% 居股份有限公司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 食品添加剂:红米红、甜菜红、茶多酚、甜菊糖苷、叶黄素、 辣椒红、姜黄色素、姜黄、姜黄素、番茄红、辣椒油树脂、食 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调味料(调味油)。单一饲料“畜禽 用果渣”;着色剂(I)辣椒红、天然叶黄素(源自万寿菊)的 生产及销售。收购色素原料,技术引进及转让,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以下限分公司经营:辣椒红、甜菜红、姜黄素检测 晨光生物科技集 2.78% 服务;辣椒处理、粉碎、磨粉、造粒,辣椒红的生产和销售; 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米红、甜菜糖苷、红曲米(粉)、甜菜红萃取、调配包装;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植物油(全精炼)(分 装)、棉籽油、葡萄籽油、玉米油、红花籽油、大豆油(分装)、 葵花籽油、分提棕榈油、食用调和油;棉短绒、棉壳、黑米渣、 脱酚棉籽蛋白、酸化油、棉子糖的生产及销售;棉籽粕的采购 和销售;棉籽收购、加工及销售;发酵用棉籽蛋白粉、豆饼(粕) 粉、玉米蛋白粉、花生饼粉;食品用包装容器的生产、销售。 医用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软件开发、生产、 南昌百特生物高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学实验室 新技术股份有限 3.64% 设计、施工、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资;家用电 公司 器销售、维修。 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 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 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公告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 广东昱嘉华讯科 4.55% 规定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服务项目,以上两项具体按本公 技发展有限公司 司有效许可证经营)及相关技术的研发;销售:通讯设备(不 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电子产品,计算 机软硬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项目 投资策划,商贸信息咨询。 5-7-32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专用车及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租赁; 湖南恒润高科有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营进出口贸易;工程机械、车辆及材料代 1.50% 限公司 理;城市保洁、清掏、垃圾清运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拖车、 救援、清障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工控设备的研 陕西天思信息科 10.00% 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计算机 技有限公司 及外部设备的销售;专有技术及非专有技术的转让、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 深圳市火乐科技 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投影银幕、电子 0.66% 发展有限公司 产品及配件、音响设备、移动电源的开发,销售自主开发的产 品;游戏、动漫的开发、设计,转让自主开发的技术成果,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 深圳高视伟业创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科技型 7 游宗杰 4.67% 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8 胡立勤 -- -- -- 9 孙二花 -- -- -- 深圳高视伟业创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科技型 4.67% 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电源适配器、开放板电源、模块式电源、磁控管驱动电源、 LED 驱动电源、充电器、电源系统、USP、逆变电源、并网 10 谌晓文 深圳市高斯宝电 逆变器、电气控制器、电池保护板、电池管理系统、变频器、 4.86% 气技术有限公司 电机驱动系统、电子整流器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11 陈功田 -- -- -- 12 刘丙宇 -- -- -- 13 刘炳仕 -- -- -- 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工 深圳市高视安监 业设计、结构设计;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网络监控 14 刘 志 70.00% 控系统有限公司 系统设计、销售、上门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15 匡清华 -- -- -- 电源适配器、开放板电源、模块式电源、磁控管驱动电源、 LED 驱动电源、充电器、电源系统、USP、逆变电源、并网 深圳市高斯宝电 逆变器、电气控制器、电池保护板、电池管理系统、变频器、 16 林海扬 7.43% 气技术有限公司 电机驱动系统、电子整流器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成都高斯贝尔电 17 刘 玮 60.00% 增加:闭路监控器材销售,设计,安装 子有限公司 5-7-33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18 赵木林 -- -- -- 无线数字监控设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设备、智能监控设备、通 深圳市高斯贝尔 信设备、多媒体电子终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 19 杨长义 家居智能电子有 3.00% 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 限公司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0 陈 帆 -- -- -- 21 刘 珂 -- -- -- 22 邹青松 -- -- -- 23 王 春 -- -- -- 无线数字监控设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设备、智能监控设备、通 深圳市高斯贝尔 信设备、多媒体电子终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 欧阳 24 家居智能电子有 5.00% 和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 健康 限公司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5 李小波 -- -- -- 湖南三泰新材料 轧辊、锤头、耐磨球、工磨具钢、耐磨新材料及成套机械设备、 11.49% 股份有限公司 硼合金化钢液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 陕西天宇制药有 16.67% 原料药(聚桂醇)、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与销售 限公司 无锡新纬电池有 48.07% 锂电池研发;锂电池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 限公司 成都晨光博达橡 研发、生产、销售合成橡胶、塑料及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不 32.53% 塑有限公司 含危险品) 成都博达爱福科 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 23.75% 技有限公司 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密封材料 安徽扬子地板股 人造板、木地板及木制装饰件生产、加工、销售 ;人造板机 4.42% 份有限公司 械的生产、加工、销售;PVC 塑料地板及塑料制品的销售 船用、陆用电气、配电板柜、成套电气及电器元件制造、加工; 国联 常熟瑞特电气股 26 3.00% 各种非标电器、设备及特种电器设计、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 浚源 份有限公司 开发及转让 北京广视易通数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7.35% 码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 飞立股份有限公 4.95%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司 北京赛科世纪科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5.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 新疆康隆农业科 中药材、农副产品的种植、购销;中药饮片加工、销售,化肥 2.34% 技发展有限公司 零售 无锡爱德旺斯科 烘干设备、薄膜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及电子设备的研发、 13.40 技有限公司 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 山东磊宝锆业科 特种氧化锆制品研发;耐火原料、耐火材料及制品、不定型耐 4.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火材料的生产销售 5-7-34 股东 持股 序号 持股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名称 比例 上海韦尔半导体 0.69 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昭仪新天地(北 京)珠宝股份有限 1.03% 珠宝、翡翠销售 公司 湖南江南银箭新 新能源装备、汽车燃气装置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销售 能源装备股份有 8.63% 及相关技术服务 限公司 财富 27 昆山允升吉光电 同超 4.40% 研发、生产有机发光显示器掩模板 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军创(岳阳) 军事电台维修、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制 六九零六科技有 4.80% 造、集成和运营服务 限公司 湖南梅山黑茶股 7.21% 茶叶(紧压茶、袋泡茶)生产、销售 份有限公司 28 樊建春 -- -- -- 发行人股东达晨财信参股的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10%,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双向系统解决方案)、广东昱嘉华讯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5%,主营业务为 IPTV、数字电视和手机流媒体)、 陕西天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0%,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双向 接入网技术的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与发行人属于相同或者相 似行业,但达晨财信仅持有发行人 2.67%,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比例也相对 较低,因此达晨财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国联浚源持股的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00%,主 营业务为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为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发行人向其采购芯片、集成电路。国联浚源持有 发行人 0.80%的股份,持有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比例也相 对较低,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向 其采购原材料不属于关联交易。 综上,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及上述情况说明外,发行人股东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行业,或与发行人从事 行业为上下游关系的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4、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任职履历等个人简历情况 5-7-35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任职履历情况如 下: 股东名 持股比 序号 任职履历情况 称 例 1989 年~1993 年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第 515 研究所工程 师、综合经营部经理;1993 年创办汕头市金园区高科技术发 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4 年创办汕头卫检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1999 年创办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 1 刘潭爱 37.19% 任总经理;2002 年 3 月~2010 年 8 月任高斯贝尔有限执行董 事;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同时兼任成都驰通 执行董事、功田陶瓷监事、高视创投董事长兼总经理;历任第 三届郴州市人大代表、第十届湖南省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 人大代表;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6 年~1994 年先后任成都国营锦江电机厂第一研究所助理 工程师、工程师,天气雷达总体设计师;1995 年~2001 年任 四川视达电子有限公司产品研发工程师;2001 年~2002 年任 2 马 刚 3.26% 四川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02 年~2005 年 任成都通驰数码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至今任成都 驰通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副总经理。 目前兼任克拉视通董事。 曾任福建清流电视台常务副台长;1996 年~1999 年,任汕头 卫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1999 年~2002 年先后 任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3 游宗杰 2.59% 2003 年 3 月~2010 年 8 月任高斯贝尔有限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同时兼任高视创投董事、高 斯宝监事、克拉视通董事。 1990 年~1995 年任职于合肥市电子工业部十六所;1995 年~ 1997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市谦泰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通光 电技术有限公司;1997 年~2003 年任职于深圳市中兴通讯股 4 胡立勤 2.16% 份有限公司;2003 年 6 月~2010 年 8 月先后任高斯贝尔有限 数字电视部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目前兼任广行贝尔董事,目前兼任广行贝尔董事。 2001 年 8 月参与创办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任监 5 孙二花 2.13% 事职务;2007 年至今任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出 纳。 1991 年~1997 年先后任职于汕头华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汕 头正扬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997 年~1998 年任深圳兆赫通讯 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 3 月~2002 年 3 月任汕头高 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 3 月~2003 年 3 月任高 6 谌晓文 1.90% 斯贝尔有限总经理;2003 年~2007 年任高斯贝尔有限财务负 责人;2008 年 4 月至今任图南电子董事长;2008 年~2016 年 5 月任家居智能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汉华安道董事; 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同时兼任高视创投董事、 高视地产董事、高视科技监事。 5-7-36 股东名 持股比 序号 任职履历情况 称 例 1993 年~1995 年任广东汕头华星科技公司技术员;1995 年~ 1996 年任广东汕头正扬科技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师;1999 7 陈功田 1.90% 年~2002 年任汕头市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 年~2010 年先后担任高斯贝尔有限高频头技术总监、陶瓷事 业部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任功田陶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93 年参与创办汕头市金园区高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任副经 理;1994 年参与创办汕头卫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经理; 1999 年~2001 年任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 8 刘丙宇 1.87% 理;2001 年~2002 年任郴州法郎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02 年~2009 年任高斯贝尔有限行政副总经理、工会主 席;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目前同 时兼任郴州希典监事。 2002 年-2007 年任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负责 人;2008 年-2009 年任深圳高斯贝尔家居智能公司内贸部经 理;2009 年-2011 年任深圳市歌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 9 刘炳仕 1.86% 监;2012 年任公司驻巴西办主任,2013 年至 2016 年 4 月任 希典科技迪拜子公司总经理,目前兼任郴州希典执行董事、高 斯通执行董事。 2000 年-2002 年任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 年-2007 年高斯贝尔有限部门经理;2008 年-2012 年深圳高视 10 刘 志 1.86% 创投部门经理;2012 年至今任高视安总经理,目前兼任高斯 通总经理。 2001 年-2002 年任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03 年-2009 年人郴州高斯贝尔有限行政经理;2010 年-2016 年 1 11 匡清华 1.86% 月任郴州相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 高视科技总经理。 2000 年~2002 年任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 理;2002 年~2005 年任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副总经理;2005 年~2006 年任深圳市众望电子有限公司副总 12 林海扬 1.84% 经理;2006 年~2010 年任深圳市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0 年至今任深圳市高斯宝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9 月至今任高斯宝环境执行董事。 1997 年~2000 年任职于汕头潮阳金发光碟科技有限公司; 2001 年~2002 年任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2002 年~2010 年任高斯贝尔有限办公室主任;2010 年 8 月~ 13 刘 玮 1.84% 2013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行政副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湖南源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目前同时兼任高视创投监事、高视地产董事。 1997 年~2001 年任职于青岛海信集团技术中心;2001 年~ 2002 年先后任汕头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14 赵木林 1.81% 年~2008 年任高斯贝尔有限研发部经理;2008 年~2010 年 8 月任郴州希典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郴 州希典总经理。 1991 年~2000 年任四川永星无线电厂设计所工程师;2000 年~2002 年任深圳蕖华通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 年~2010 15 杨长义 1.79% 年先后任高斯贝尔有限微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无线视频传 输、可视对讲监控系统技术总监;2010 年至今任郴州希典研 发中心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克拉视通董事。 5-7-37 股东名 持股比 序号 任职履历情况 称 例 1982 年~1999 年任职于国营第 544 厂技术部门;1999 年~ 2001 年任职广东金峰集团工程师;2001 年 8 月~2002 年任 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压铸部技术负责人;2002 年~ 16 陈 帆 1.79% 2010 年先后任高斯贝尔有限压铸及天线产品技术负责人; 2011 年至今担任郴州希典机械制造中心总工程师;201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001 年-2002 年任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2 年-2007 年任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 17 刘 珂 1.78% 年-2009 年任手机事业部总经理;2009 年-2011 年任深圳歌力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高视科技执行董事; 2013 年至今任高视创投采购总监。 2003 年~2007 年任高斯贝尔有限副总经理;2008 年~2012 18 邹青松 1.78% 年任家居智能销售经理;2012 年 6 月至今任高视通总经理。 1982 年~1990 年任郴州地区木材厂会计、财务股长;1990 年~1995 年任汕头市木材工业公司财务经理;1995 年~1999 年汕头市审计局审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1999 年~2007 年 19 王 春 1.73% 任汕头市立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2007 年~2010 年任高斯贝尔有限财务总监;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广行贝尔董 事、克拉视通监事。 2001 年 3 月~2003 年 1 月年山东烟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划部主管;2003 年 2 月~2006 年 8 月惠阳联想电子有限公 司经营管理部主管;2006 年 9 月~2007 年 4 月富士康国际控 欧阳健 20 1.68% 股有限公司经管专理;2007 年 4 月~2008 年 6 月高视伟业创 康 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管总监;2008 年 7 月至今历任深圳高斯贝 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HR 总监、制造总监、 总经理,目前兼任高斯康监事。 1991 年~1999 年就职于成都国营锦江电机厂录像机开发中 心;1999 年~2001 年就职于锦天数字系统有限公司;2001 年 5 月~2001 年 11 月就职于科讯多媒体公司;2001 年~2002 21 李小波 0.86% 年就职于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2005 年任成都通 驰数码系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5 年至今任成都驰通总工 程师。 1998-2003 年,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就职 22 樊建春 0.43% 于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公司;2006 年至今任高斯贝尔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3、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注销的原 因,存续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说明 汕头高斯贝尔与发行人的业务继承关系;说明汕头高斯贝尔的历史沿革情 况、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汕头高斯贝尔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系 。 回复: 本所查验了汕头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高斯贝尔”) 5-7-38 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发行人的股本演变工商登记材料等文件,通过网 络查询了汕头高斯贝尔的涉诉情况,并经本所律师走访了汕头高斯贝尔相关 工商、税务主管部门及人民法院,对汕头高斯贝尔法定代表人刘潭爱进行了 访谈。 经核查, (一)汕头高斯贝尔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 经本所律师对汕头高斯贝尔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刘潭爱的访谈,汕头 高斯贝尔全体股东经商议认为郴州市的商业政策环境优良,而且郴州市将电 子信息工业作为主导产业培育,在郴州市办厂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壮 大,因此决定注销汕头高斯贝尔。 根据本所律师对汕头高斯贝尔注册地汕头市工商局、汕头市国家税务 局、汕头市地方税务局的走访及汕头高斯贝尔法定代表人刘潭爱的访谈确 认,并经本所律师进行网络查询,汕头高斯贝尔存续期间合法经营,不存在 因违反工商、税务等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根据本所律师对汕头高斯贝尔住所地所在的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的 走访和汕头高斯贝尔法定代表人刘潭爱的访谈确认,并经本所律师进行网络 查询,汕头高斯贝尔存续期间不存在诉讼或其他纠纷。 (二)说明汕头高斯贝尔与发行人的业务继承关系 根据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汕头高 斯贝尔注销前的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的维修,卫星 地面接收设施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生产:DVD 影碟机,DVC 数字电 缆电视机顶盒,电视接收降频器,锌、铝合金压铸件,五金冲压件;销售: 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话通信设备,有线电视器材,家用电器,塑 料制品,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根据本所律师对汕头高斯贝尔法定代表人刘潭爱的访谈确认,汕头高斯 贝尔注销前主要经营电视接收降频器及相关配件的生产业务,注销汕头高斯 5-7-39 贝尔后,刘潭爱将注销清算时分配的机器设备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发行人前身 高斯贝尔有限,并集中精力以高斯贝尔有限为主体开展相关业务。 (三)说明汕头高斯贝尔的历史沿革情况、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汕头高 斯贝尔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系 (1)汕头高斯贝尔的历史沿革情况 由于汕头高斯贝尔注销已逾十三年,注销登记相关材料已遗失,汕头市 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拒绝本所律师调取汕头高斯贝尔工商备案登记材料的 请求,仅提供了记载有汕头高斯贝尔基本情况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根据该《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汕头高斯贝尔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 下: 名称 汕头市高斯贝尔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501200250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汕头市黄山路黄山大厦 B 幢 50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8 万元 实缴出资 人民币 10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云爱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21 日 登记机关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的维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 计,安装及技术咨询;生产:DVD 影碟机,DVC 数字电缆电视 经营范围 机顶盒,电视接收降频器,锌、铝合金压铸件,五金冲压件;销 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话通信设备,有线电视器材, 家用电器,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 爱 49.6 45.93% 游宗杰 14.6 13.52% 股东构成 谌晓文 14.6 13.52% 刘丙宇 14.6 13.52% 吴丽端 14.6 13.52% 5-7-40 注销原因 股东会决议解散 注销日期 2002 年 12 月 12 日 根据本所律师对汕头高斯贝尔其他股东游宗杰、谌晓文、刘丙宇、吴丽 端的访谈确认,由于工商登记错误,将汕头高斯贝尔股东“刘沄爱”的姓名 错误登记为“刘爱”,将汕头高斯贝尔法定代表人“刘沄爱”的姓名错误登 记为“刘云爱”;“刘沄爱”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潭爱曾用名;根据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刘潭爱的确认,汕头高斯贝尔注销前,其持有汕头高斯贝尔 45.93%的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汕头高斯贝尔自 1999 年 7 月 21 日注 册登记至 2002 年 12 月 12 日注销登记,期间未发生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汕头高斯贝尔的主营业务情况 汕头高斯贝尔注销前的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家用电器的 维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生产:DVD 影碟机, DVC 数字电缆电视机顶盒,电视接收降频器,锌、铝合金压铸件,五金冲 压件;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话通信设备,有线电视器材, 家用电器,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根据本所律师对汕头高斯贝尔法定代表人刘潭爱的访谈确认,汕头高斯 贝尔注销前主要经营电视接收降频器及相关配件的生产业务。 (3)汕头高斯贝尔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系 汕头高斯贝尔 2002 年 12 月注销后,股东刘潭爱将注销清算时分配的机 器设备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发行人前身高斯贝尔有限,部分高管及核心技术人 员入职高斯贝尔有限,除此之外,汕头高斯贝尔自注销后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在业务、资产、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4、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视频电子和家居智能的企业基本情况 和历史沿革情况,说明该两家公司向发行人增资的原因、定价方式;说明发 行人减资的具体情况,减资的原因,减资的具体内容,说明该次减资是否按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是否履行了法定 程序,是否取得债权人同意,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5-7-41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的股本演变工商登记材料、视频电子和家居智能最新 的《营业执照》和股本演变工商登记材料、高斯贝尔有限减资相关的股东会 决议、减资公告、《验资报告》等文件,经查询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并访谈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刘潭爱。 经核查, (一)说明视频电子和家居智能的企业基本情况和历史沿革情况,说明 该两家公司向发行人增资的原因、定价方式 1、视频电子的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视频电子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 视频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省视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33148A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新创路 12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苏承松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19 日 登记机关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 经营范围 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黄金 制品的加工;进出口业;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商品批 发与零售;质检技术服务;汽车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王 多 2,000 50% 苏承松 2,000 50% 营业期限 199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7 月 8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5-7-42 2、视频电子的历史沿革情况 (1)视频电子的设立 根据四川省工商局经济信息中心提供的《基本情况》及视频电子的企业 登记档案,视频电子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19 日,经济性质为集体,设立时 的名称为四川省视频电子公司。 (2)视频电子解除挂靠关系并变更企业名称 1999 年 5 月 26 日,四川省工商局核发(四川)名称变核内字[1999]第 1062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四川省视频电 子有限责任公司。 1999 年 6 月 10 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出具《关于与四川省 视频电子公司解除挂靠关系的批文》:“同意我校与四川省视频电子公司解 除挂靠关系,该公司由集体所有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公司由王多、 苏承松、赵金萍三位股东共同出资组建。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清偿,与原主管单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无关”。 1999 年 6 月 7 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万会验(1999)第 08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视频电子于 1993 年设立,挂靠四 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注册资本及投入资本均为 100 万元,于 1999 年 5 月 20 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文件精神,视频电子与四川省工商 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签订了“解除挂靠协议书”。根据四川省工商局的要求, 企业脱钩后对单位名称进行变更,此次仅对企业名称做变更,注册资本和投 入资本仍为 100 万元,投资主体无变化,原出资人赵金萍出资 40 万元,苏 承松和王多各出资 30 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40%、30%、30%。 视频电子解除挂靠关系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赵金萍 40 40% 苏承松 30 30% 王 多 30 30% 5-7-43 合 计 100 100% (3)视频电子第一次增资 2000 年 3 月 31 日,视频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至 500 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赵金萍出资 1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 苏承松出资 16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3%;王多出资 165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33%;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00 年 4 月 20 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万会验(2000)第 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0 年 3 月 31 日,视频电子增加注册资本 和投入资本均为 400 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视频电子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赵金萍 170 34% 苏承松 165 33% 王 多 165 33% 合 计 500 100% (4)视频电子第二次增资 2004 年 4 月 27 日,视频电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新增两名股东陈东、 万建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苏承松增资 135 万元、王多增资 135 万元、赵金萍增资 130 万元、陈东增资 50 万元、万建文增资 50 万元;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04 年 4 月 22 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万会验[2004]第 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4 年 4 月 22 日,视频电子已收到股东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视频电子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5-7-44 赵金萍 300 30% 苏承松 300 30% 王 多 300 30% 陈 东 50 5% 万建文 50 5% 合 计 1,000 100% (5)视频电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2 月 21 日,赵金萍与陈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赵金萍将持 有的视频电子 300 万元股权协议转让给陈俊。同日,视频电子股东会做出决 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视频电子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陈 俊 300 30% 苏承松 300 30% 王 多 300 30% 陈 东 50 5% 万建文 50 5% 合 计 1,000 100% (6)视频电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7 月 12 日,陈东与王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东将持有的 视频电子 25 万元股权协议转让给王多;陈俊与刘潭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陈俊将持有的视频电子 300 万元股权协议转让给刘潭爱;万建文与刘潭 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万建文将持有的视频电子 50 万元股权协议转让 给刘潭爱;陈东与苏承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东将持有的视频电子 25 万元股权协议转让给苏承松。同日,视频电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本次股 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视频电子 5-7-45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350 35.0% 苏承松 325 32.5% 王 多 325 32.5% 合 计 1,000 100.0% (7)视频电子第三次增资 2006 年 3 月 10 日,视频电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2,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刘潭爱增资 350 万元、苏承松增资 325 万元、王多增资 325 万元,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 2006 年 2 月 27 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万会验 (2006)第 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6 年 2 月 27 日止,视频电 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其中刘潭爱新增实缴 注册资本 350 万元、苏承松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325 万元、王多新增实缴注册 资本 325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投入。 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视频电子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700 35.0% 苏承松 650 32.5% 王 多 650 32.5% 合 计 2,000 100.0% (8)视频电子第四次增资 2010 年 3 月 25 日,视频电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加到 2,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刘潭爱增资 175 万元, 苏承松增资 162.5 万元,王多增资 162.5 万元,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5-7-46 2010 年 4 月 9 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万会验 字(2010)第 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4 月 8 日止,视频电 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00 万元,其中刘潭爱新增实缴注 册资本 175 万元、苏承松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162.5 万元、王多新增实缴注册 资本 162.5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投入。 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视频电子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875.00 35.00% 苏承松 812.50 32.50% 王 多 812.50 32.50% 合 计 2,500.00 100.00% (9)视频电子第五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5 月 13 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万会验 字(2010)第 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5 月 12 日止,视频 电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00 万元,其中刘潭爱新增实缴 注册资本 175 万元、苏承松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162.5 万元、王多新增实缴注 册资本 162.5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投入。 2010 年 5 月 20 日,视频电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加到 3,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刘潭爱增资 175 万元,苏承松增资 162.5 万元,王多增资 162.5 万元;同意刘潭爱将其所持 视频电子 525 万元股权协议转让给苏承松,同意刘潭爱将其所持视频电子 525 万元股权协议转让给王多;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同日,刘潭爱与苏承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潭爱将其持有的视频 电子 525 万元股权转让给苏承松;刘潭爱与王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 潭爱将其持有的视频电子 525 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多。 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及股权 转让后,视频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5-7-47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苏承松 1,500 50% 王 多 1,500 50% 合 计 3,000 100% (10)视频电子第六次增资 2012 年 9 月 4 日,视频电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4,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苏承松增资 500 万 元,王多增资 500 万元;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2 年 9 月 13 日,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万会验 字(2012)第 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2 年 9 月 12 日止,视频 电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其中苏承松新增实 缴注册资本 500 万元、王多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投 入。 2012 年 9 月 18 日,视频电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 资后,视频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苏承松 2,000 50% 王 多 2,000 50% 合 计 4,000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视频电子股权结构未发 生变化。 3、家居智能的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家居智能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 家居智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8277689X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5-7-48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南侧凤凰岗第一工业区厂房 A 住所 厂房 01-04 层(东侧)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潭爱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2 日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 无线数字监控设备、无线音视频传输设备、智能监控设备、通信 设备、多媒体电子终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 经营范围 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潭爱 70 3.50% 张祖德 20 1.00% 杨长义 424.9 21.25% 何春伟 40 2.00% 股东构成 肖 平 20 1.00% 王军建 100 5.00% 童 鹰 140 7.00% 欧阳健康 425 21.25% 高视创投 760.1 38.00% 营业期限 200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4、家居智能的历史沿革情况 (1)家居智能的设立 2005 年 11 月 14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深圳市)名称预核 内字[2005]第 0746597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深 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005 年 11 月 28 日,刘潭爱、刘振华、童鹰共同签署《深圳市高斯贝 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章程》。 2005 年 12 月 1 日,深圳新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新洲 5-7-49 内验字[2005]第 842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12 月 1 日止,家居智能已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 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 刘振华出资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童鹰出资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30%;刘潭爱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05 年 12 月 2 日,家居智能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为 4403012196959,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潭爱。 家居智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120 40% 刘振华 90 30% 童 鹰 90 30% 合 计 300 100% (2)家居智能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3 月 27 日,童鹰与张祖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童鹰将持有 的家居智能 90 万元股权以 9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祖德。 2006 年 3 月 28 日,家居智能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童鹰将持有的家居 智能 90 万元股权以 9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祖德,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并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06 年 4 月 3 日,家居智能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家居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120 40% 刘振华 90 30% 张祖德 90 30% 合 计 300 100% (3)家居智能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4 月 6 日,刘振华与刘潭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振华将 5-7-50 持有的家居智能 90 万元股权以 9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潭爱。同日,家居智 能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06 年 4 月 11 日,家居智能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家居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210 70% 张祖德 90 30% 合 计 300 100% (4)家居智能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2 月 9 日,家居智能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增加高视创投、童 鹰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增加至 700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 400 万元,其中由高视创投增资 280 万元,童鹰增资 120 万元;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09 年 2 月 18 日,深圳衡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衡大 验字[2009]15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2 月 17 日止,家居智能已收到各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400 万元,其中高视创投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280 万元,童鹰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12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 年 2 月 27 日,家居智能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家居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210 30.00% 张祖德 90 12.86% 童 鹰 120 17.14% 高视创投 280 40.00% 合 计 700 100.00% (5)家居智能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15 日,家居智能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7-51 7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1,300 万元,其中高视创投增资 910 万元,童鹰增资 390 万元,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1 年 4 月 1 日,深圳衡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衡大 验字[2011]26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止,家居智能已收到各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共计 1,300 万元,其中高视创投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910 万元,童鹰新增实缴注册资本 39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 年 4 月 12 日,家居智能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家居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210 10.50% 张祖德 90 4.50% 童 鹰 510 25.50% 高视创投 1,190 59.50% 合 计 2,000 100.00% (6)家居智能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1 月 10 日,家居智能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童鹰将持有的家 居智能 370 万元股权以 579.466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视创投,同意张祖德 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70 万元股权以 109.62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视创投,其 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12 月 9 日,童鹰与高视创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童鹰将持 有的家居智能 370 万元股权以 579.466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视创投;张祖 德与高视创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祖德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70 万元股 权以 109.62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视创投。 2015 年 1 月 9 日,家居智能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家居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210 10.50% 5-7-52 张祖德 20 1.00% 童 鹰 140 7.00% 高视创投 1,630 81.50% 合 计 2,000 100.00% (7)家居智能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11 日,家居智能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刘潭爱将持有的家 居智能 5%的股权以 149.6726 万元转让给王军建,同意刘潭爱将持有的家 居智能 2%的股权以 59.8690 万元转让给何春伟,同意高视创投将持有的家 居智能 5%的股权以 149.6726 万元转让给欧阳健康,同意高视创投将持有 的家居智能 3%的股权以 89.8036 万元转让给杨长义,同意高视创投将持有 的家居智能 1%的股权以 29.9345 万元转让给肖平,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 权,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6 月 26 日,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分别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刘潭爱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5%的股权以 149.6726 万元转让给 王军建,刘潭爱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2%的股权以 59.8690 万元转让给何春伟, 高视创投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5%的股权以 149.6726 万元转让给欧阳健康, 高视创投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3%的股权以 89.8036 万元转让给杨长义,高视 创投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1%的股权以 29.9345 万元转让给肖平。 2015 年 7 月 21 日,家居智能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家居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70 3.50% 张祖德 20 1.00% 杨长义 60 3.00% 何春伟 40 2.00% 肖 平 20 1.00% 王军建 100 5.00% 童 鹰 140 7.00% 5-7-53 欧阳健康 100 5.00% 高视创投 1,450 72.50% 合 计 2,000 100.00% (8)家居智能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5 月 16 日,家居智能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高视创投将持有的 家居智能 16.25%的股权以 325 万元转让给欧阳健康,同意高视创投将持有 的家居智能 18.245%的股权以 364.9 万元转让给杨长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 购买权,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6 年 8 月 3 日,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分别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高视创投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16.25%的股权以 325 万元转让给 欧阳健康,高视创投将持有的家居智能 18.245%的股权以 364.9 万元转让给 杨长义。 2016 年 9 月 2 日,家居智能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家居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刘潭爱 70.0 3.50% 张祖德 20.0 1.00% 杨长义 424.9 21.25% 何春伟 40.0 2.00% 肖 平 20.0 1.00% 王军建 100.0 5.00% 童 鹰 140.0 7.00% 欧阳健康 425.0 21.25% 高视创投 760.1 38.00% 合 计 2,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家居智能股权结构 未发生变化。 5、该两家公司向发行人增资的原因、定价方式 5-7-54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刘潭爱的访谈确认,高斯贝尔有限 2007 年引进新股东视频电子、家居智能的原因是高斯贝尔有限尝试开发移 动通信终端进军手机市场,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05 年 2 月 19 日发布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移动通信终端 投资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规定,高斯贝尔 有限引进视频电子和家居智能两名新股东,并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2 亿元;视 频电子及家居智能向高斯贝尔有限增资的定价方式是全体股东协商确定的 1 元/股。 (二)说明发行人减资的具体情况,减资的原因,减资的具体内容,说 明该次减资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 况,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是否取得债权人同意,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应披 露未披露事项 1、高斯贝尔减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刘潭爱的访谈确认,高斯贝尔取得手机 生产资质并进入手机市场后,发现手机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在手机业务和技 术方面储备不足,经全体股东协商认为公司应调整战略发展方向,终止手机 开发业务,于是决定相应地减少注册资本。 此外,2007 年 10 月 9 日,国务院下发国发[2007]33 号《关于第四批取 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国家特许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 等生产项目的核准。 2、高斯贝尔减资履行的法律程序及具体内容 2007 年 8 月 15 日,高斯贝尔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公 司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减至 9,800 万元,视频电子减少出资额 6,600 万 元,家居智能减少出资额 3,600 万元。 2007 年 8 月 20 日,高斯贝尔有限在《郴州日报》(国内统一刊号: CN43-0049)第 4439 期刊登了减资公告,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根据本 所律师对刘潭爱的访谈,当时没有债权人因本次减资而向高斯贝尔有限提出 “提前清偿债务”或“就债务清偿提供担保”的主张,也没有因此而造成的 5-7-55 纠纷或诉讼。 2007 年 11 月 10 日,郴州统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斯贝尔有限减资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郴统会验字[2007]第 13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 2007 年 11 月 10 日止,已减少视频电子出资 6,600 万元,减少家居智 能出资 3,6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 9,800 万元。 经本所律师对时任高斯贝尔有限董事长的刘潭爱及财务经理张兴的访 谈确认,在减资公告期间,不存在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或者要求提供担 保的情形,后续也不存在债权人对此次减资提出异议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走访发行人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及人民法院,郴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及郴州市人民法院未就高斯贝尔有限本次减资收到过举报、起诉 及其他争议情形,未发生任何纠纷。 据此,本所认为,高斯贝尔有限本次减资已经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了法定程序;不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高斯贝尔有限已就本次减资履 行了公告程序,在减资公告期间,不存在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或者要求 提供担保的情形,后续亦不存在债权人对此次减资提出异议的情形;高斯贝 尔有限本次减资不存在纠纷或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50%以上。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公 司 对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3,153.12 万元、12,542.33 万元、1,346.28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20%、14.93% 和 1.60%。重要客户的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请回答以下问题: (1)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对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3,153.12 万元、12,542.33 万元、1,346.28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20%、14.93%和 1.60%。请保 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的基本情 况、股东构成和主营业务;说明 YOOSTAR 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发展过程; YOOSTAR 股东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7-56 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报告期内对 YOOSTAR 销售业绩逐年大幅 下滑的原因;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分析说明申报期内发行人客户稳定性情 况,说明各期保有客户和新增客户情况及对主要客户的销售业绩变化情况及 变化原因。 回复: 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填写的情况调查表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资信报告》,取得了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YOOSTAR”)出具的声 明与承诺,并对 YOOSTAR 相关人员、发行人副总经理进行了访谈。 (一)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的基本情况、股东构成和 主营业务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中文名称:匯鑫科技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16 日,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均为 5,000,000 港元,股权结构为王群华持股 56%、王翔持股 25%、魏万晓持股 7%、张帆持股 5%、张谅持股 7%,主营业务为电子电器 产品的国际贸易。 (二)YOOSTAR 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发展过程 YOOSTAR 的控股股东王群华原为同行业某公司外贸部门的业务人员, 积累了一定的境外客户资源。2009 年前后,王群华及其业务团队开始自主 创业,最初的业务模式为王群华作为境外客户在国内的采购代表,直接把境 外客户的订单交给国内的机顶盒生产厂商生产。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2010 年 9 月 16 日 王 群 华 在 香 港 注 册 了 YOOSTAR INTERNATIONAL CO.,LIMITED , 该 公 司 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 更 名 为 YOOSTAR TECHNOLOGY CO.,LIMITED。 发行人副总经理赵木林于 2011 年开始与王群华就业务合作陆续进行沟 通、洽谈,经了解和考察,王群华对发行人的生产能力、公司实力、产品质 量、交货速度及业务配合力度等方面均较为认可,从而正式确立了与发行人 的合作关系。 5-7-57 根据访谈了解,发行人并非 YOOSTAR 在国内的唯一采购客户,由于双 方合作较为顺利,YOOSTAR 境外业务的拓展力度也逐渐加大,从而 2013 年和 2014 年 YOOSTAR 对发行人采购的金额较 2012 年大幅增长,2014 年 YOOSTAR 对发行人的采购规模约占其总采购规模的 80%~90%。 (三)YOOSTAR 股东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经核查,YOOSTAR 股东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报告期内对 YOOSTAR 销售业绩逐年大幅下滑的原因 发行人 2014 年对 YOOSTAR 的销售额较 2013 年下降 610.79 万元,降 幅为 4.64%,下降金额及降幅较小,为正常的业务波动。 2015 年对 YOOSTAR 的销售额较 2014 年大幅下滑的原因为:2014 年 末,YOOSTAR 提出调整合作模式,要求其从发行人采购的机顶盒产品所需 原 材 料 必 须 从 YOOSTAR 采 购 , 发 行 人 将 产 品 生 产 完 成 后 再 销 售 给 YOOSTAR。该等业务模式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且盈利水平较低,因 此,发行人逐渐减少与 YOOSTAR 的合作,2015 年对 YOOSTAR 的销售收 入主要为前期尚未完成的订单。目前发行人已停止与 YOOSTAR 的业务合 作。 (2)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区域、国别、主要客户等说明发行人境外 销售产品的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等具体情况并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 术相关章节作补充披露: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 境外前十大客户的股东构成、主营业务等基本情况,说明对发行人境外客户 的核查过程;说明发行人向境外前十大客户的销售产品类型、数量、单价、 总价及定价方式,比较境外销售产品与内销产品的产品类型、销售价格、毛 利率等差异情况;说明发行人境外销售是否真实,说明核查过程。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境外前十大客户的股东构成、主营业务等基 本情况及核查过程 5-7-58 本所律师查验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发行人主要境外前十大客户 出具的《资信报告》,并对发行人境外客户进行了走访,对发行人出口业务 员进行了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境外前十大客户的股东构成及主营 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 1 OVERSEAS WORLDWIDE LIMITED Sancheti Binod Kumar 数字电视前端设备、机顶盒 RAJASTHAN INFOTECH MEDIA YAKUB ALI; 有线电视、,宽带、,互联网 2 SERVICES PVT.LTD. ISHAM ALI 电视 3 DDC CATV NETWORK PVT. LTD. PROPRIETOR SHIP FIRM 100% 有线电视等系统运营 SURENDRA SANLHETI 50%; 4 ALTIUS DIGITAL PVT.LTD. 有线电视软硬件产品 ADITYA JALAN 50% 电话服务、数字电视、视频 5 COMCAST S.A. KESSEL;IDAN PALACIOS;TIMO 点播 Mr.Ajay Khamankar;Mr.Ashutosh Kane; 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络运营 6 UCN CABLE NETWORK PVT.LTD Mr.Jagdish Paliya;Mrs.Sapna Khamankar; 服务 Mrs.Mamta Paliya;Mrs.Mrudula Kane 网络服务、混合光纤同轴电 缆网、数字电视、宽带、无 7 SAIBABA ENTERPRISES Deepak Katra 100% 线网络、网络安全及电信产 品 HONGKONG HYPERAY CO., 8 LIMITED 崔英杰 100% 数字机顶盒及配套产品 Mr.Niran Tangpiroontham; Mrs.Jirporn Tangpiroontham; 电视天线(甚高频/超高频)、 9 INFOSAT COMPANY LIMITED Ms.Thipruethai Tangpiroontham; 数字接收机、相关配件 Mrs.Ratana Tangpiroontham; Ms.Pattaraporn Tangpiroontham Jorge Saldivar; ACS INDUSTRIAL Y COMERCIAL Luis Cattebeke 10 S.A. 电视机顶盒、高频头 Mauricio Amarilla; Martin Amarilla 王群华 56.00%;王翔 25.00%;魏万晓 高清数字卫星接收机、高清 11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7.00%;张帆 5.00%;张谅 7.00% 数字地面接收机 Mr Ali Abrahim Ali Hassan Al Badi; 卫星接收机、卫星电子电器 12 ALI BADI ELECTRONICS (L.L.C) Mr. Abbas Saad Zulfiqar; 设备 Mr. Rizvi Saad Hassan Mr.Mohammed Saeed Hamdan Al Ouda Al Ghamdi; Mr.Saeed Mohammed Saeed Al Ouda Al DAN NATIONAL ELECTRONICS 卫星接收设备、电视、设备 Ghamdi; 13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和 COMPANY LTD Mr.Hamdan Mohammed Saeed Al Ouda Al 配件、吸尘器、洗衣机 Ghamdi; Mr.Khaled Mohammed Saeed Al Ouda Al Ghamdi CATTEBEKE MORALES;LUIS A.; 14 INTERSAT SA SALDVAR;JORGE; 电视机顶盒 SALDIVAR;VIVIANA Mr.Liong Ten Fook; 15 P.T.SUBUR SEMESTA Mr.Thiang Tiong An; 电视天线和接收机、机顶盒 Mr.Tjia Tek Ijoe NEW GLEE TECHNOLOGY CO., 国际贸易进出口,电子产品 16 LTD 曹莉华 100% 系统集成 5-7-59 序号 客户名称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 Mr.Suwitat Surasingtothong ; LEO TECHNOLOGY AND 17 MARKETING COMPANY LIMITED Mrs.Sumonmal Surasingtothong ; 卫星数字电视、有线电视 Mr.Kittiphon Pongpitaya TECHINVEST LTDA 50.00%; ANTONIO CARLOS DE MORAES 16.66%; 18 VISIONTEC DA AMAZONIA LTDA 电子产品制造、销售 RENATO TANK 16.67%; PAULO SERGIO MOTA GONAALVES 16.67% Mr.Hari Julianto Gunarso 80%; 19 P.T. STELLA SATINDO 卫星电视贸易 Mrs.Indrawati Tjendana 20% WI-FI COMERCIO DE ANTENAS JONHY DYUN KOYAMA 50%; 电话、通信、电视有关设备 20 LTDA HOU THARM LIEN 50% 的零售 Sandeep sharma 48.33%; RADIANT DIGITEK NETWORK Fastway media cable network 48.33%; 数字电视机顶盒,前端设备 21 PRIVATE LIMITED Lokesh kumar joshi 1.66%; 运营商 Dany sharma 1.67% Haji khushi Muhammad 40%; Jamshed Ali 20%; 数字电视机顶盒,前端设备 22 JAMSHED ELECTRONICS Ali shahid 20%; 贸易 Mian Khurshid 20% EAGLE KINGDOM 深圳市可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9417%; 23 TECHNOLOGIES LIMITED 电视机顶盒 ALMAX HOLDINGS LIMITED 59.0583% NAGESH CHHABRIA 50%; 数字电视机顶盒,前端设备 24 Bhima Riddhi Digital Services NISHA CHHABRIA 50% 运营商 电视机,DVD/VCD 播放器, Mr.AMARJEET SINGH; 卫星电视接收机,收音机, 25 MILLENIUM TECHNOLOGIES Mr.HARJEET SINGH; 多媒体音响等影音产品的 Mr.RAJINDER KAUR 制造及批发 Marina Simonovska 50%; 数字电视机顶盒,前端设备 26 ZORA-马其顿 Branko Gjorgovski 50% 贸易 (二)发行人向境外前十大客户的销售产品类型、数量、单价、总价及 定价方式 1、2016 年 1-6 月境外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852,950 83.22 7,098.17 ALTIUS DIGITAL PRIVATE LIMITED 1 其他 10,000 6.14 6.14 22.81% 小计 7,104.31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280,834 87.80 2,465.77 HONGKONG HYPERAY CO., LIMITED 2 其他 108,500 1.89 20.53 7.98% 小计 2,486.31 RADIANT DIGITEK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279,200 86.33 2,410.22 3 NETWORK PRIVATE 7.80% LIMITED 其他 35,000 5.82 20.35 5-7-60 小计 2,430.57 前端设备 8 22,333.44 17.87 UCN Cable Network Pvt Ltd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277,000 80.54 2,231.04 4 7.23% 其他 5,000 8.22 4.11 小计 2,253.02 前端设备 501 5,850.64 293.12 软件 有线数字机顶盒 65,850 16.39 107.90 JAMSHED ELECTRONICS 5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60,000 101.40 608.38 3.26% 其他 7,500 6.26 4.69 小计 1,014.10 EAGLE KINGDOM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87,500 104.86 917.55 TECHNOLOGIES LIMITED 6 2.95% 小计 917.55 Bhima Riddhi Digital Services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64,000 131.62 842.36 7 2.70% 小计 842.36 终端设备 高频调谐器 101,833 26.03 265.06 ACS INDUSTRIALY COMERCIAL S.A 8 终端设备 天线 94,097 60.38 568.18 小计 833.24 2.67%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181,440 41.51 753.10 MILLENIUM TECHNOLOGIES 9 其他 其它 137,700 1.16 15.95 2.47% 小计 769.05 软件 其它 2,000 12.99 2.60 ZORA-马其顿 10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51,000 145.17 740.35 2.38% 小计 742.94 前十大客户小计 19,393.45 62.26% 其他客户小计 11,757.83 37.74%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31,151.28 100.00% 2、2015 年境外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OVERSEAS WORLDWIDE 1 前端设备 93 15,638.35 145.44 7.64% LIMITED 5-7-61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385,480 89.44 3,447.88 小计 3,593.32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376,676 80.87 3,046.18 HONGKONG HYPERAY CO., LIMITED 2 其他 10,814 8.29 8.96 6.50% 小计 3,055.14 前端设备 108 5,713.79 61.71 RAJASTHAN INFOTECH MEDIA SERVICES PVT.LTD. 3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259,370 95.88 2,486.96 5.42% 小计 2,548.66 前端设备 10 20,174.88 20.17 DDC CATV NETWORK PVT. LTD. 4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206,800 117.11 2,421.93 5.19% 小计 2,442.10 软件 2,020 12.23 2.47 天线 56,044 26.37 147.79 INFOSAT COMPANY LIMITED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369,576 43.30 1,600.11 5 4.08% 有线数字机顶盒 2,020 119.43 24.12 其他 622,743 2.33 145.17 小计 1,919.66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195,900 82.70 1,620.01 ALTIUS DIGITAL PRIVATE LIMITED 6 其他 15,000 7.34 11.01 3.47% 小计 1,631.02 高频调谐器 192,587 25.1 483.37 ACS INDUSTRIALY 终端设备 COMERCIAL S.A 7 天线 164,283 61.79 1,015.05 3.19% 小计 1,498.42 前端设备 85 7,384.71 62.77 软件 63,486 12.21 77.49 8 COMCAST S.A. 地面数字机顶盒 1,720 152.39 26.21 3.02% 终端设备 降频器 28,690 73.91 212.06 天线 25,600 39.22 100.39 5-7-62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有线数字机顶盒 72,638 123.69 898.44 其他 41,189 10.87 44.76 小计 1,422.15 UCN CABLE NETWORK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166,390 83.01 1,381.27 PVT.LTD 9 2.94% 小计 1,381.27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147,720 91.08 1,345.48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10 其他 1,747 4.54 0.79 2.86% 小计 1,346.28 前十大客户小计 20,838.02 44.31% 其他客户小计 26,194.90 55.69%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47,032.92 100.00% 3、2014 年境外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产品细类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地面数字机顶盒 6,565 113.81 74.72 终端设备 降频器 4,000 10.24 4.10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1 卫星接收机 1,304,215 95.18 12,413.55 24.71% 其他 12,878 38.80 49.97 小计 12,542.33 前端设备 94 10,602.71 99.67 软件 2,929 12.32 3.61 天线 43,641 33.27 145.21 INFOSAT COMPANY LIMITED 2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719,250 56.74 4,080.99 9.39% 有线数字机顶盒 4,945 140.68 69.57 其他 1,524,818 2.43 370.03 小计 4,769.07 高频调谐器 26,260 22.52 59.14 ALI BADI ELECTRONICS 终端设备 (L.L.C) 3 卫星接收机 302,145 59.22 1,789.31 3.64% 小计 1,848.44 5-7-63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产品细类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DAN NATIONAL ELECTRONICS AND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368,145 47.21 1,738.17 ELECTRICAL EQUIPMENT 4 COMPANY LTD 3.42% 小计 1,738.17 高频调谐器 204,186 27.04 552.11 INTERSAT S.A. 终端设备 5 天线 191,509 61.19 1,171.90 3.40% 小计 1,724.01 高频调谐器 20,554 30.53 62.75 终端设备 P.T.SUBUR SEMESTA 卫星接收机 249,113 54.82 1,365.57 6 2.98% 其他 68,704 12.22 83.95 小计 1,512.28 前端设备 68 8,782.33 59.72 软件 65,125 12.28 79.98 地面数字机顶盒 2,039 173.20 35.32 COMCAST S.A. 降频器 13,765 66.93 92.12 7 终端设备 2.30% 天线 12,815 34.91 44.73 有线数字机顶盒 62,210 132.58 824.75 其他 其它 23,083 14.06 32.46 小计 1,169.08 地面数字机顶盒 210 97.71 2.05 终端设备 NEW GLEE TECHNOLOGY CO., LTD 卫星接收机 131,406 75.96 998.10 8 2.00% 其他 其它 2,020 73.69 14.89 小计 1,015.03 地面数字机顶盒 200 141.51 2.83 终端设备 高频调谐器 82,820 14.85 123.01 LEO TECHNOLOGY AND MARKETING CO.,LTD 9 卫星接收机 174,662 48.71 850.77 1.99% 其他 其它 105,972 3.27 34.61 小计 1,011.23 地面数字机顶 2,020 120.76 24.39 VISIONTEC DA AMAZONIA 10 终端设备 1.83% LTDA 高频调谐器 188,870 14.76 278.85 5-7-64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大类 产品细类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降频器 30,300 10.38 31.47 天线 49,600 41.46 205.63 卫星接收机 25,246 121.99 307.97 其他 149,740 5.52 82.63 小计 930.93 前十大客户小计 28,260.57 55.67% 其他客户小计 22,505.89 44.33%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50,766.46 100.00% 4、2013 年境外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地面数字机顶盒 3,030 106.79 32.36 终端设备 高频调谐器 10,000 16.66 16.66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1 卫星接收机 1,230,839 106.23 13,075.27 25.16% 其他 47,807 6.03 28.84 小计 13,153.12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612,128 57.37 3,512.07 ALI BADI ELECTRONICS (L.L.C) 2 其他 20,000 3.07 6.15 6.73% 小计 3,518.22 DAN NATIONAL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518,132 53.23 2,758.03 3 COMPANY LTD 5.28% 小计 2,758.03 P.T. STELLA SATINDO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363,903 56.30 2,048.86 4 3.92% 小计 2,048.87 终端设备 卫星接收机 146,918 84.65 1,243.61 NEW GLEE TECHNOLOGY CO., LTD 5 其他 87,960 76.86 676.03 3.67% 小计 1,919.64 前端设备 722 6,039.07 436.02 6 SAIBABA ENTERPRISES 3.46% 软件 94,750 12.39 117.39 5-7-65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终端 有线数字机顶盒 116,550 106.66 1,243.15 其他 10,300 12.57 12.95 小计 1,809.51 终端设备 高频调谐器 70,700 14.99 105.96 WI-FI COMERCIO DE ANTENAS LTDA 终端设备 7 天线 894,330 16.34 1,461.41 3.00% 小计 1,567.38 前端设备 57 12,737.30 72.60 软件 2,505 16.53 4.14 高频调谐器 3,030 25.69 7.79 INFOSAT COMPANY LIMITED 天线 6,364 33.25 21.16 8 终端设备 2.89% 卫星接收机 209,563 61.66 1,292.20 有线数字机顶盒 2,515 152.61 38.38 其他 252,958 3.00 75.89 小计 1,512.16 前端设备 68 9,931.84 67.54 软件 65,695 12.46 81.88 地面数字机顶盒 300 192.78 5.78 COMCAST S.A. 降频器 4,000 64.38 25.75 9 终端设备 2.33% 天线 4,000 29.95 11.98 有线数字机顶盒 67,040 150.32 1,007.75 其他 6,321 30.02 18.98 小计 1,219.66 高频调谐器 85,648 32.41 277.60 终端设备 P.T.SUBUR SEMESTA 卫星接收机 88,436 95.91 848.18 10 2.16% 其他 16,000 3.37 5.39 小计 1,131.17 前十大客户小计 30,637.76 58.62% 其他客户小计 21,631.35 41.38% 5-7-66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占比 (件、台) (元) (万元)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52,269.11 100.00% 发行人向上述境外前十大客户销售产品的定价方式均为谈判协商确定。 (三)境外与境内销售产品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外主要销售产品对比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类型 价格(元) 毛利率 价格(元) 毛利率 价格(元) 毛利率 价格(元) 毛利率 境内 42.67% 41.34% 48.81% 38.51% 前端设备 境外 45.50% 46.66% 50.51% 50.10% 境内 3,714.12 51.18% 3,885.32 36.23% 4,014.85 60.56% 8,276.47 43.30% 天线 境外 53,943.47 39.79% 21,275.08 47.65% 48,961.97 54.47% 其 中: 境内 72,941.27 41.61% 25,786.19 40.87% 35,442.99 50.80% 38,395.77 33.51% 微波发射机 境外 149,511.89 81.85% 195,134.47 76.20% 148,789.46 82.79% 175,381.26 84.77% 境内 64.83% 71.57% 69.32% 57.67% 软件 境外 78.67% 77.31% 74.63% 70.93% 境内 12.34 74.77% 15.66 79.51% 12.37 70.13% 12.31 69.32% 智能卡-有 线 境外 15.26 79.59% 12.63 74.58% 12.88 71.61% 12.80 70.55% 其 中: 境内 12.79 75.65% 13.02 70.04% 13.59 66.57% 16.37 51.06% 智能卡-地 面 境外 20.67 84.94% 19.67 83.68% 16.59 77.72% 20.64 75.15% 境内 23.98% 22.72% 25.59% 27.95% 终端设备 境外 25.32% 23.83% 16.93% 17.46% 境内 78.23 5.47% 84.44 6.81% 86.81 25.04% 85.25 20.84% 卫星接收机 境外 64.09 3.60% 59.61 6.50% 65.12 12.91% 72.28 14.28% 境内 174.69 21.57% 148.77 17.20% 187.14 11.63% 321.29 23.46% 直播星接收 其 设备 境外 中: 境内 164.50 33.53% 185.33 29.65% 174.49 29.10% 169.47 33.85% 有线数字机 顶盒 境外 90.26 37.13% 98.73 35.91% 118.19 33.07% 128.56 30.93% 地面数字机 境内 73.12 16.40% 105.50 17.29% 130.77 19.31% 129.25 15.71% 5-7-67 顶盒 境外 82.89 29.82% 108.21 34.21% 137.38 31.05% 178.29 34.33% 境内 6.62 1.57% 8.74 10.56% 19.31 21.29% 11.26 19.74% 高频头 境外 11.27 9.72% 11.95 11.95% 12.71 16.29% 16.16 15.47% 境内 16.93 23.53% 20.90 22.14% 11.34 17.43% 13.21 14.89% 终端天线 境外 38.17 35.32% 46.83 30.85% 37.47 24.77% 18.91 16.36% 由于境内外同种类产品的型号、规格、功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价格 也有所不同。 (四)发行人境外销售真实性核查 针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真实性,本所律师核查过程如下: ①查验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发行人主要境外前十大客户出具的 《资信报告》; ②抽查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订单,同时获取了该销售订单对应的海 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税务发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查询单、出货单、收入记 账凭证、收款凭据等,经核查,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均有相应的单证支持; ③获取了从外汇管理局郴州市中心支局打印的发行人收汇明细,经核 查,境外销售收款均真实存在; ④对发行人会计师进行访谈了解境外销售客户的函证回函情况; ⑤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境外客户进行走访,对境外客户与发行人的业务合 作情况、销售情况、关联关系情况等进行确认,具体走访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申报期收入金额 客户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Infosat Intertrade Co.,Ltd. 665.46 1,919.66 4,769.07 1,512.16 LEO TECHNOLOGY AND MARKETING CO.,LTD. 30.31 124.53 1,011.23 915.22 THAISAT EXPERT ENGINEERING CO .,LTD 134.52 256.82 608.19 635.10 PT STELLA SATINDO 0.00 299.34 883.23 2,048.87 PT.DUNIA KHARISMA INDONESIA 59.31 0.00 4.86 217.06 5-7-68 PT.Subur Semesta 399.60 738.11 1,512.28 1,131.17 MAGIX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0.00 0.00 0.00 861.10 MODERN ELECTRONICS 0.00 614.53 820.07 796.24 K.M.T.S. ENGINEERING (P) LTD. 122.38 266.97 529.08 520.21 ORIENT ELECTRONICS 151.90 179.90 889.29 910.93 AL SUWAIS ELECTRONICS L.L.C 160.33 261.90 305.03 492.44 ALI BADI ELECTRONICS L.L.C 224.74 769.07 1,848.44 3,518.22 ENCORE INTNL GENERAL TRADING L.L.C 0.00 44.19 220.80 238.70 MOOSA JUMA SANQOOR TRADING L.L.C (BR). 0.00 25.60 51.46 207.18 DAN National Electronics Co. Ltd 0.00 0.00 1,738.17 2,758.03 ISIK ELEKTRONIK ELEKTRIKLI ALETLER 0.00 0.00 0.00 263.89 LETISIM VE KART SISTEMLERI NEW GLEE TECHNOLOGY CO., LTD 295.04 1,127.29 1,015.03 1,919.64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0.00 1,346.28 12,542.33 13,153.12 ASIA SKY STAR L.L.C 0.00 0.00 46.48 126.76 HONGKONG HYPERAY CO., LIMITED 2,486.31 3,055.14 0.00 0.00 Saibaba Enterprises 0.00 0.00 0.00 1,809.51 COMCAST S.A. 208.68 1,422.15 1,169.08 1,219.66 ELITCOM OOD 55.69 180.60 167.86 146.11 OVERSEAS WORLDWIDE LIMITED 525.81 3,593.32 0.00 0.00 Rajasthan Infotech Media Services 663.55 2,535.62 0.00 0.00 Pvt.Ltd. DDC CATV Network Pvt.Ltd. 1.51 2,442.10 149.54 0.00 Altius Digital Pvt.Ltd. 7,104.31 1,631.02 0.00 0.00 UCN CABLE NETWORK PVT.LTD 2,253.09 1,381.27 0.00 31.20 Radiant Digital Network Pvt.Ltd. 2,430.57 979.76 0.00 0.00 SIGNET DIGITAL PRIVATE LIMITED 19.95 688.57 367.93 90.65 Bhima Riddhi Digital Services 842.36 480.35 0.00 0.00 SANGLI MEDIA COMMUNICATION 359.27 521.69 0.74 0.00 合 计 19,194.69 26,885.78 30,650.20 35,523.15 占境外收入总额比例 61.62% 57.16% 60.34% 67.96% 5-7-69 经核查,发行人境外客户均真实存在,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真实,且与 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出口各类产品的进口国国家关 于相关产品的限制性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说明发行人及其销售产品是否符 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入口限制、赔偿或罚款等风 险:相关进口国政策是否可能发生影响发行人产品出口的销售业绩的不利变 化,说明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回复: 经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商务部进出口商品监管条件查询 系统(http://wmsw.mofcom.gov.cn/wmsw/complance/index)查询了发行人 主要出口国对主要出口产品的监管条件;取得了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 出具的《说明函》;取得了巴西、阿联酋、泰国、巴基斯坦当地律师事务所 就所在国家进口数字电视产品相关要求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检索了同行业上 市公司年报、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同时,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出口业 务员进行了访谈。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经核查, (一)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出口国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的数字电视产品主要出口国家 及地区为阿联酋、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香港、巴西、巴基斯坦、俄罗 斯、沙特阿拉伯。 (二)发行人出口各类产品的进口国国家关于相关产品的限制性政策和 法律法规要求,说明发行人及其销售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入口限制、赔偿或罚款等风险 经核查,发行人出口的各类产品均属民用产品,不涉及高精尖、国家安 全以及其他明确受限制的技术。 经本所律师检索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重组报告书,同行业上市公司与 发行人同类出口产品在上述主要国家均有正常销售。 5-7-70 根据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出具的说明,以及巴西、阿联酋、泰国、 巴基斯坦当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产品主 要出口国对进口数字电视产品无明确限制性政策,部分国家对进口电子产品 存在认证要求:俄罗斯要求进口产品通过 GOST 认证,印度要求进口电子产 品通过 BIS 认证;巴西要求进口电子产品通过 ANTEL 认证;沙特阿拉伯要 求进口电子产品在出货前通过 BV 检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出口相关产品已按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了相关认证,发行人及其 销售产品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入口限制、赔偿或 罚款的风险。 (三)相关进口国政策是否可能发生影响发行人产品出口的销售业绩的 不利变化,说明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所认为,目前 发行人不存在因受到主要出口国政策变化而使出口业务受到不利影响的情 形。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相关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近年来, 公司不断加快国际化发展的步伐,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52,269.11 万元、50,766.46 万元、47,032.92 万元、31,151.28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72%、60.93%、 56.06%、61.00%。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加强海外营销网点 的建设,加深与海外市场商业伙伴的合作,进一步提高国际化经营程度。在 这一过程中,如果全球经济贸易形势出现较大波动、行业对手加大竞争力度、 东道国政府采取外汇管制、关税壁垒、技术或产业政策限制等措施,或者发 行人在国际市场应对策略、市场拓展手段、国际化人才培养等方面不能有效 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将可能导致国际化经营不利进而影响公司的收入规模和 盈利水平”。 7、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的 基本情况及销售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要境内客户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5-7-71 公司、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行贝尔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情 况及经营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前述两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关联交易的 产品内容、交易单价及总额、定价方式,说明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价格的 比较,说明与安徽广行通信、安徽广电信息和广行贝尔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请保荐机构核查说明并就 前述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说明发行人与安徽广行通信、安徽广电信息业 务发展的过程,说明发行人与安徽广行通信合资设立广行贝尔的原因,发行 人股东与安徽广行通信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 排。 回复: 本所查验了广行通信、安徽广电信息、广行贝尔的《营业执照》及广行 通信、广行贝尔的工商登记档案;查验了发行人股东填写的情况调查表;取 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主要客 户的基本情况;并访谈了广行通信相关负责人。 经核查, (一)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及销售情况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1)2016 年 1-6 月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占境内主营 占全部主营 序 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业务收入比 业务收入比 号 (万元) 例 例 地面数字机顶盒 37.09 终端设备 天线 5.26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有线数字机顶盒 2,669.89 1 13.76% 5.37% 其他 维修费 2.91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25.56 小计 2,740.71 数字电视前端设备 552.14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前端设备 2 微波发射机 1,700.00 11.31% 4.41% 小计 2,252.14 丹东市鸿达贸易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地面数字机顶盒 1,699.15 3 8.53% 3.33% 小计 1,699.15 数字电视前端设备 201.37 4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前端设备 3.95% 1.54% 微波发射机 585.64 5-7-72 小计 787.01 数字电视前端设备 175.38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前端设备 5 微波发射机 534.27 3.56% 1.39% 小计 709.66 合计 8,190.34 41.11% 16.03% (2)2015 年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销售收入 占境内主营业 占全部主营业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万元) 务收入比例 务收入比例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4,233.50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47 软件 1.03 地面数字机顶盒 15.90 降频器 2.05 1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20.74% 9.11% 天线 1.79 有线数字机顶盒 2,504.31 其他 2.04 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881.99 公司 小计 7,645.08 前端设备 10.26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 地面数字机顶盒 524.39 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2 有线数字机顶盒 1,614.80 5.89% 2.59% 其他 21.91 小计 2,171.36 地面数字机顶盒 0.19 卫星接收机 1.17 直播星接收设备 1,000.02 终端设备 郴州市宏发电子原件器材商行 高频调谐器 22.55 3 3.03% 1.33% 降频器 7.70 天线 83.20 其他 0.50 小计 1,115.34 高频调谐器 41.28 阳泉广电无线数字网络传输有限 终端设备 直播星接收设备 861.03 4 公司 天线 106.15 2.91% 1.28% 其他 64.87 小计 1,073.33 高频调谐器 18.40 5 郑州市管城区慧鑫家用电器商行 终端设备 直播星接收设备 979.85 2.85% 1.25% 降频器 43.76 5-7-73 销售收入 占境内主营业 占全部主营业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万元) 务收入比例 务收入比例 天线 9.91 其他 0.31 小计 1,052.23 合计 13,057.34 35.42% 15.56% (3)2014 年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销售收入 占境内主营业 占全部主营业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万元) 务收入比例 务收入比例 前端设备 7.48 软件 0.43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有线数字机顶盒 16.88 终端设备 降频器 0.68 其他 1.17 软件 2.05 地面数字机顶盒 153.81 1 29.44% 11.50% 降频器 4.10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天线 22.39 有线数字机顶盒 7,135.67 其他 61.32 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2,169.66 公司 其他 10.26 小计 9,585.90 地面数字机顶盒 1,035.39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1,846.46 2 有限公司 8.94% 3.49% 其他 27.86 小计 2,909.72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直播星接收设备 926.75 3 2.85% 1.11% 小计 926.75 前端设备 225.74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 地面数字机顶盒 617.28 终端设备 4 限公司 有线数字机顶盒 0.03 2.59% 1.01% 其他 0.23 小计 843.29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754.59 5 公司 2.32% 0.91% 小计 754.59 合计 15,020.25 46.13% 18.03% (4)2013 年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销售收入 占境内主营业 占全部主营业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万元) 务收入比例 务收入比例 前端设备 2.09 1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6.70% 7.89%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105.78 5-7-74 销售收入 占境内主营业 占全部主营业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万元) 务收入比例 务收入比例 降频器 0.17 其他 51.36 软件 0.77 地面数字机顶盒 181.39 降频器 1.54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天线 26.86 有线数字机顶盒 7,124.82 其他 330.19 小计 7,824.97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直播星接收设备 6,036.54 2 12.88% 6.09% 小计 6,036.54 前端设备 163.62 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 地面数字机顶盒 963.84 终端设备 3 有限公司 有线数字机顶盒 1,846.72 6.40% 3.03% 其他 维修费 25.16 小计 2,999.35 前端设备 161.48 软件 65.56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终端设备 地面数字机顶盒 0.54 4 司茂名化州分公司 4.67% 2.21%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1,956.90 其他 3.78 小计 2,188.24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终端设备 直播星接收设备 2,165.42 5 4.62% 2.18% 小计 2,165.42 合计 21,214.52 45.26% 21.40%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内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主要职责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安徽省有线广播电 视传输中心、潘集区人民广播电视局、泾县广播电视 局、全椒县广播电视台、滁州市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 络传输中心、休宁县广播电视局、颍上县广播电视局、 濉溪县广播电视局、泗县广播电视局、中信国安集团 公司、来安县广播电视局、池州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 许可经营项目:有线电视网的运营。一般经 心、灵璧县广播电视管理局、蒙城县电广县城有线电 营项目:有线电视网的建设,网络改造和升 视发展有限公司、绩溪县广播电视局、凤台县广电台、 级,网上增值业务以及信息网络相关设备的 安徽广电信息网 肥东县广播电视台、无为县广播电视台、望江县广播 1 生产、经营,网络设计与施工、系统集成, 络股份有限公司 电视局、芜湖县有线电视局、太湖县有线电视局、祁 网络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发和销售,信源制作 门县广播电视台、南陵县广播电视局、巢湖市有线广 与集成,广告业务,信息咨询服务,卫星地 播电视台、铜陵市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怀远县广 面接收设施安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播电视局、寿县广播电视台、界首市广播电视局、东 至县广播电视局、利辛县广播电视局、青阳县广播电 视局、徽州区广播电视台、毛集区广播电视局、临泉 县广播电视局、太和县广播电视局、萧县广播电视台、 安徽九华山有线电视台、怀宁县广播电视局、岳西县 广播电视局、淮北市电视台、霍山县广播电视局、铜 5-7-75 序号 客户名称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主要职责 陵县广播电视局、旌德县广播电视局、石台县广播电 视局、桐城市广播电视局、霍邱县人民政府广播电视 局、郎溪县广播电视局、肥西县广播电视局、明光市 广播电视局、亳州市有线电视台、金寨县广播电视局、 砀山县有线电视局、繁昌县广播电视局、固镇县广播 电视局、和县广播电视局、五河县有线电视局、庐江 县广播电视局、宁国市广播电视局、枞阳县广播电视 局、黟县广播电视台、凤阳县广播电视台、黄山市有 线电视台 、含山县广播电视台、歙县广播电视局、 宣城市有线电视网络中心、黄山市黄山区广播电视 局、六安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广德县广播电视局、定 远县广播电视局、天长县广播电视局、阜南县广播电 视、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广播电视局 安徽广行贝尔数 通信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软件开发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 2 码科技有限责任 与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数字电视机顶盒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终端产品研发、销售。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 三网融合创新技术研发;三网融合创新网络 安徽广行通信科 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广电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安徽 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数字电视产品研发和销 3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 售;系统集成;设备检测;通信电子产品销 有限公司、合肥大科融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售。 负责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 合,拟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 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甘肃省新闻出版 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 4 政府部门 广电局 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 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 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 保卫工作。 批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专项规定除外), 装饰材料,电器机械,日用百货,服装鞋帽, 纺织品,水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 丹东市鸿达贸易 5 丹东鸿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王成鹏 险品),土畜产品(专项规定除外),废旧 有限公司 金属,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粮油,化肥; 收购农副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对朝边 境小额贸易。 负责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 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 监督检查。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 浙江省新闻出版 技融合发展,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 6 政府部门 广电局 监测和安全播出,落实协调推动广电网与电 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工作,推进应急广播 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 统安全播映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 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 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 福建省新闻出版 7 政府部门 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广电局 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 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 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津市市广播电视台、邵东县广播电视局、石门县广播 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湖南省 电视台、邵阳县广播电视局、安乡县有线电视台、平 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 江县广播电视局、湖南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 维护;有线电视的基本业务:电视节目的收 湖南省有线电视 司、郴州市广播电视局、冷水江市广播电视局、永州 转和传送、模拟电视、数字电视、立体电视、 8 网络(集团)股 市广播电视局、茶陵县广播电视局、湖南电广传媒股 高清晰度电视;有线电视的扩展业务:加密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张家界电视台、醴陵市广播电视局、华 电视、付费电视、图文电视、远程医疗、远 容县广播电视局、怀化市广播电视局、耒阳市广播电 程教育、电视会议、数据广播、音频点播、 视局、汉寿县有线电视台、澧县有线电视台、湖南株 准视频点播、视频点播等服务;有线电视的 5-7-76 序号 客户名称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主要职责 洲广播电视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广播电 增值业务:组建集团专网、国际互联网接入、 视中心、新邵县广播电视局、怀化市洪江区广播电视 多媒体传输、数据传输、电子商务、网上游 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桃源电视 戏、高速线路的出租、宽带出租等可在有线 台、常德市鼎城区电视台、临澧县广播电视台、衡阳 电视网络上开展的业务;其他有线电视业 市广播电视中心、常德市广播电视局、邵阳市广播电 务;湖南省无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的经营、 视局、安化县广播电视局、洞口县广播电视局 整合、研究、开发和推广全省无线网络新业 务;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服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服务业务;国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网络终端产品及网络业 务配套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郴州市宏发电子 家用电器、电子元件批发兼零售;广播电视、 9 个人独资企业,股东为唐向东 原件器材商行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及维修服务。 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地面无线数字 阳泉广电无线数 电视网络,开发、经营无线数字网络增值服 10 字网络传输有限 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阳泉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公司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市管城区彗 11 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为林慧娟 家用电器批零。 鑫家用电器商行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 和维护;广播电视宽带综合信息网的设计、 建设、开发、经营、管理、维护、接入服务 和收费;对电影、电视剧、新闻、纪录片、 电教、政务信息视频点播业务的有线传送; 云南广电网络集 云南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 1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直播卫星接收设施 团有限公司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广播电视台 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维修等相关业务;电 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电子政 务、电子商务、电路出租及各类信息技术服 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 文化传播及广告制作代理发布等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 (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 经营。(完成国家要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宣 传、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各项任务;对全省 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建设、开发、运营和管理;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模拟广播电视、数字广播 责任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资 贵州省广播电视 电视节目与信息传输业务;利用有线电视网 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13 信息网络股份有 络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覆盖;支持国家“村 伙)、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广播影视投 限公司 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电影放映; 资有限公司、贵州电信实业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及营销策划;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 GPS 卫星定位系统、数字化联网报警 监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 维修及运营服务;计算机网络和语言信息网 络的设计、施工、维修、运营及广播电视网 络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开展广播电视 及信息网络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全媒体内容 集成制作、生产、销售及服务;国内外广播 电视及信息网络设备器材的代理、经销。) 河北电视台、邯郸市广播电视局、邢台市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和播出;广播电视传输 衡水市广播电视局、廊坊市广播电视局、石家庄市广 网络的设计、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 河北广电信息网 播电视局、沧州市广播电视局、唐山市广播电视传媒 理;依托电视网络开展数字广播影视、视频 14 络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广播电视局、承德市广播电视局、 点播、电子政务、电子社区工程及综合信息 公司 秦皇岛市广播电视中心、保定百世开利多媒传输有限 业务服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限全省, 责任公司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4 月 4 日);广播 5-7-77 序号 客户名称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主要职责 电视及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 播电视及信息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国 内外广播电视及信息设备的代理、销售;广 告的设计、制造和发布;家用电器及电子产 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 营除外)的批发、零售。(以下限分支机构 经营):电视剧、电视综艺节目、电视专题 节目、动画故事节目、专栏节目、广播剧制 作经营。 梅州市广播电视台、广东广电网络投资一号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广宁县广播电视台、东莞广电网 络传媒发展股份公司、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肇庆市广 播电视台、河源广播电视台、湛江市广播电视台、广 东南方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投资二 号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远广播电视台、云 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通讯网络规划建设;在 浮广播电视台、茂名市广播电视台、南方广播影视传 化州市干线网上从事干线传输业务及在化 媒集团阳江广播电视台、广东中科白云投资管理有限 州市各镇、村分配网上从事接入服务业务, 公司、广东中科白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珠江传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 媒网络有限公司、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呼叫中 广东省广播电视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江门广播电视台、汕尾广播电 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网络股份有限公 视台、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潮州广播电视台、珠海 务业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15 司茂名化州分公 广播电视台、中山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韶关市广 维修(以上各项具体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书 司 播电视台、揭阳广播电视台、龙门县广播电视台、高 经营);广播电视及信息设备的研制、开发、 要市广播电视台、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怀集县 生产、销售、代理和租赁(不含地面接收设 广播电视台、惠东县广播电视台、珠海市蓝鑫实业有 备);家用电器产品的代理、销售;对广播、 限公司、珠海市蓝鑫实业有限公司、海丰县广播电视 电视、电影、信息、传媒产业进行投资及其 台、海丰县广播电视台、大埔县广播电视台、佛冈县 管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 广播电视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广播电视站、江门广 广告;房屋租赁;项目投资和投资咨询。 播电视台荷塘站、惠州市惠阳区广播电视台、连山壮 族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紫金县广播电视台、博罗 县广播电视台、英德市广播电视台、连南瑶族自治县 广播电视台、四会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南雄市广播 电视台 海南省文化广电 主管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 16 政府部门 出版体育厅 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工作 (二)发行人主要境内客户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电 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行贝尔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情况及经营情况 1、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行通信”)最新的 《营业执照》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广行通信的基本情况如 下: 名称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0191000011510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7-78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动漫园 C4#12 层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伟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23 日 登记机关 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网融合创新技术研发;三网融合创新网络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经营范围 数字电视产品研发和销售;系统集成;设备检测;通信电子产品 销售。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安徽广电传媒产业 300 10.00%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广电文化投资 300 10.00% 有限公司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 股东构成 1,810 60.33% 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 150 5.00% 限责任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 250 8.33% 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大科融智信息 190 6.33% 技术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 2012 年 5 月 23 日至 2062 年 5 月 23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2)历史沿革情况 ①广行通信的设立 2012 年 4 月 2 日,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大科融智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2 年 5 月 15 日,安徽安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安和 验(2012)2277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5 月 10 日止,广行通信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北京 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中科大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合肥大科融智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出资 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 5-7-79 2012 年 5 月 23 日,广行通信在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注册号为 34019100001151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法定 代表人为黄伟。 广行通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00%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 25.00%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0 5.00% 合肥大科融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0 19.00% 合计 1,000 100.00% ②广行通信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2 月 13 日,广行通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同意安徽广电文化投 资有限公司、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公 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 中安徽广电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出资 300 万元,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新增出资 300 万元,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出资 1,300 万元,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出资 100 万元。并通过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 2014 年 9 月 3 日,广行通信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广行通信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安徽广电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300 10.00% 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 10.00%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810 60.33%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 5.00%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50 8.33% 合肥大科融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0 6.33% 5-7-80 合计 3,000 100.00% ③本次增资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广行通信股权结构未发 生变更。 (3)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38,466.79 38,262.29 20,723.47 净利润 1,716.04 1,027.82 649.21 2、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广电信息”)最 新的《营业执照》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安徽广电信息的基 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11777625E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766 号 注册资本 60,260.27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金华 成立日期 2000 年 4 月 28 日 登记机关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许可经营项目:有线电视网的运营。一般经营项目:有线电视网 的建设,网络改造和升级,网上增值业务以及信息网络相关设备 经营范围 的生产、经营,网络设计与施工、系统集成,网络软件及应用系 统开发和销售,信源制作与集成,广告业务,信息咨询服务,卫 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5-7-81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安徽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中心、 潘集区人民广播电视局、泾县广播电视局、全椒县广播电视台、 滁州市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传输中心、休宁县广播电视局、颍 上县广播电视局、濉溪县广播电视局、泗县广播电视局、中信国 安集团公司、来安县广播电视局、池州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 灵璧县广播电视管理局、蒙城县电广县城有线电视发展有限公 司、绩溪县广播电视局、凤台县广电台、肥东县广播电视台、无 为县广播电视台、望江县广播电视局、芜湖县有线电视局、太湖 县有线电视局、祁门县广播电视台、南陵县广播电视局、巢湖市 有线广播电视台、铜陵市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怀远县广播电 视局、寿县广播电视台、界首市广播电视局、东至县广播电视局、 利辛县广播电视局、青阳县广播电视局、徽州区广播电视台、毛 集区广播电视局、临泉县广播电视局、太和县广播电视局、萧县 股东情况 广播电视台、安徽九华山有线电视台、怀宁县广播电视局、岳西 县广播电视局、淮北市电视台、霍山县广播电视局、铜陵县广播 电视局、旌德县广播电视局、石台县广播电视局、桐城市广播电 视局、霍邱县人民政府广播电视局、郎溪县广播电视局、肥西县 广播电视局、明光市广播电视局、亳州市有线电视台、金寨县广 播电视局、砀山县有线电视局、繁昌县广播电视局、固镇县广播 电视局、和县广播电视局、五河县有线电视局、庐江县广播电视 局、宁国市广播电视局、枞阳县广播电视局、黟县广播电视台、 凤阳县广播电视台、黄山市有线电视台 、含山县广播电视台、 歙县广播电视局、宣城市有线电视网络中心、黄山市黄山区广播 电视局、六安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广德县广播电视局、定远县广 播电视局、天长县广播电视局、阜南县广播电视、叶集改革发展 试验区广播电视局 营业期限 2000 年 4 月 28 日至长期 登记状态 存续 (2)历史沿革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安徽广电信息拒绝提供其工商登记档案,根据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安徽广电信息的股东均为各地电视台、电视 局和信息网络传输中心,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填写的情况调查表,安徽广电信息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安徽广电信息拒绝提供其经营情况信息。 3、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广行贝尔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 广行贝尔的基本情况如下: 5-7-82 名称 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40100000905315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917 号合肥有线电视传输机房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汪浩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12 日 登记机关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通信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软件开发与销售、技术咨询与 经营范围 服务、数字电视机顶盒终端产品研发、销售。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 股东构成 1,530 51.00% 股份有限公司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 1,470 49.00% 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 2014 年 2 月 12 日至 2074 年 2 月 11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2)历史沿革情况 ①广行贝尔的设立 2013 年 12 月 18 日,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14 年 1 月 17 日,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新验 (2014)6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 月 16 日止,广行贝尔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安徽 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 1,5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高斯贝尔数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4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4 年 2 月 12 日,广行贝尔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 号为 34010000090531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汪 浩。 广行贝尔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5-7-83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30 51.0%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70 49.0% 合计 3,000 100.00% ②广行贝尔设立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广行贝尔的股权结 构未发生变更。 (3)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7.99 1,116.34 2,498.49 - 净利润 -41.62 -138.89 24.50 - (三)发行人与上述公司的交易情况 广行通信、安徽广电信息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广行贝尔为发行人 参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三家公司的交易情况如下: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年份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毛利率 (件、台) (元) (万元) 地面数字机顶盒 2,800 132.48 37.09 30.93% 终端设备 天线 2,800 18.80 5.26 33.47%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有线数字机顶盒 137,720 193.86 2,669.89 20.38% 2016 年 其他 维修费 1 29,059.83 2.91 100.00% 1-6 小计 2,715.16 20.64% 月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2,300 111.11 25.56 44.25% 小计 25.56 44.25% 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111,889 378.37 4,233.50 11.91%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47 96.63% 小计 4,235.97 11.96% 智能卡-地面数字机顶 300 12.82 0.38 53.33% 2015 盒 软件 年 智能卡-有线数字机顶 500 12.82 0.64 53.33% 盒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面数字机顶盒-标清 1,300 122.29 15.9 32.33% 终端设备 降频器 500 25.64 1.28 21.20% 天线 800 22.44 1.79 37.86% 5-7-84 数量 单价 销售收入 年份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毛利率 (件、台) (元) (万元) 有线数字机顶盒 133,660 187.36 2,504.30 36.13% 降频器 300 25.64 0.77 17.54% 其他 2.04 46.67% 小计 2,527.12 36.11% 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37,924 232.57 881.99 14.85% 司 小计 881.99 14.84% 编码器 4 10,149.57 4.06 62.67% 前端设备 调制器 4 8,547.01 3.42 65.00% 智能卡-有线数字机顶 软件 500 8.55 0.43 30.00%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盒 有线数字机顶盒 1032 163.55 16.88 40.74% 终端设备 降频器 200 34.19 0.68 37.51% 其他 1.17 100.00% 小计 26.64 49.55% 智能卡-地面数字机顶 软件 1,600 12.82 2.05 53.33% 2014 盒 年 地面数字机顶盒-标清 10,900 141.11 153.81 25.15% 降频器 1,600 25.64 4.1 22.60%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天线 10,900 20.54 22.39 29.27% 有线数字机顶盒 375,915 189.82 7,135.67 29.38% 其他 3 204,402.51 61.32 100.00% 小计 7,379.35 29.88% 安徽广行贝尔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52,230 415.40 2,169.66 4.06% 司 其他 1 102,564.10 10.26 100.00% 小计 2,179.91 4.51% 编码器 1 12,393.16 1.24 68.97% 前端设备 复用器 1 8,547.01 0.85 62.00% 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降频器 50 34.19 0.17 38.34% 终端设备 有线数字机顶盒 6,462.00 163.7 105.78 34.08% 其他 51.36 99.64% 小计 159.41 55.63% 2013 智能卡-有线数字机顶 软件 600 12.82 0.77 53.33% 年 盒 地面数字机顶盒-标清 12,421 146.04 181.39 18.99% 降频器 600 25.64 1.54 24.52%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端设备 天线 13,660 19.67 26.86 30.18% 有线数字机顶盒 411,680 173.07 7,124.82 25.99% 其他 7 471,698.11 330.19 100.00% 小计 7,665.57 29.03% 5-7-85 (四)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 安徽广电信息、广行通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对安徽广电 信息、广行通信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中标价格确定,部分新机型考虑产品性 能、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2014 年发行人对广行贝尔销售的有线数字机顶盒毛利率较低,是由于 当期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新型的高端智能机顶盒,单位生产成本较高,且安徽 广电信息要求重新招标确定入围供应商,由于参与竞争的厂家数量较多,竞 争激烈,且产品技术方案和指标有所降低,而此前发行人已生产出部分库存, 从而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 (五)发行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 经营成果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权限、 回避表决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外部监督,健全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 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除高斯贝尔以外的其他企业与高斯贝尔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 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高斯贝尔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高斯贝 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 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 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高斯贝尔及高斯贝尔其他股东的利 益。 5-7-86 3、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高斯贝尔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高斯 贝尔《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不会利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高斯贝尔及高斯贝尔其 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高斯贝尔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高斯贝 尔及高斯贝尔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发行人与广行通信、安徽广电信息业务发展的过程 发行人于 2010 年通过入围招标的方式成为安徽广电信息的供应商, 2012 年安徽广电信息设立子公司广行通信后,部分机顶盒业务由广行通信 承接。 (七)发行人与广行通信合资设立广行贝尔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与广行通信合资设立广行贝尔的初衷是为了 合作开发下一代智能终端,建设下一代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共同 开发安徽机顶盒市场。 (八)发行人股东与广行通信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 根据发行人股东填写的情况调查表及本所律师对广行通信的访谈确认, 发行人股东与广行通信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8、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 从事行业所需的各项许可、牌照或认证的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满足 相关要求,请说明核查情况。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业务资质;检索了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访 谈了发行人总经理游宗杰。 经核查, 5-7-87 (一)根据发行人、境内全资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记载,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数字电视机顶盒、高频头、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和接收机、数字电视前 端设备、数字电视软件产品、有线电视网络设备、电视发射机、多路 微波分配系统设备、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数字化用户信息网络终 1 发行人 端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卫星通信终端产品、微波有源和无源器件、 电子元器件、网络宽带接收终端、网络宽带接入设备、卫星通讯设备 即产品配件、线材的生产和销售;软件开发、销售;信息产业投资, 项目投资管理(投资科技型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注] 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高频头、 2 郴州希典 微波电子陶瓷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开发、生产、销售:电子电视、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 面接收设备)、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软件的研发和销 3 成都驰通 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功田陶瓷 电子陶瓷技术研究,电子陶瓷产品生产、销售。 注:2016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和住所变更的议案》,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为“数字电 视机顶盒、高频头、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和接收机、数字电视前端设备、数字电视软 件产品、有线电视网络设备、电视发射机、多路微波分配系统设备、无线广播电视 传输设备、数字化用户信息网络终端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卫星通信终端产品、微 波有源和无源器件、电子元器件、网络宽带接收终端、网络宽带接入设备、卫星通 讯设备即产品配件、线材的生产和销售;软件开发、销售;信息产业投资,项目投 资管理(投资科技型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正在 办理中。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的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实际从事的业 务均未超出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 (二)经核查,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 令 129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440 号)的规定,生产经营高频头等卫星接收设施需要取得国务院电子信 息工业行政部门颁发的定点生产资质和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书。但 2013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 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 号)取消了关于卫星地面接收 5-7-88 设施生产企业的定点资质的行政许可,因此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卫星 地面接收设施产品仅需要取得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根据本所律师检索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经 对发行人总经理游宗杰的访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从 事行业所需的各项许可、牌照或认证的要求如下: 发文机关 许可、牌照或认证 法律法规规章 监管内容要点 发布日期 的要求 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 国务院 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 《全国工业产品 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 年 7 月 关系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实 生产许可证》 (国务院令第 440 号) 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 对音视频设备类产品(卫星电 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国家强制 定(国家质检总局第 117 视广播接收机等)实行强制性 2009 年 7 月 性产品认证证书》 号) 产品认证制度 《广播电视设备 对拟进入广播电台、电视台、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 器材入网认定证 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 认定管理办法(广电总局 书》、《广播电视 2004 年 6 月 监控网的有关设备器材实行 令第 25 号) 设备器材入网认 入网认定准入制度 定试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行进 《海关进出口货 海关总署 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 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物收发货人报关 2014 年 3 月 定(总署令[2014]221 号) 制度 注册登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对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 商务部 《对外贸易经营 记办法(商务部令 2004 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实 2004 年 6 月 者备案登记表》 年第 14 号) 行备案登记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 《出入境检验检 国家质检总局 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行 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 疫报检企业备案 2015 年 2 月 报检制度 第 161 号) 表》 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发展和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改革委员会、财 对软件企业实行软件企业认 《软件企业认定 (工信部联软[2013]64 政部、国家税务 定制度 证书》 号) 总局 2013 年 2 月 全国人大常委 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对排污企业实行排污许可管 会 《排污许可证》 号) 理 2014 年 4 月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持有的资质证照情况如下: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 证书持有人 编号 适用范围 有效期 2013.02.22- 1 高斯贝尔 XK09-009-00057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2018.02.21 5-7-89 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 2013.09.10- 2 高斯贝尔 XK09-008-00059 机 2018.09.09 2013.10.30- 3 郴州希典 XK09-002-0005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2018.10.29 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 2012.06.20- 4 郴州希典 XK09-005-00009 面接收设备 2016.12.28 2、《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序号 证书持有人 编号 适用范围 有效期 数字电视机顶盒 200601080 2013.08.29- 1 高斯贝尔 GD-6020:100-240VAC 50/60HZ 5184675 2018.05.24 15W 201001080 高清数字电视机顶盒 GD-7020 2013.08.29- 2 高斯贝尔 8408770 型:100-240VAC 50/60HZ 15W 2018.05.24 201201080 高清数字电视机顶盒 GD-7021 2013.11.29- 3 高斯贝尔 8536545 型:12VDC 15W 2018.05.24 201301080 数字电视机顶盒 GD-6021: 2013.08.29- 4 高斯贝尔 8608857 100-240VAC 50/60HZ 15W 2018.04.28 201301080 数字电视机顶盒 GD-6025: 2013.05.17- 5 高斯贝尔 8614709 100-240VAC 50/60HZ 15W 2018.05.17 201301080 数字电视机顶盒 GD-6023: 2013.06.07- 6 高斯贝尔 8618397 100-240VAC 50/60HZ 15W 2018.06.07 201401080 高清数字电视机顶盒 GD-7022: 2014.05.22- 7 高斯贝尔 8693283 DC12V 1.5A 15W 2019.05.22 201401080 高清数字电视机顶盒 GD-7023: 2014.01.26- 8 高斯贝尔 8671179 12VDC 1.5A 15W 2019.01.26 201401080 标清数字电视机顶盒 GD-6026: 2014.05.27- 9 高斯贝尔 8695780 100-240VAC 50/60Hz 15W 2019.05.27 201401080 网络电视盒(具有音视频播放及存储 2014.06.30- 10 高斯贝尔 5703845 功能)GD8021:DC5V 2.0A 2019.06.30 201401080 数字电视机顶盒 GD-6024: 2014.09.30- 11 高斯贝尔 8723163 100-240V~50/60Hz 15W 2019.09.30 201401080 高清数字电视机顶盒 GD-8010: 2014.10.24- 12 高斯贝尔 8725065 12VDC 3A Max 36W 2019.10.24 201501080 网络电视盒(具有音视频播放及存储 2015.02.02- 13 高斯贝尔 5753397 功能)GD-8021A:DC5V 2A max7W) 2020.02.02 高清晰度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 型号: 201501080 2015.04.08- 14 高斯贝尔 GD-7025 输 入 : 5VDC 1.5A 8764791 2020.04.08 Max7.5W 201501080 高清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 GD-7027 2015.04.23- 15 高斯贝尔 8768962 输入:12VDC 1.0A Max9W 2020.04.23 201501080 高清晰度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 2015.06.15- 16 高斯贝尔 8781836 GD-7028:12VDC 1A,MAX 12W 2020.06.15 201501080 云终端(具有音视频播放功能) 2015.07.07- 17 高斯贝尔 5785086 GD-8011:DC5V 1.5A Max.7W 2020.07.07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标清 201101080 2014.01.24- 18 郴州希典 卫 星 地 面 双 模 型 ) ABSTG-01 : 8516402 2018.06.08 100-240V~50/60Hz≤15W 201301080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标清 2014.01.24- 19 郴州希典 8616526 卫 星 地 面 双 模 型 ) ABSTG-02 : 2018.05.31 5-7-90 100-240VAC 50HZ+2Hz max≤15W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标清 201301080 2014.01.24- 20 郴州希典 卫星地面双模型) 8647653 2018.10.25 ABSTG-07:100-240V~50+2Hz≤15W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标清 201501080 2015.08.31- 21 郴州希典 可升级成高清卫星地面双模型)(可 8800612 2020.08.31 接收地面波):ABS-HD-T7310 3、《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和《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 定试用证书》 序 证书 证书名称 编号 设备名称及型号 有效期限 号 持有人 广播电视设 高清晰度有限数字电视机顶 高斯 04313031 2013.09.13- 1 备器材入网 盒 GD-7020 型(解码芯片 贝尔 0445 2016.09.12 认定证书 UPD61455F1) 广播电视设 高清晰度有限数字电视机顶 高斯 04313031 2013.12.06- 2 备器材入网 盒 GD-7023 型(解码芯片 贝尔 0841 2016.12.05 认定证书 MSD7C51C) 广播电视设 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 高斯 043140311 2014.08.12- 3 备器材入网 GD-6026 型(解码芯片 贝尔 767 2017.08.11 认定证书 HM1521)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112 数字电视复用器(GOSPELL 2015.02.15- 4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46 GM-2730 型) 2018.02.14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112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 QAM 调制 2015.02.15- 5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47 器(GQ-3650 型) 2018.02.14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112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编码器 2015.03.09- 6 备器材入网 贝尔 410 (GOSPELL GN-1834 型) 2018.03.08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50W UHF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 2015.04.28- 7 备器材入网 贝尔 2600 发射机 GT-5900-50 型 2018.04.27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100W UHF 地面数字电视广 2015.04.28- 8 备器材入网 贝尔 2601 播发射机 GT-5900-100 型 2018.04.27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300W UHF 地面数字电视广 2015.04.28- 9 备器材入网 贝尔 2602 播发射机 GT-5900-300 型 2018.04.27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500W UHF 地面数字电视广 2015.04.28- 10 备器材入网 贝尔 2603 播发射机 GT-5900-500 型 2018.04.27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1kW UHF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 2015.04.28- 11 备器材入网 贝尔 2604 发射机 GT-5900-1000 型 2018.04.27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清晰度有线数字电视机顶 高斯 04315031 2015.04.29- 12 备器材入网 盒 GD-7025(解码芯片 GX3 贝尔 2625 2018.04.28 认定证书 201E)型 5-7-91 序 证书 证书名称 编号 设备名称及型号 有效期限 号 持有人 广播电视设 高清晰度有线数字电视机顶 高斯 04315031 2015.04.29- 13 备器材入网 盒 GD-7027(解码芯片 MSD 贝尔 2626 2018.04.28 认定证书 7C51G)型 广播电视设 高清晰度有线数字电视机顶 高斯 04315031 2015.04.29- 14 备器材入网 盒 GD-8010(解码芯片 BCM 贝尔 2627 2018.04.28 认定证书 7241)型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基于卫星传输的地面数字电 2015.04.30- 15 备器材入网 贝尔 2685 视单频网激励器 GQ-3760 型 2018.04.29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激励器 2015.04.30- 16 备器材入网 贝尔 2686 GQ-3762 型 2018.04.29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清晰度有线数字电视机顶 高斯 04315031 2015.08.17- 17 备器材入网 盒 GD-7021(解码芯片 Hi37 贝尔 3147 2018.08.16 认定证书 16M)型 广播电视设 高清晰度有线数字电视机顶 高斯 04315031 2015.07.06- 18 备器材入网 盒 GD-7028 型(解码芯片 贝尔 2988 2018.07.05 认定证书 MSD6A801)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UHF 四偶极子电视发射天线 2015.09.17- 19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202 GSTX-SO1 型 2018.09.16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UHF 缝隙电视发射天线 2015.09.17- 20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203 GSTX-FX1 型 2018.09.16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UHF 一体化电视发射天线 2015.09.17- 21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204 GSTX-YT1 型 2018.09.16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适 2015.09.28- 22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245 配器 GM-2750 型 2018.09.27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单偶极子调频广播发射天线 2015.12.10- 23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535 GXTX-TP1 型 2018.12.09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51 双偶极子调频广播发射天线 2015.12.10- 24 备器材入网 贝尔 3536 GXTX-TP2 型 2018.12.09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备器材入网 高斯 04315051 100W 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 2015.12.11- 25 认定试用证 贝尔 3580 发射机 GT-5800-100 型 2016.12.10 书 广播电视设 备器材入网 高斯 04315051 300W 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 2015.12.11- 26 认定试用证 贝尔 3581 发射机 GT-5800-300 型 2016.12.10 书 广播电视设 备器材入网 高斯 04315051 1KW 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 2015.12.11- 27 认定试用证 贝尔 3582 发射机 GT-5800-1K 型 2016.12.10 书 5-7-92 序 证书 证书名称 编号 设备名称及型号 有效期限 号 持有人 广播电视设 备器材入网 高斯 04315051 3KW 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 2015.12.11- 28 认定试用证 贝尔 3583 发射机 GT-5800-3K 型 2016.12.10 书 广播电视设 备器材入网 高斯 04315051 10KW 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 2015.12.11- 29 认定试用证 贝尔 3584 播发射机 GT-5800-10K 型 2016.12.10 书 广播电视设 高斯 043150113 AVS+高清编码器 GN-1728 2015.11.26- 30 备器材入网 贝尔 501 型 2018.11.25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 高斯 04316031 2016.06.28- 31 备器材入网 GD-6020(解码芯片 Ali 贝尔 4529 2019.06.27 认定证书 M32002C)型 广播电视设 郴州 043140711 卫星直播系统一体化下变频 2014.01.16- 32 备器材入网 希典 037 器 GKF-C01E 型 2017.01.15 认定证书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 器(加密标清定位型) 广播电视设 郴州 04314071 ABS-208-GC06 型(上海高清 2014.12.29- 33 备器材入网 希典 2186 HD3601、上海高清 HD3601、 2017.12.28 认定证书 V157、骐俊 QW200-G、 V21010006) 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 器(加密标清定位型) 广播电视设 郴州 04315071 ABS-208-GC08 型(国科 2015.01.28- 34 备器材入网 希典 2283 GK6105S、国科 GK6105S、 2018.01.27 认定证书 V15E、骐俊 QW200-G、 V21010006) 广播电视设 郴州 04315071 0.45 米卫星直播系统接收天 2015.08.17- 35 备器材入网 希典 3148 线 GKA45 型 2018.08.16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郴州 04315071 0.60 米卫星直播系统接收天 2015.08.17- 36 备器材入网 希典 3149 线 GKA60 型 2018.08.16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AVS+专业卫星综合接收解码 备器材入网 郴州 04315071 2015.11.06- 37 器 GC-1815 型(解码芯片 认定试用证 希典 3441 2016.11.05 MSD7C51G) 书 广播电视设 成都 051130110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编码器 2013.09.26- 38 备器材入网 驰通 464 TC20 型 2016.09.25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成都 051130110 2013.09.26- 39 备器材入网 数字电视复用器 TC30 型 驰通 465 2016.09.25 认定证书 广播电视设 成都 051130110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 QAM 调制 2013.09.26- 40 备器材入网 驰通 466 器 TC40 型 2016.09.25 认定证书 5-7-93 4、《入网测评认证证书》 (1)2016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编 号 S088 的《数字电视广播用户管理系统入网测评认证证书》,系统版本号 为“数字电视广播用户管理系统 GS-9210C/V3.10”,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 (2)2016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取得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编 号 C099 的《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入网测评认证证书》,系统版本号 为“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 GA-9100C/V1.30”,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 5、《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持有人 编号 有效期/发证日期 海 关 进出 口货 物收 1 发 货 人报 关注 册登 高斯贝尔 4311962013 2016.04.28-长期 记证书 海 关 进出 口货 物收 2 发 货 人报 关注 册登 郴州希典 4311962095 2015.01.08-长期 记证书 对 外 贸易 经营 者备 3 高斯贝尔 00950783 2011.05.10 案登记表 对 外 贸易 经营 者备 4 郴州希典 00950782 2011.05.10 案登记表 自 理 报检 单位 备案 5 高斯贝尔 4305000119 长期有效 登记证明书 自 理 报检 单位 备案 6 郴州希典 4305600108 长期有效 登记证明书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序号 证书持有人 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1 成都驰通 川 R-2013-0378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10.22 6、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其他许可、资质或认证 (1)排污许可证 发行人现持有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换发的 编号为湘环(郴苏分)字第(15186)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允许排放 5-7-94 污染物为废气、COD、SS、粉尘,有效期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 郴州希典现持有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换发 的编号为湘环(郴苏分)字第(15011)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允许排 放污染物为废气,有效期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 成都驰通现持有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换发的编号为川环许 A 高新 020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允许排放污染 物为 COD、氨氮,2016 年 9 月 7 日,成都驰通年审合格,有效期变更为自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 功田陶瓷现持有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换发 的编号为湘环(郴苏分)字第(15010)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允许排放污染 物为废气、粉尘,有效期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发行人现持有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颁 发的注册号为 AN16E1117R3M《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行人已按照 ISO 14001:2004 标准要求建立并实施了环境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适用于 “数字电视机顶盒、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多路微波分配系统(MMDS) 一体降频器的设计、生产和服务;数字电视软件的开发和服务”,该证书有 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发行人现持有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颁 发的注册号为 01216E10489R3M《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行人已按 照 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 标准要求建立并实施了环境管理 体系,该管理体系适用于“数字电视机顶盒、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多路 微波分配系统(MMDS)一体降频器的设计、生产和服务;数字电视软件的 开发和服务”,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郴州希典现持有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 颁发的注册号为 01216E10491R2M《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郴州希典 已按照 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 标准要求建立并实施了环境 5-7-95 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适用于“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直播卫星系统综合解 码器、室外接收单元(LBN)、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的设计、生产”,该证书 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郴州希典现持有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 颁发的注册号为 AN16E1119R2M《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郴州希典已 按照 ISO 14001:2004 标准要求建立并实施了环境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 适用于“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直播卫星系统综合解码器、室外接收单元 (LBN)、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的设计、生产”,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3)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标准 发行人现持有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颁 发的注册号为 01216Q20490R3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行人“数 字电视机顶盒、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多路微波分配系统(MMDS)一体 降频器的设计、生产和服务;数字电视软件的开发和服务”符合 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 标准要求。该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郴州希典现持有广州赛宝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颁发 的注册号为 01216Q20515R2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郴州希典卫 星数字电视接收机、直播卫星系统综合解码器、室外接收单元(LNB)、卫 星电视接收天线的设计、生产符合 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 标 准要求。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同时,郴州希典持有广州赛 宝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颁发的注册号为 AN16Q2126R2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郴州希典已按照 ISO 9001:2008 标准要求建 立并实施了质量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适用于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直播卫 星系统综合解码器、室外接收单元(LNB)、卫星电视接收天线的设计、生 产。该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郴州希典持有赛宝认证中心于 2013 年 7 月 9 日颁发的 IECQ-H CEP 13.0005《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证书》。经评定,认为 5-7-96 郴州希典建立和实施了有害物质过程管理程序及相关过程,符合 IECQ QC080000:2012--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的要求。 成都驰通现持有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3 日颁发 的注册号为 04313Q21580R0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都驰通“数 字电视系统前端设备(限入网认定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微波组 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涉及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除外)”符合 GB/T 19001-2008/ISO9001:2008 标准要求。该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同时,成都驰通现持有《CMMI Maturity Level 3》证书。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取得了开展经营业务所必需 的各项行政许可、牌照和认证要求。 9、据保荐工作报告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境外销售存在销售回 款方与合同客户不一致(即第三方代客户付款)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 人律师详细说明代付的情况、代付的原因:说明被代付客户及代付方的企业 基本情况、股东构成和主营业务等情况,说明前述企业股东与发行人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 回复: 本所律师查验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郴州市中心支局出具的《收汇数据列 表》、发行人境外销售的销售订单、报关单等单据;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 销售人员及部分境外客户;现场走访了部分代付方及被代付方;取得了发行 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经核查,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代付情况及代付原因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郴州市中心支局出具的《收汇数据列表》,将《收 汇数据列表》中的付汇人名称与发行人实际账务往来单位进行比对,情况如 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5-7-97 项目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境外回款不一致金额 663.83 1,151.81 2,083.79 2,765.54 境外回款总金额 4,040.70 6,153.92 7,876.72 8,475.52 不一致金额占比 16.43% 18.72% 26.46% 32.63% 根据对发行人总经理、销售人员、部分境外客户的访谈确认,并对产生 不一致情形的具体原因通过查看原始凭证的方式核查确认,发行人境外销售 存在代付的原因如下: 1、公司委托迪拜当地公司代收支票形成代付 公司位于迪拜的客户多采用支票方式付款,迪拜支票信用较低,如不能 及时收款,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为减少信用风险,尽快收到货款,公司 2014 年以前委托当地公司 ASIA SKY STAR TRADING L 帮助及时兑付从客户处 收到的支票,并将款项尽快支付给公司。具体操作流程:公司业务员在收到 客户开具的支票后,将支票交至兼具财务及综合事务管理等职能的专人保 管,在支票到期时,负责保管支票的人员将支票交给代付方的相关人员办理 支票兑现,并督促对方及时回款至公司国内账户。 自公司在迪拜设立子公司后,不再委托 ASIA SKY STAR TRADING L 帮助代收货款。 报告期内,ASIA SKY STAR TRADING L 代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ASIA SKY 代付金额 75.66 575.51 全部回款不一致金额 663.83 1,151.81 2,083.79 2,765.54 ASIA SKY 代付金额占全 3.63% 20.81% 部回款不一致金额比例 2、客户的下游客户直接付款 部分代付方属于公司客户的下游客户,比如 TECHNOSAT TRADING CO.,LLC 为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的下游客户,销售订单一 般由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和公司签订,但货物根据其指令 直接发给 TECHNOSAT TRADING CO.,LLC,考虑资金周转及结算方便等因 5-7-98 素,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直接指定 TECHNOSAT TRADING LLC 付款给公司。 下游客户直接付款,一般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或通过补充协议、通 知等方式进行控制。 报告期内,下游客户代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下游客户代付金额 123.78 101.64 350.36 523.06 全部回款不一致金额 663.83 1,151.81 2,083.79 2,765.54 下游客户代付金额占 全部回款不一致金额 18.65% 8.82% 16.81% 18.91% 比例 3、客户的关联方代为付款 部分客户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其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账户 进行付款。客户通过其关联方账户代付,一般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未明 确的需要客户通过补充协议或者通知等方式确认。 报告期内,客户通过其关联方账户代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代付金额 147.14 344.93 371.07 620.42 全部回款不一致金 663.83 1,151.81 2,083.79 2,765.54 额 关联方代付金额占 全部回款不一致金 22.17% 29.95% 17.81% 22.43% 额比例 4、客户委托代理进口商的账户进行付款 部分客户委托代理进口商进行付款。客户委托代理进口商付款,一般需 要在合同中约定,或者双方通过邮件等确认的方式确认。报告期内,委托代 理进口商代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委托代理进口商代付金额 391.52 705.24 1,269.45 1,037.10 全部回款不一致金额 663.83 1,151.81 2,083.79 2,765.54 5-7-99 项目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委托代理进口商代付金额 占全部回款不一致金额比 58.98% 61.23% 60.92% 37.50% 例 (二)代付方的企业基本情况、股东构成和主营业务等情况 鉴于发行人境外代付笔数较多,且代付方分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难以 逐一核查,本所律师针对有代表性的代付方 ASIA SKY STAR TRADING L、 YOOSTAR 以及被代付方 TECHNOSAT TRADING CO.,LLC 进行了现场访 谈,情况如下: 1、ASIA SKY STAR TRADING L ASIA SKY STAR TRADING L 注册地和经营地位于迪拜,成立于 2004 年,股东为胡文彬和黄信忠,主营业务为高频头、卫星接收机等产品的国际 贸易。ASIA SKY STAR TRADING L 同为发行人在迪拜的客户之一。 2、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中文名称:匯鑫科技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16 日,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均为 5,000,000 港元,股权结构为王群华持股 56.00%、王翔持 股 25.00%、魏万晓持股 7.00%、张帆持股 5.00%、张谅持股 7.00%,主营 业务为电子电器产品的国际贸易。 3、TECHNOSAT TRADING CO.,LLC TECHNOSAT TRADING LLC 注 册 地 和 经 营 地 位 于 迪 拜 , 股 东 为 Lashed M .centracta 和 Mohamad Fanage,主营业务为卫星接收机等机顶 盒产品的国际贸易。 根据本所律师对上述代付方和被代付方的访谈,以及其出具的声明与承 诺,ASIA SKY STAR TRADING L、YOOSTAR TECHNOLOGY CO.,LTD、 TECHNOSAT TRADING LLC 的股东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发行人采取的减少代付情形的措施 报告期内,针对第三方代付情况,发行人加强对相关业务的控制,具体 5-7-100 措施如下: (1)建立境外子公司。2013 年 12 月,发行人分别在印度、迪拜设立 了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设立不但有利于当地业务的拓展,也便于解决部分境 外回款不一致的问题; (2)优化客户结构。发行人在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 与不规范客户的合作,加大规范客户的开拓与合作力度; (3)完善内部控制。2013 年下半年开始,发行人要求客户在通过第三 方代付款前,事先以邮件方式告知业务员其将通过第三方付款事宜。业务员 及时将前述邮件转交至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逐笔核查邮件并留存,作为 收取客户付款、冲销对应应收账款的依据之一; 经过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发行人代付业务的规模在报告期内逐年减 少。 (四)关于对代付情形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前所述,由于无法对代付方和被代付方逐一进行核查,为核实发行人 境外销售的真实性,本所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核查境外销售的销售订单、报关单 经核查,发行人境外销售交易均有销售订单、报关单等支持性单据,境 外销售均真实发生。 2、核查境外回款的资金流水 本所律师获取了从外汇管理局郴州市中心支局打印的发行人《收汇数据 列表》,并将《收汇数据列表》中金额较大的的回款单位与公司待核查银行 账户流水金额进行核对,经核境外收款均真实发生,金额均无差异。 3、对重要代付方和被代付方进行现场走访 本所律师对前述存在代付行为的 ASIA SKY STAR TRADING L、 YOOSTAR TECHNOLOGY CO.,LTD、TECHNOSAT TRADING LLC 进行 了现场走访,并取得了其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 5-7-101 4、对各类代付情形进行穿行测试 本所律师抽取代付情形对应的合同,同时获取了该合同对应的海关出口 货物报关单、税务发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查询单、出货单、收入记账凭证、 合同客户对由其他银行账户代为付款的通知说明、收款凭据等。 5、取得了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出具的书面承诺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 发行人境外销售存在第三方代销售客户付款的情形,该等代付方股东、被代 付方股东与其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境外销售存在的代付情形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 景;被代付方股东及代付方股东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0、报告期内,发行人被税务机关查处补缴税款 1,657,043.77 元,数 额巨大。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补缴税款的具体原因,说明税 务机关要求发行人查补税款时认定的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说明发行人漏缴 相关税款的行为除被税务机关查补外是否存在其他法律风险,是否对本次发 行条件构成障碍。 回复: 本所查验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及湖南省地方 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检索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所涉及的有关法 律法规;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 经核查, (一)发行人补缴税款的具体原因,税务机关要求发行人查补税款时认 定的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 依据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湘地税稽处 (2014)14 号),2014 年 6 月 1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2 日期间,湖南省地 方税务稽查局对发行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有关纳 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作出湘地税稽处(2014)14 号 5-7-102 《税务处理决定书》,对发行人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查补税款合计 1,657,043.77 元(其中:营业税 178,314.95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6,381.53 元,城镇土地使用税 760,935.85 元,房产税 695,433.34 元,印花税 15,978.10 元)并处以滞纳金;补缴土地增值税 870,852.86 元;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280,328.21 元;补扣并解缴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 361,660.63 元;申请退 还或者抵扣多缴的教育费附加 273,976.68 元及企业所得税 138,559.47 元。 税务机构作出上述处理决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如下: 营业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 四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四 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行人应申报缴纳营业税合计 818,560.76 元,已 申报缴纳合计 640,245.81 元,少申报缴纳合计 178,314.95 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 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发行人应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 1,787,630.18 元,已申报缴纳合计 1,781,248.65 元,少申报缴纳合计 6,381.53 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依据《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 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218 号)第二条的规定,发行人应缴纳地方教育费 附加 715,052.06 元,已缴纳 434,723.85 元,少缴合计 280,328.21 元; 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四条, 《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 号)第二、三、四、五条和《关 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 号) 文件第三条之规定,发行人已申报缴纳合计 592,639.57 元,少缴合计 695,433.34 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第三条,《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 第四条及《郴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 标准的通知》(郴地税发[2008]73 号)文件规定,发行人应申报缴纳城镇土 地使用税合计 777,922.60 元,已申报缴纳合计 16,986.75 元,不申报少缴 5-7-103 纳合计 760,935.85 元; 印花税:因发行人采取汇总方式缴纳印花税,无法对具体应税凭证逐一 对应计算已缴税额和少缴税额,为此采用以全部应税凭证应纳税款减去已缴 税款的方式计算少缴印花税款。经核算,发行人应申报缴纳印花税合计 567,091.1 元,已申报缴纳合计 551,113 元,少缴纳 15,978.1 元。 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发行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合计 879,478.00 元,已缴纳 8,625.14 元,应补缴 870,852.86 元;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至第三条、 第六条、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八 条第一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9]121 号)第二条的规定,发行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合计 2,267,225.92 元,已代扣代缴合计 1,905,565.29 元,少代扣代缴 361,660.63 元。 合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第三十二 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查补税款合计 1,657,043.77 元 (其中:营业税 178,314.95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6,381.53 元,城镇土地使 用税 760,935.85 元,房产税 695,433.34 元,印花税 15,978.10 元)并处以 滞纳金;补缴土地增值税 870,852.86 元;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280,328.21 元;补扣并解缴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 361,660.63 元;申请退还或者抵扣 多缴的教育费附加 273,976.68 元及企业所得税 138,559.47 元。 依据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发行人由于对相 关税收法规及政策的理解存在认识偏差,导致少申报缴纳相关税款,该行为 并非主观故意的逃税、漏税,而是对客观税收法规政策的理解偏差所致。 (二)说明发行人漏缴相关税款的行为除被税务机关查补外是否存在其 他法律风险,是否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障碍 依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提供的相关缴款凭证,发行人已按照《税务处 5-7-104 理决定书》要求及时缴清其全部少缴或未缴的税款及滞纳金,且已组织相关 人员对相关税收法规进行学习。 依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未缴或少缴上述 税款,是因其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理解认识偏差所致,其未缴或少缴税款的 行为不属于偷税、漏税、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漏缴相关税款的行为是因其对相关税收法 规政策理解认识偏差所致,其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已经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认定不属于偷税、漏税、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被税务机关查 补税款外,不存在其他法律风险,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 碍。 11、2015 年 11 月,雅安市工商局认为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雅安经营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 律师说明发行人雅安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原因,说明主管机构对其 进行处罚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说明相关处罚的具体责任人员,相关事件 是否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障碍;说明相关处罚事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及详细理由:说明前述事件发生的原因,发行人内部管理和控制措施是否 存在漏洞,内控措施是否有效,说明相关事件的后续处理情况及内控补正措 施,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要求 。 回复: 本所查询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 对发行人总经理、审计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 (一)说明发行人雅安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原因,说明主管机 构对其进行处罚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说明相关处罚的具体责任人员,相 关事件是否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障碍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15 年 11 月 13 日,雅安市工商局作出雅工商处字[2015]第 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 5-7-105 为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雅安经营部(以下简称“雅安分公司”)未 参加 2012 年度企业年度检验、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 2013 和 2014 两个年度报告、未开展经营活动、也未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登记的行为属于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吊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雅安分公司的负责人为严培 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严培义已于 2007 年自公司离职,在离职时未能妥 善交接工作事宜,导致雅安分公司延误了年检事宜。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雅安分公司的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26 日,由于项 目招投标的要求,需在当地设立分公司,项目结束后,雅安分公司即未开展 实质经营活动,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雅安分公司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进行年检或公示年度报告并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公司已组织相 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办理雅安分公司的注 销手续。 2016 年 5 月 4 日,四川省雅安市工商局核发(雅工商)登记内销字[2016] 第 000011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雅安分公司注销登记。 据此,本所认为,雅安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系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 导致雅安分公司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等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且发行 人已主动纠正违规行为,注销该分公司,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 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说明前述事件发生的原因,发行人内部管理和控制措施是否存在 漏洞,内控措施是否有效,说明相关事件的后续处理情况及内控补正措施, 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且被有效执行的要求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雅安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系由于雅安分公司自 2007 年以来未开展实质经营且雅安分公司负责人严培义于 2007 年离职时未 妥善交接相关工作导致。发行人内部管理和控制措施曾存在一定瑕疵。 上述事件发生后,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办理完毕雅安分公司的 5-7-106 工商注销手续;且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对于公司 已设立的分公司进行清理,对于已无存续必要的分公司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1 月制定并实施了《分支机构设立与注销管理办法》, 对发行人分支机构的设立、管理、注销等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已对内控管理存在的瑕疵进行补正并注销该分 公司,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且被有效执行的要求。 12、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被湖南省安乡县质量技术监督 局处罚、被安乡县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说明主管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处 罚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说明前述事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详细 理由;说明前述事件是否对发行条件构成障碍。 回复: 本所查阅了安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省 安乡县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安乡县市场和质 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访谈了发行人 总经理游宗杰。 经核查, (一)主管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处罚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 2012 年 5 月 7 日,安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安乡县新广农村数字电 视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由发行人生产销售给该公司的“高斯贝 尔”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所使用的配件标有 3C 标志,但无证书编号,该配件 为深圳市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源适配器,安乡县质量技术监 督局责令发行人停止生产销售未经 3C 认证的产品,并处以罚款 12 万元及 加处罚款 12 万元。 因发行人未及时处理上述罚款,安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湖南省安乡县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 年 10 月 9 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出具 (2012)安行执字第 54 号《行政裁定书》和(2012)安行执字第 54 号《执 5-7-107 行通知书》,准予强制执行安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湘常安)质监罚字[2012] 第 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发行人限期履行上述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 义务(即停止生产销售未经 3C 认证的产品,缴纳罚款 12 万元及加处罚款 12 万元,合计缴纳人民币 24 万元),并负责缴纳执行费 3,500 元和实际执 行费用 8,000 元。 由于发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2012 年 10 月 18 日,湖南省安 乡县人民法院出具(2012)安行执字第 54-2 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扣划 发行人在银行的存款 251,500 元,后由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强制扣划 251,500 元。 (二)说明前述事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详细理由;说明前述 事件是否对发行条件构成障碍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总经理的访谈确认,上述情形的 具体原因为:该等配件系深圳市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2011 年 8 月,深圳市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高斯宝电气技 术有限公司(即高斯宝),其相应 3C 证书亦相应变更至高斯宝名下,而处 罚所涉及的电源适配器出货发生在名称变更之前,其装配、客户使用在名称 变更之后,因此在安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监督检查时,上述电源适配器 相应的 3C 证书已经变更至高斯宝名下,而产品标识的公司即深圳市高斯贝 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已无相应 3C 证书。该产品实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且客户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亦未产生任何纠纷及争议。 根据安乡县市场与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上述错误标志行 为非发行人主观故意行为,未对市场和消费者造成任何影响,不属于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其给予发行人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错误标志行为并非发行人主观故意行为, 未对市场和消费者造成任何影响,安乡县市场与监督管理局已认定该行为不 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已于 2012 年执行完毕,该 项事件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3、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结合发行人雅安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5-7-108 发行人被查处补缴巨额税款等违规事项,说明发行人内控措施的有效性,说 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要求,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经核查, (一)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行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 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手册》, 针对各项业务制定了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组织机 构运行正常。 (二)会计方面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针对资金管理、筹资业务、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与 预算管理、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管 理、关联方交易控制、外部沟通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有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约束公司内部 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 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 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 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发行人关于会计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健 全和有效的。 (三)发行人雅安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发行人被查处补缴巨额税款 5-7-109 等违规事项的说明 如前所述,雅安分公司的设立是为了满足项目招投标的要求,在项目结 束后,雅安分公司即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雅安分 公司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该等行为情 节较为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及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已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 行学习,并办理了雅安分公司的注销手续。同时,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1 月 制定并实施了《分支机构设立与注销管理办法》,对发行人分支机构的设立、 管理、注销等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前所述,发行人被查处补缴税款系因其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理解认识 偏差所致,其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不属于偷税、漏税、骗税等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发行人已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及时缴清其全部少缴或未缴 的税款及滞纳金,且已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税收法规进行学习。此外,湖南 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了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已对内控管理曾存在的瑕疵进行补正,目 前,发行人内部控制措施健全且已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 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要求。 15、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起涉诉案件的案 由、进展情况,说明并披露前述案件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财务数据可能造 成的影响。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各起涉诉案件的案卷材料;取得了发行人的 说明;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信息;并对相关案件发行人代理律师及发行人财务 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起涉诉案件的案由、进展情况 5-7-1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涉案件的情况如下: 1、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 2012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与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双向机 顶盒项目合同书》及《遥控器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供应 11,000 套产品,总供货额为 305.25 万元,其中遥控器金额为 13.75 万元,机顶盒 供货金额为 291.5 万元,《遥控器采购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双 向机顶盒项目合同书》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诉讼。由于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 限公司长期拖欠货款,发行人分别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 年 2 月 17 日,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下达的[2015]深仲裁字第 237 号 《裁决书》,裁决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3.75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6,875 元,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12 月向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交《紧急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执行被执 行人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对河北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已生 效判决确定的到期债权。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1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交《紧急移送执行申请书》,申请将该案移送至南山区人民法院,使该案与 (2015)深南法执字第 5693 号标的额较大的案件进行一并强制执行,一并执 行被执行人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对河北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享有 的已生效判决确定的到期债权。 2015 年 3 月 10 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15)深南 法前民初字第 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 款 291.5 万元及违约金,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中泽发展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5 年 4 月 3 日,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未缴纳诉讼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诉 裁定。2015 年 12 月,发行人已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紧急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强制执行申请书》。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经通过执行收回全部本金、 案件诉讼费用及违约金共计 512.1707 万元。 5-7-111 2、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3 年 9 月,发行人与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浏览器移 植和销售合同书》,约定由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机顶盒产 品提供浏览器软件及相关移植服务,其中对双向机顶盒移植的浏览器软件授 权费为 18 元/台,总移植费服务费用为 15 万元,但合同未约定单向机顶盒 移植的浏览器软件授权费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中标文件显示,发行人中标项目当中双向机顶盒需要 使用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的海思 CPU: Hi3716Mv300,单向机顶 盒使用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CPU:澜起 HM-1521。 同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销售数据及说明,发行人使用上海英立视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CPU:澜起 HM-1521 的单向机顶盒合计销售数量为 128,998 台。 因发行人与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未就单向机顶盒浏览器软件 授权费用形成明确有效约定,双方就此发生纠纷。 2015 年 4 月 13 日,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发行人《浏览器 移植和销售合同书》纠纷事宜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发行人支付浏览器软件授权费用 8,870,004 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 付授权费 8,870,004 元为基数,按照 0.1%/日的标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5 年 4 月 30 日,上海知 识产权法院向发行人发出《应诉通知书》((2015)沪知民初字第 258 号), 受理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 纠纷一案。 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反诉状及相关 证据材料,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反诉人退还反诉人已支付的软件移植费人民 币 5 万元;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的经济损失 150 万元;判令被反诉人承 担全部反诉诉讼费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发出(2015) 沪知民初字第 258 号《反诉受理通知书》。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处于审理当中。 5-7-112 3、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仲裁事项 2011 年 11 月 12 日,郴州希典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局(后更名宁夏回族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以下简称“宁夏广电”)签订《宁夏直播卫星公共 服务户户通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 4,181.00 万元,郴州希典于 2013 年 全 部 实 现 销 售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应 收 宁 夏 广 电 12,305,326.00 元全部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宁夏广电已构成违约。 2015 年 11 月 12 日,郴州希典(申请人)因与宁夏广电(被申请人) 《宁夏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的纠纷向银川仲裁委员 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货款 12,305,326.00 元;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870,409.55 元 (按年利率 6.4%,从 2013 年 7 月 10 日计算暂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共 855 天,要求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所支付的 合理律师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该案已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在银川市金凤区银川市市民大厅 D 区 2 层 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处于审理当中。 2016 年 8 月 25 日,宁夏广电出具《声明函》:“针对郴州希典科技有 限公司向银川仲裁委员会提交的有关我局户户通设备欠款的仲裁申请,我局 愿意友好协商解决,积极配合回款。” 4、湖南致极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5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原告)因与湖南致极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被告)《EoC 接入系统设备设备供货合同》的纠纷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 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合同欠款及 逾期违约金共计 378,000 元;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6 年 3 月 3 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下发(2015)岳坪民初字第 007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湖南致极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 付欠款 360,000 元及违约金 18,000 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经收回上述欠款及违约金。 5-7-113 5、永隆电路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6 年 2 月 29 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阳区 法院”)就永隆电路有限公司(原告)诉金峰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2016)粤 1303 民初 362 号民事调解书,关于永隆 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隆电路”)向惠阳区法院申请代位执行金峰电 路(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电路”)对发行人及郴州希典的债权 共计 3,084,389.08 元。2016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及郴州希典就上述执行 内容分别向惠阳区法院递交异议申请书:1、发行人与金峰电路待结算的交 易款 1,989,364.47 元,其中金峰电路仅就 823,988.87 元的交易款向发行人 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还有 1,165,375.60 元的交易款未开具增值税发票;2、 发行人对金峰电路交期协议处罚扣款 78,000 元,品质扣款 404,950 元,金 峰电路均未进行确认;3、郴州希典与金峰电路待结算的货款 1,095,024.61 元,其中郴州希典仅就其中的 858,777.15 元收到金峰电路开具的发票, 236,247.46 元未收到发票而无法付款。 2016 年 7 月 1 日,永隆电路以发行人及郴州希典为被告、金峰电路为 第三人向惠阳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其履行代 位清偿义务,本金及利息共计支付 3,238,822.55 元;判令被告、第三人承担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6 年 7 月 7 日,永隆电路就此案向惠阳区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 同日,惠阳区法院向发行人下发了(2016)粤 1303 民初 2070 号《民事裁 定书》:冻结被告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郴 州市国庆路支行账号为 681901040002888 的存款,冻结价值以 2,300,000 元为限,冻结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向郴州希典下发了(2016)粤 1303 民初 2063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告郴州希典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湖南省郴州市国庆路支行账号为 681901040007556 的存款,冻结 价值以 1,300,000 元为限,冻结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一年。 2016 年 7 月 20 日,惠阳区法院向发行人、郴州希典分别发出(2016) 粤 1303 民初 2070 号、(2016)粤 1303 民初 2063 号应诉通知书,决定受 理永隆电路诉发行人及郴州希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5-7-114 2016 年 8 月 6 日,郴州希典向惠阳区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请求惠阳区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2016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向惠阳区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求惠阳区法 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 2016 年 8 月 9 日,惠阳区法院作出(2016)粤 1303 民初 2063-1 号《民 事裁定书》,驳回郴州希典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16 年 8 月 12 日,惠阳区法院作出(2016)粤 1303 民初 2070-1 号《民事裁定 书》,驳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016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郴州希典分别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6)粤 1303 民初 2070-1 号、(2016)粤 1303 民初 2063-1 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惠阳区 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2、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将本案依法移送至有管辖权的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在审理当中。 (二)前述案件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财务数据可能造成的影响 1、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 发行人(原告)与深圳中泽明芯集团有限公司《双向机顶盒项目合同书》 诉讼及《遥控器采购合同》仲裁案件均已审结,判决结果为发行人胜诉,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经通过执行收回全部本金、案件诉 讼费用及违约金 。 2、上海英立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发行人结合诉讼进展以及案件代理律师的专业判断,认为该案尚未达到 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 该或有事项进行了披露。 3、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仲裁事项 发行人已对尚未收回的款项 1,230.53 万元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了 323.17 万元的坏账准备,占应收宁夏广电款项余额的 26.26%。 5-7-115 宁夏广电为国有单位,经营情况良好,且 2016 年 8 月 25 日宁夏广电出 具《声明函》:“针对郴州希典科技有限公司向银川仲裁委员会提交的有关 我局户户通设备欠款的仲裁申请,我局愿意友好协商解决,积极配合回款”, 因此,未来收回欠款的可能性较高,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够覆盖未来可能发生 的信用风险。 4、湖南致极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发行人(原告)与湖南致极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oC 接入系统设备 设备供货合同》诉讼案件已审结,发行人胜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日, 已经收回全部欠款。 5、永隆电路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本诉讼事宜系发行人及郴州希典与金峰电路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 同债务被金峰电路之债权人永隆电路申请代为求偿引发的纠纷,本质系发行 人债权人与永隆电路之间的纠纷,并不涉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且诉讼所涉款 项系发行人及郴州希典与金峰电路之间正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债务,不会对 发行人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6、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各项房屋建筑物产权、 土地使用权的来源、取得方式及取得价格等基本情况,说明前述各项权利是 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权利不确定性情况。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相关房 产及土地的购置合同、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自建房产的规划、施工许可及 验收资料;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的公开 信息;并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 经核查, (一)发行人各项房屋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的来源、取得方式及取 得价格等基本情况 1、房屋建筑物产权 5-7-116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计拥有 10 处房产,具体如下: 序 建筑面积 使用 取得 是否 座落地址 权证编号 取得价格 号 (m2) 类型 方式 抵押 郴房权证苏 仙字第 原始 4,229.38 1 白露塘镇全部 36,148.61 工业 是 711004828 取得 万元 号 郴房权证苏 仙字第 原始 563.92 2 白露塘镇全部 5,911.14 住宅 是 711004829 取得 万元 号 郴房权证苏 仙字第 原始 563.92 3 白露塘镇全部 5,911.14 住宅 是 711004833 取得 万元 号 郴房权证苏 白露塘镇高斯贝尔 仙字第 原始 422.00 4 数码产业基地一期 2,966.51 住宅 是 711004838 取得 万元 全部 号 郴房权证苏 白露塘镇高斯贝尔 仙字第 原始 914.14 5 产业园一期 D 栋宿 5,917.92 住宅 是 712018808 取得 万元 舍楼全部 号 郴房权证苏 白露塘镇高斯贝尔 仙字第 原始 913.08 6 产业园一期食堂全 5,528.99 其他 是 712018803 取得 万元 部 号 郴房权证苏 郴州市苏仙区白露 仙字第 继受 512.44 7 塘镇高斯贝尔二期 4,032.00 工业 注1 712023025 取得 万元 压铸车间 1 栋全部 号 郴州市苏仙区白露 郴房权证苏 塘镇高斯贝尔二期 仙字第 继受 1,240.34 8 9,758.25 工业 注2 天线厂 1 栋 101、201 712023014 取得 万元 等4套 号 郴房权证苏 郴州市苏仙区白露 仙字第 继受 611.63 9 塘镇高斯贝尔二期 5,023.50 工业 注3 712023027 取得 万元 喷涂车间 1 栋全部 号 Office No.c-802,Fillix,towe r,opp:Asia paints 继受 3,075万元 10 147.39 办公 - 否 ltd,LBS 取得 印度卢比 Marg,Bhandup-wes t.Mumbai 注 1、注 2、注 3 :2015 年 12 月 4 日,发行人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抵 押合同》(编号:4310201506100000333),以上表中第 7、8、9 项房产为发行人 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编号:4310201506100000333)提 5-7-117 供抵押担保,目前尚未办理抵押登记。 经 核 查, 发行 人上述 房产 当中 ,郴 房权 证 苏仙 字第 711004828、 711004829、711004833、711004838、712018803、712018808 号房产系 发 行 人 自 建 原 始 取 得 , 郴 房 权 证 苏 仙 字 第 712023014 、 712023025 、 712023027 号房产系发行人于 2012 年 7 月购置自高视科技。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计拥有 4 宗土地使用权,具 体如下: 取得价 序 面积 终止 取得 是否 权证编号 座落 类型 格(万 号 (㎡) 日期 方式 抵押 元) 郴国用(2012) 35,459.3 2055. 继受 1,208.8 1 白露塘镇 出让 否 9 第 0217 号 0 10.30 取得 郴苏国用 苏仙区观山 13,885.1 2055. 原始 2 (2015)第 051 洞街道观山 出让 是 0 10.30 取得 138.69 号 洞村 郴苏国用 苏仙区观山 2055. 原始 3 (2015)第 052 洞街道观山 6,678.30 出让 是 10.30 取得 66.71 号 洞村 郴苏国用 苏仙区观山 50,144.7 2055. 原始 4 (2015)第 053 洞街道观山 出让 是 0 10.30 取得 500.87 号 洞村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当中,郴国用(2012)第 0217 号土地 使用权系发行人于 2012 年 7 月购置自高视科技。郴苏国用(2015)第 051 号、郴苏国用(2015)第 052 号、郴苏国用(2015)第 053 号系发行人于 2005 年 10 月受让自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出让地。 (二)发行人前述各项权利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权利不确定性情 况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相关房产及 土地的购置合同、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自建房产的规划、施工许可及验收 资料,发行人自建房产依法办理了规划、施工许可,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依 法办理了相应的房产产权证,继受取得的房产发行人签订了相关购置协议并 已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原始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行人签订了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继 5-7-118 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行人签订了购置协议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 续。发行人依法取得并合法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并 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发行人前述各项权利不存在诉讼、纠纷或 其他权利不确定的情况。 17、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欠缴的情况,欠缴数额对发行人 财务指标的影响,是否曾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欠缴事项是否对本 次发行条件构成障碍: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是否符合《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提供的员工名册、工资表、社保缴纳凭证以及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及 发行人控股股东刘潭爱出具的相关承诺。 经核查, (一)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是否存在欠缴的情况,欠缴数额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的影响,是否曾受到相关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欠缴事项是否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障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在册 缴纳 金额 在册 缴纳 金额 在册 缴纳 金额 在册 缴纳 金额 员工 人数 (万元) 员工 人数 (万元) 员工 人数 (万元) 员工 人数 (万元) 养老保险 998 261.10 1,068 419.46 1,077 439.51 1,157 373.19 医疗保险 975 114.50 1,039 178.11 1,074 197.05 1,151 189.00 失业保险 997 16.27 1,064 27.29 1,085 51.44 1,163 51.23 1,945 1,761 1,733 1,680 工伤保险 1,880 42.49 1,755 76.44 1,641 67.60 1,637 58.40 生育保险 975 10.16 1,043 22.72 1,072 18.03 1,150 17.28 住房公积金 865 52.55 1,066 97.08 1,081 116.14 1,170 123.89 注:上表在册员工和缴纳人数均取当期期末数,金额(万元)一列为当期累计 5-7-119 数。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主要原 因如下:(1)部分员工因新入职或正与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导致公 司暂未及时为其办理社保缴费手续;(2)部分退休后返聘员工及外籍员工, 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部分员工为农民工,流动性较强,且已 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愿再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针对该类员工,公司 已全额报销其缴纳的相关保险费用。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部分农村户口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主要由于农民工大多已在农村拥有住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强,公司 以货币形式发放住房补贴或提供免费员工宿舍形式保障员工住房方面的福 利待遇。 根据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郴 州希典、功田陶瓷自 2013 年 1 月起,已为所有在职员工缴纳了各项社会保 险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郴州希典、功田陶瓷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 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 业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成都驰通已按国务院第 259 号令《社会保险费征 缴暂行条例》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已足额 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郴州希典、 功田陶瓷自 2013 年 1 月起,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为所有在职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且执行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从未收到住房公积金 主管部门的处罚。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成都驰通 自 2013 年 1 月起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发生 因住房公积金纠纷或争议引发的仲裁、诉讼等事项。 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就发行人缴纳员工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的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5-7-120 “本人将支持、督促高斯贝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为员工 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应任何有权机 关要求或决定,高斯贝尔或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部分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 (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或因高斯贝尔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给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受到有关部门 的行政处罚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承担上述全部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处 罚和/或损失,或在高斯贝尔及其控股子公司必须先行承担的情况下,及时向 高斯贝尔及其控股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高斯贝尔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不存在欠缴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缴纳员工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事项承诺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是否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为更有效地保障公司的用工需求,发行人通过 劳务派遣方式招聘部分一线工人,主要用于补充对专业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 临时性或辅助性的岗位需求。 2016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与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小时工 劳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派遣劳务人 员。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系一家以从事劳务派遣为主营业务的有限责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警崎,持有编号为 440200150009 的《劳务派遣经 验许可证》,发行人目前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均由广东冀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派遣。发行人依法与所有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与派遣员工或劳务派遣单位发生劳务纠纷的 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接受劳务派遣员工总人数为 81 人,占 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未超过 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5-7-121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上述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18、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承 租物业的情况,承租的物业出租方是否有权出租相关物业,相关房产用途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无法继续租用前述房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物业租赁合同及其缴费凭证等;取得了发 行人的说明,并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 经核查,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承租物业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承租 面积 房产 出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号 方 (㎡) 规划用途 成都 成都市新西区天虹 2016.07.03 成都亚光电子 1,358.1 研发用房、 1 分公 路 5 号厂房内一号楼 - 系统有限公司 2 架空通廊 2018.07.02 司 四楼 成都市新西区天虹 2016.07.03 成都亚光电子 成都 3,292.3 厂房、架空 2 路 5 号厂房内二号楼 - 系统有限公司 驰通 5 通廊 2018.07.0 四楼 高斯 贝尔 2014.07.15 水云间 21 街 70 栋 3 李建香 长沙 220.00 住宅 - 104 房 2017.07.14 联络 处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 2015.12.28 高斯 4 郑根莲 经济开发区合生世 280.00 商务 - 贝尔 2016.12.27 界村 H5-501 郴州市白露塘镇高 2016.01.01 郴州 5,810.0 5 高视科技 斯贝尔产业园三栋 工业 - 希典 0 2020.12.31 厂房 1-3 楼 郴州市白露塘镇高 2016.01.01 高斯 1,972.0 6 高视科技 斯贝尔产业园三栋 工业 - 贝尔 6 2020.12.31 厂房三楼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深圳市创意文 深圳 2010.12.16 街道劳动社区宝源 7 化投资发展有 分公 597.93 办公 - 路商业街内 F1-F21 2019.03.04 限公司 司 栋(F11 栋 4 层) 5-7-122 序 承租 面积 房产 出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号 方 (㎡) 规划用途 郴州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深圳市创意文 希典 2010.09.26 街道劳动社区宝源 8 化投资发展有 深圳 490.86 办公 - 路商业街内 F1-F21 2019.03.04 限公司 分公 栋(F10 栋 3 层) 司 合肥高新创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2016.04.01 高斯 9 园管理有限公 开发区天元路 1 号留 110.00 工业 - 贝尔 2017.03.31 司 学生园 1 号楼 111 室 DUBAI 2016.06.01 INVESTMENT 迪拜 SHAIKHA MARIAM 10 47.06 -- - PROPERTIES 公司 BUILDING 2017.05.31 (LLC) 上述 10 处租赁物业中,除第 4 项租赁的“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开发 区合生世界村 H5-501”房屋仅有预售合同尚未取得房产证外,其他出租人 均合法拥有租赁房屋的产权;上述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出租方郑根莲已与该 房屋开发商北京合生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房屋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售证字(2010)115 号”,出租方有权出租该房 屋;发行人租赁该房屋仅用作办公及住宿使用,且租赁合同已约定“出租方 保证出租的房屋符合使用要求且保证权属清楚,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 务,概由出租方负责处理,若因此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负责赔偿”, 如无法继续租用该房产不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租赁的相关房产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 定;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租赁上述房屋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均合 法有效,其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上述房产出租方建立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关房产到期无法续租的可能性较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租用的房产主要用于厂房与办公等用途,由于该等用途对于房产结构并无 非常特殊的要求,因此同类型房屋较为常见,可替代性较强,若发生无法续 租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在较短时间内寻找符合要求的可替代租赁房 屋;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占发行人自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较 低,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法继续租用上述房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5-7-123 二、信息披露问题 20、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各项专利权利的取得方 式及应用情况,说明发行人的各项专利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是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 明的情形,说明发行人的各项专利权利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不确定性;说明 发行人与相关机构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及研发进展及成果,说明合作各方关 于研发成果的归属约定,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争议,说明发行人各项专利权 利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取得的《专利权受理通知书》、《专利权证书》、专 利转让合同及专利转让备案登记文件等资料;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检 索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并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 经核查, (一)发行人各项专利权利的取得方式及应用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计拥有专利 94 项,其中 20 项为发明专利,26 项为实用新型专利,48 项为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C 波段用微波介 ZL 2005 1 1 高斯贝尔 发明 质陶瓷及其制造 2005.10.17 原始取得 0032271.6 方法 ZL 2006 1 Ku 波段用环保 2 高斯贝尔 发明 2006.12.10 原始取得 0136856.7 微波介质陶瓷 ZL 2007 1 Ka 波段用环保 3 高斯贝尔 发明 2007.11.22 原始取得 0192412.X 微波介质陶瓷 一种低码率情形 ZL 2010 1 下的数字电视图 4 高斯贝尔 发明 2010.10.12 原始取得 0504129.8 像修正系统及修 正方法 用于交互式数字 ZL 2010 1 电视系统的用户 5 高斯贝尔 发明 2010.10.12 原始取得 0504224.8 Id 安全认证系统 及方法 5-7-124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ZL 2007 2 C 波段双本振多 6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2007.08.29 原始取得 0064348.2 路输出下变频器 Ku 频带四本振 ZL 2007 2 7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双路输出低噪声 2007.08.29 原始取得 0064349.7 降频器 ZL 2010 2 新型电视发射机 8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2010.07.27 原始取得 0271596.6 室外机箱 ZL 2010 2 一种集成功率放 9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2010.08.13 原始取得 0291227.3 大器 一种基于 GPRS ZL 2010 2 10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的微波发射机远 2010.10.12 原始取得 0557794.9 程监控系统 一种数字机顶盒 ZL 2010 2 11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遥控记忆学习系 2010.10.12 原始取得 0557795.3 统 用于交互式数字 ZL 2010 2 12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电视系统的用户 2010.10.12 原始取得 0557802.X Id 安全认证系统 一种低码率情形 ZL 2010 2 13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下的数字电视图 2010.10.12 原始取得 0557879.7 像修正系统 ZL 2010 2 14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一种双电源装置 2010.10.13 原始取得 0559104.3 一种基于按键和 ZL 2010 2 液晶显示的数字 15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2010.10.13 原始取得 0559563.1 电视设备本机控 制装置 ZL 2010 2 16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一种双模机顶盒 2010.10.13 原始取得 0559620.6 利用数字电视网 ZL 2010 2 络传递电子地图 17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2010.11.11 原始取得 0600658.3 和实时交通信息 的系统 ZL 2012 2 大功率功放保护 18 高斯贝尔 实用新型 2012.08.27 原始取得 0427433.1 器 ZL 2007 3 盒(GCF-2900A 19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7.08.29 原始取得 0070933.9 降频器) 包装盒 ZL 2007 3 20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GCF-4100A 降 2007.08.29 原始取得 0070934.3 频器) ZL 2007 3 盒(Ku-Bond 高 21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7.08.29 原始取得 0070935.8 频头) ZL 2007 3 箱(10.525GHz 22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7.08.29 原始取得 0070936.2 微波介质陶瓷)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23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45.4 顶盒 BEN312)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24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46.9 顶盒 BEN313) 5-7-125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25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47.3 顶盒 BEN316)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26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48.8 顶盒 BEN360) ZL 2009 3 机顶盒 27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49.2 (GSR-S80D) ZL 2009 3 机顶盒 28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0.5 (GSR-2008)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29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1.X 顶盒 BEN370)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30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2.4 顶盒 BEN363)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31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3.9 顶盒 BEN361) ZL 2009 3 包装盒(有线数 32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9.6 字电视机顶盒) 包装盒(数字电 ZL 2009 3 33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视机顶盒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60.9 BEN359) 包装盒(数字电 ZL 2009 3 34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视机顶盒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61.3 BEN358) 包装盒(数字电 ZL 2009 3 35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视机顶盒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62.8 BEN357) ZL 2009 3 机顶盒(交互数 36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63.2 字电视) ZL 2010 3 发射机机箱(室 37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10.07.29 原始取得 0251930.7 外) ZL 2012 3 38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LWS) 2012.01.06 原始取得 0002919.6 ZL 2012 3 39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HAS) 2012.01.06 原始取得 0002920.9 ZL 2014 3 40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167) 2014.03.12 原始取得 0047799.0 ZL 2014 3 41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133) 2014.03.12 原始取得 0047801.4 ZL 2014 3 42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172) 2014.03.13 原始取得 0049133.9 ZL 2014 3 机顶盒(MINI 43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2014.03.13 原始取得 0049134.3 型 L5S) ZL 2014 3 44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181) 2014.03.13 原始取得 0049135.8 ZL 2014 3 45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173) 2014.03.13 原始取得 0049136.2 ZL 2014 3 46 高斯贝尔 外观设计 机顶盒(1901) 2014.03.13 原始取得 0049139.6 ZL 2012 1 垂直极化高增益 47 郴州希典 发明 2012.06.26 原始取得 0212723.9 平板天线 5-7-126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ZL 2012 2 高透波率新型天 48 郴州希典 实用新型 2012.06.26 原始取得 0301556.0 线罩 Ku-BAND 双本 ZL 2012 2 49 郴州希典 实用新型 振单路输出低噪 2012.08.22 原始取得 0418328.1 声降频器 C-BAND 双本振 ZL 2012 2 50 郴州希典 实用新型 多路输出下变频 2012.08.22 原始取得 0418329.6 器 ZL 2013 2 卫星高频头电路 51 郴州希典 实用新型 2013.11.09 原始取得 0727761.8 装置 ZL 2013 2 Ku-BAND 卫星 52 郴州希典 实用新型 2013.11.19 原始取得 0727957.7 高频头 ZL 2014 2 双圆极化波导阵 53 郴州希典 实用新型 2014.07.24 原始取得 0410776.6 列天线 ZL 2009 3 包装盒(数字机 54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5.8 顶盒 BEN366) 包装盒(卫星直 ZL 2009 3 55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播接收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6.2 BEN369) 包装盒(卫星直 ZL 2009 3 56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播接收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7.7 BEN378) 包装盒(卫星直 ZL 2009 3 57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播接收 2009.12.14 原始取得 0287158.1 BEN379) ZL 2012 3 58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红外遥控扩展头 2012.09.06 原始取得 0425734.6 ZL 2012 3 59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机顶盒(3) 2012.09.06 原始取得 0425784.4 ZL 2012 3 60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机顶盒(2) 2012.09.06 原始取得 0425937.5 ZL 2012 3 61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机顶盒(1) 2012.09.06 原始取得 0425938.X ZL 2014 3 62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二输出高频头 2014.03.12 原始取得 0047797.1 ZL 2014 3 四输出高频头 63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2014.03.12 原始取得 0047819.4 (3) ZL 2014 3 单输出高频头 64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2014.03.12 原始取得 004796.7 (2) ZL 2014 3 机顶盒(直播星 65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2014.03.14 原始取得 0050394.2 ABS 型 208) ZL 2014 3 66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八输出高频头 2014.03.14 原始取得 0050396.1 ZL 2014 3 67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数字机(163) 2014.03.14 原始取得 0050400.4 ZL 2014 3 68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数字机(118) 2014.03.14 原始取得 0050449.X ZL 2014 3 69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数字机(107) 2014.03.14 原始取得 0050531.2 ZL 2015 3 70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机顶盒(4) 2015.02.05 原始取得 0034143.X 5-7-127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四输出卫星地面 ZL 2015 3 71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接收设备室外单 2015.04.20 原始取得 0105308.8 元 单输出卫星地面 ZL 2015 3 72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接收设备室外单 2015.04.20 原始取得 0105364.1 元 双输出卫星地面 ZL 2015 3 73 郴州希典 外观设计 接收设备室外单 2015.04.20 原始取得 0106322.X 元 郴州希 ZL 2014 1 一种平面超宽带 74 典、湘南 发明 2014.02.28 原始取得 0070844.3 天线 学院 郴州希 ZL 2014 2 一种平面超宽带 75 典、湘南 实用新型 2014.02.28 原始取得 0088926.6 天线 学院 一种自动实现电 ZL 2010 1 76 成都驰通 发明 子调谐收音机调 2010.11.24 继受取得 0557655.0 谐的方式 射频适配器和发 ZL 2011 1 射机主备份切换 77 成都驰通 发明 2011.06.28 原始取得 0177132.8 系统及其实现方 法 ZL 2011 1 IP 码流热备份 78 成都驰通 发明 2011.06.30 原始取得 0181594.7 切换器 同频中继回波的 ZL 2011 1 79 成都驰通 发明 射频抑制方法及 2011.10.21 原始取得 0321707.9 设备 一种 DRM 接收 ZL 2012 1 80 成都驰通 发明 机更新节目列表 2012.08.29 继受取得 0311117.2 的方法 ZL 2012 1 一种并联模数信 81 成都驰通 发明 2012.09.13 原始取得 0336525.3 号转换装置 一种基于 3G 和 ZL 2012 1 GIS 技术的地面 82 成都驰通 发明 2012.09.18 原始取得 0346636.2 数字电视网络监 管系统 一种调节发射机 ZL 2011 2 83 成都驰通 实用新型 信号传输时间的 2011.06.28 原始取得 0222602.3 系统 射频适配器和发 ZL 2011 2 84 成都驰通 实用新型 射机主备份切换 2011.06.28 原始取得 0222613.1 系统 ZL 2011 2 IP 码流热备份 85 成都驰通 实用新型 2011.06.30 原始取得 0227699.7 切换器 一种基于 3G 和 ZL 2012 2 GIS 技术的地面 86 成都驰通 实用新型 2012.09.18 原始取得 0476195.3 数字电视网络监 管系统 5-7-128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ZL 2013 2 87 成都驰通 实用新型 一种终端机 2013.12.16 原始取得 0824478.7 ZL 2010 1 环保型微波介质 88 功田陶瓷 发明 2010.08.18 原始取得 0260298.1 陶瓷基板 ZL 2010 1 燃气点火压电陶 89 功田陶瓷 发明 2010.08.18 原始取得 0260304.3 瓷及制作工艺 ZL 2012 1 L 波段用环保型 90 功田陶瓷 发明 2012.02.14 原始取得 0032575.2 微波介质陶瓷 一种小型精密天 ZL 2012 1 91 功田陶瓷 发明 线用环保型微波 2012.02.14 原始取得 0032576.7 介质陶瓷材料 环保型微波陶瓷 ZL 2012 1 92 功田陶瓷 发明 覆铜板的生产工 2012.05.05 原始取得 0136416.7 艺 功田陶 一种提高 TE 模 ZL 2014 1 93 瓷、湘南 发明 介质谐振器 Q 值 2014.02.28 原始取得 0070690.8 学院 的支撑结构 功田陶 一种提高 TE 模 ZL 2014 2 94 瓷、湘南 实用新型 介质谐振器 Q 值 2014.02.28 原始取得 0088686.X 学院 的支撑结构 发行人目前拥有的上述 94 项专利中,92 项为原始取得,2 项为继受取 得,其中 92 项原始取得专利有 88 项为发行人自主研发并单独取得专利权, 4 项(ZL 2014 1 0070690.8、ZL 2014 2 0088686.X、ZL 2014 2 0088926.6、 ZL 2014 1 0070844.3)为发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合作研发共同取得的专 利权,2 项(ZL 2010 1 0557655.0、ZL 2012 1 0311117.2)继受取得的专 利系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自成都纽斯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取得。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发行人总经理的访谈确认,发行人目前拥有的 94 项 专利均为发行人依法持有并实际使用。 (二)发行人的各项专利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 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的情 形,说明发行人的各项专利权利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不确定性 1、发行人各项专利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所取得的 94 项专利当中,88 项为发行人自主研发并单独取得专利权,4 项(ZL 2014 1 0070690.8、ZL 2014 2 0088686.X、ZL 2014 2 0088926.6、ZL 2014 1 0070844.3)为发行 人 子 公司 与湘 南学 院合 作 研发 共同 取得 的专 利 权, 2 项( ZL 2010 1 5-7-129 0557655.0、ZL 2012 1 0311117.2)继受取得的专利系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自成都纽斯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方式 专利来源 研发团队 专利权人 原始取得(88 项) 自主研发 发行人 发行人 原始取得(ZL 2014 1 0070690.8、ZL 2014 2 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湘 0088686.X、ZL 2014 2 0088926.6、ZL 2014 1 合作研发 与湘南学院合 南学院共有 0070844.3) 作研发 成都纽斯达电 继受取得(ZL 2010 1 0557655.0、ZL 2012 1 有偿受让 子有限责任公 发行人 0311117.2) 司研发 经核查,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88 项专利均系由发行人自主研发人员及团 队研发取得,4 项合作研发专利由发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共同研发取得, 双方签订有合作研发协议,并由双方共同申请取得,继受取得的 2 项专利由 发行人自成都纽斯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取得,双方签订有专利转让协 议,发行人实际支付了转让对价并依法办理了专利转让备案登记。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各项专利来源和取得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是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合作方 合作内容 成果归属 有效期限 号 重庆大学通信 共建重庆大学高斯贝尔数字 成果共享,未经协商, 2011.11.10- 1 工程学院 电视技术研究实验室 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2014.11.10 成果共享,未经协商, 2005.08.08- 2 国防科技大学 高斯贝尔数字电视技术研究 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2020.08.08 2011.10.21 3 湘南学院 微波与无线技术联合实验室 未约定 起长期有效 基于宽带电力线通信技术的 清华大学所有,发行人 2012.03.07- 4 清华大学 室内多媒体传输系统项目 享有使用权 2016.03.31 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基于上述合作研发共计取得四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郴州希典 ZL 2014 2 实用 1 一种平面超宽带天线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88926.6 新型 郴州希典 ZL 2014 1 2 发明 一种平面超宽带天线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70844.3 5-7-130 功田陶瓷 ZL 2014 1 一种提高 TE 模介质谐振 3 发明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70690.8 器 Q 值的支撑结构 功田陶瓷 ZL 2014 2 实用 一种提高 TE 模介质谐振 4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88686.X 新型 器 Q 值的支撑结构 上述四项专利均由发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合作研发取得,专利权由发 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共有。 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四项合作研发专利均由发行人子 公司实际持有并使用,发行人子公司及湘南学院未授权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3、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的情形 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所持的 94 项专利当中,88 项 自主研发原始取得的专利均由发行人自有研发团队研发,上述专利的发明人 均为发行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存在对外兼职研发或涉及职务发明的情况。 4、说明发行人的各项专利权利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不确定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专利权证书》等资料,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知识 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经发行人总经理确认,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 94 项专利不存在纠纷或其他不确定性情况。 (三)说明发行人与相关机构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及研发进展及成果, 说明合作各方关于研发成果的归属约定,是否存在纠纷或其他争议,说明发 行人各项专利权利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合作方 合作内容 成果归属 有效期限 号 重庆大学通 共建重庆大学高斯贝尔数字 成果共享,未经协商, 2011.11.10- 1 信工程学院 电视技术研究实验室 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2014.11.10 成果共享,未经协商, 2005.08.08- 2 国防科技大学 高斯贝尔数字电视技术研究 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2020.08.08 2011.10.21 3 湘南学院 微波与无线技术联合实验室 未约定 起长期有效 基于宽带电力线通信技术的 清华大学所有,发行人 2012.03.07- 4 清华大学 室内多媒体传输系统项目 享有使用权 2016.03.31 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基于上述合作研发共计取得四 5-7-131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郴州希典 ZL 2014 2 实用 1 一种平面超宽带天线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88926.6 新型 郴州希典 ZL 2014 1 2 发明 一种平面超宽带天线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70844.3 功田陶瓷 ZL 2014 1 一种提高 TE 模介质谐振 3 发明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70690.8 器 Q 值的支撑结构 功田陶瓷 ZL 2014 2 实用 一种提高 TE 模介质谐振 4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88686.X 新型 器 Q 值的支撑结构 上述四项专利均由发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合作研发取得,专利权由发 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共有。 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四项合作研发专利均由发行人子 公司实际持有并使用,发行人子公司及湘南学院未授权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综上,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合作研发取得的专利不 存在纠纷或其他争议情况,不存在专利权利不确定性。 33、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卫星电视发射和接收装备产品 销售的具体情况,是否向个人销售,产品的终端用户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况。 回复: 本所取得了发行人关于产品销售情况的说明;检索了相关法律法规;并 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 经核查, 发行人卫星电视发射和接收装备产品主要包括直播星接收设备和卫星 接收机,直播星接收设备特指境内用户使用的卫星接收装置,卫星接收机指 最终销售至境外的卫星接收装置,发行人卫星接收机大部分直接出口至境 外,部分销售给国内贸易商,国内贸易商再出口至境外。 (一)直播星接收设备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别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5-7-132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广电运营商 3,256.17 88.22% 1,822.51 19.61% 926.75 49.16% 8,870.84 96.68% 零售客户 (专营服务 434.59 11.78% 7,469.89 80.39% 958.34 50.84% 305.05 3.32% 网点) 合计 3,690.77 100.00% 9,292.39 100.00% 1,885.10 100.00% 9,175.89 100.00%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直播星接收设备一方面通过中标各地广电 系统客户招标采购销售,另一方面通过个体经销商(专营点)销售,不存在 直接向个人销售的情况。 (二)卫星接收机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游客户类别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贸易商 1,137.52 911.00 1,336.38 境内客户 小计 1,137.52 911.00 1,336.38 电视运营商 563.39 1256.44 2,325.34 境外客户 贸易商 13,387.89 31,663.78 30,598.31 小计 13,951.27 32,920.22 32,923.65 合计 15,088.80 33,831.22 34,260.03 根据发行人卫星接收机境内主要客户的说明,上述贸易商采购发行人卫 星接收机后全部出口至境外市场。发行人卫星接收机不存在直接向境内个人 销售的情况。 (三)发行人销售直播星接收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在有线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 的通知》(广发〔2011〕71 号)文件规定,广电总局卫星直播管理中心(以 下简称“卫星直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负责 直播卫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全国用户统一管理。 同时,根据《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服务操作规程(试行)》,卫星直 播中心负责直播卫星服务的运行管理工作。在卫星直播中心的授权下,直播 卫星地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地接收设施的 5-7-133 销售和安装服务工作。在地方服务机构的授权下,专营服务网点(以下简称 “专营点”)负责受理用户申请以及接收设施专营、服务等工作;直播卫星 地方安装服务队伍(以下简称“服务队伍”)负责接收设施的上门安装。接 收设施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负责接收设施生产及配合供货和 售后服务等工作。广电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的用户可凭有效证件在专 营点购买接收设施,并在服务区域内使用。 对于生产企业,根据《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服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 16 条规定: 1、进入专营点销售的接收设施须具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直播卫星接收设 施入网认定证书。 2、机顶盒出厂前,应将机顶盒序列号、加密序列号印制成 5 份不干胶 条形码标签,其中 2 份分别贴在机顶盒和外包装盒上,并在包装盒内提供保 修卡。 3、机顶盒、卫星天线、高频头等设备在取得相关入网认定证书后,须 在设备及其包装盒上印制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业务标识、设备型号和入网认定 证书编号。 4、应制定与接收设施相适应的安装服务规范和使用要求。 5、应明确接收设施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保修期限应不少于一年。 6、应在本地区乡镇一级拥有维修服务网点,能满足维修需求。 按照《广电总局关于在有线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 的通知》(广发〔2011〕71 号)文件及《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服务操作 规程(试行)》规定,发行人上述产品当中,直播星接收设备应用于“户户 通”工程的经销模式为:先由发行人销售给个体经销商(专营点),再由个 体经销商(专营点)销售给消费者个体。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 8 题之回复所述,发行人进入专营点销售的接收 设施均已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直播卫星接收设施入网认定证书,同时,根据 《广电总局关于在有线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通知》 5-7-134 (广发〔2011〕71 号)文件要求,发行人已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 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进行了“户户通”机顶盒企业销售联系人信息备案并 取得“户户通”机顶盒开户授权。 据此,本所认为,发行人卫星电视发射和接收装备产品不存在直接向个 人用户销售的情形,发行人向专营点销售直播星接收设备的行为已按照现行 法律规定进行了必要的备案并取得相关授权,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34、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合作开展研发活动的具体成果及成果 使用情况、权利归属情况 回复: 本所查验了发行人提供的《合作研发协议》、《专利权证书》等资料; 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检索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并访谈了 发行人总经理。 经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合作方 合作内容 成果归属 有效期限 号 重庆大学通 共建重庆大学高斯贝尔数字 成果共享,未经协商, 2011.11.10- 1 信工程学院 电视技术研究实验室 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2014.11.10 成果共享,未经协商, 2005.08.08- 2 国防科技大学 高斯贝尔数字电视技术研究 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2020.08.08 2011.10.21 3 湘南学院 微波与无线技术联合实验室 未约定 起长期有效 基于宽带电力线通信技术的 清华大学所有,发行人 2012.03.07- 4 清华大学 室内多媒体传输系统项目 享有使用权 2016.03.31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基于上述合作研发共计取得四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名称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郴州希典 ZL 2014 2 实用 1 一种平面超宽带天线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88926.6 新型 郴州希典 ZL 2014 1 2 发明 一种平面超宽带天线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70844.3 5-7-135 功田陶瓷 ZL 2014 1 一种提高 TE 模介质谐振 3 发明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70690.8 器 Q 值的支撑结构 功田陶瓷 ZL 2014 2 实用 一种提高 TE 模介质谐振 4 2014.02.28 原始取得 湘南学院 0088686.X 新型 器 Q 值的支撑结构 上述四项专利均由发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合作研发取得,专利权由发 行人子公司与湘南学院共有。 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四项合作研发专利均由发行人子 公司实际持有并使用,发行人子公司及湘南学院未授权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不存在纠纷或其他争议情况,不存在专利权利不确定性。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盖章页) 5-7-136 5-7-137

乐霖娱乐签约_怎么签约网红公司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 (*)

最新评论

  • 访客 2022-08-02 21:17:22 回复

    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经发行人总经理确认,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 94 项专利不存在纠纷或其他不确定性情况。 (三)说明发行人与相关机构合作研发的具体情况及研发进展及成果, 说明合作各方关于研发成果的归属约定,是否存在纠纷或其

    1
  • 访客 2022-08-02 21:39:19 回复

    1% 50.10% 境内 3,714.12 51.18% 3,885.32 36.23% 4,014.85 60.56% 8,276.47 43.30% 天线 境外 53,943.47 39.79% 21,275.08 47.

    2
  • 访客 2022-08-02 19:13:19 回复

    人于 2016 年 1 月自成都纽斯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取得。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发行人总经理的访谈确认,发行人目前拥有的 94 项 专利均为发行人依法持有并实际使用。 (二)发行人的各项专利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3
  • 访客 2022-08-02 23:58:33 回复

    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及电子设备的研发、 13.40 技有限公司 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 山东磊宝锆业科 特种氧化锆制品研发;耐火原料、耐火材料及制品、不定型耐 4.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火材料的生产销售

    4
  • 访客 2022-08-02 21:41:50 回复

    实际从事的业 务均未超出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 (二)经核查,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 令 129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