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跟以往的世界杯相比,这届比赛对规则有了一定的修改,这些修改当中大部分都是小幅修改,如在某些原本应该中断比赛,判罚任意球的情况下让比赛继续;然而,有一项修改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引进门线技术。
在足球比赛中,进球有效的必要条件是球越过了球门线;而有时会出现足球被踢到球门线前后的区域,随后又离开球门的情况,比如足球先被打到横梁下沿,再砸到地面上(门线前后的区域),再弹离球门;此时,裁判往往需要判定球是先越过了球门线再离开,还是根本没有越过球门线;然而人眼的能力毕竟有限,有时裁判会把进了的球当作没进的,或把没进的球当作进了的,由此形成误判;此外,还有一类特殊情况,就是当球形成“擦门线球”(类似于乒乓球里的擦边球)的时候,球本身进没进都是个问题。
门线问题不但在联赛等比赛中时有出现,在世界杯足球赛的历史上也不止一次出现了。比如1966年世界杯决赛,东道主英格兰队对阵联邦德国队(当时东西德尚未统一,所以在此特别注明一下,以下不特别注明),比赛进行到加时赛时,比分还是2:2平,这时英格兰队的赫斯特起脚射门,球击中横梁之后弹到了门线靠内的地方,又弹出了球门,当值主裁判征求了助理裁判的意见之后认定进球有效,英格兰队也凭借此球取得了领先,并在终场前再进一球,4:2赢下比赛,夺得了冠军。
到现在为止,导致英格兰队3:2领先的那个球到底是不是真的进了球门仍然众说纷纭,因为当时的摄像机只拍到了一个距离球门相对远,并且角度也不好的镜头,而球到达的是进与未进的位置之间,因此这次判罚到底是不是误判成为了悬案。
再比如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1/8决赛,德国队与英格兰队的比赛中,上半场临近结束的时候,德国队以2:1领先;这时英格兰队的球员兰帕德的一次远射击中了横梁之后弹到了地面上,随后这个球被德国队的门将诺伊尔收住了;镜头显示,足球弹到地面上的时候已经越过了球门线,但当值主裁判并没有认定这个进球有效,这使得英格兰队带着一球落后的比分进入下半场,并在下半场由于急于扳平比分而冒险进攻,从而在后防线上留下了隐患;而德国队利用这一点再进两球,取得了胜利。
这次就是明显的误判了,据说这次误判成为了国际足联引进门线技术的直接原因。
竞技体育中,任何项目都可能出现误判或争议判罚(这里且不讨论裁判是不是故意误判的问题,暂假设误判是由于裁判能力不足和有心理倾向性而做出的),而减少争议判罚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引用科技手段(当然,像F1这样的项目本身就携带高科技设备),比如很早就被引用的录像回放技术,篮球、乒乓球、短道速滑等项目都时常通过录像回放判定争议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判罚;再比如先进的测量仪器,可以精确判定飞镖、冰壶等项目中被投掷物离目标点的远近。
有时录像也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更先进的科技成果就被引进到了比赛中,比如已经在网球领域使用了多年的鹰眼技术,它可以通过高清摄像机捕捉到不同时刻球的位置,并通过动画模拟出球的线路,由此判定出球在落地时有没有过线。羽毛球等项目也引进了这样的技术。
虽然国际足联在足球比赛规则的修改问题上历来以保守著称,特别是长期坚持由人(裁判)决定比赛结果的立场;但随着运动的发展,比赛的节奏和比赛过程中球的速率越来越快,裁判有时难以凭肉眼做出正确判罚,于是国际足联妥协了,足球运动终于没有保持住“清白”。
门线技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引进到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中的,该技术不仅能判定落地的球时是否越过了门线,而且还能判定在空中飞行的球是否越过了门线上方;如果越过了,那么主裁判的手表中的特殊装置将接到“进球”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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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E组第一轮小组赛,法国队与洪都拉斯队的比赛中,法国队的本泽马的一次射门被洪都拉斯队的门将巴利亚达雷斯挡进了本方球门,虽然他在球落地前将其捞了出来,但当值主裁判的手表还是收到了门线技术设备发出的“进球”信号,于是判定进球有效;洪都拉斯队的球员虽然提出了异议,但事实胜于雄辩,兰帕德式的球场冤案没有再次上演。
当然,在需要判罚时,高科技手段的使用往往是受到限制的,比如篮球比赛中,只有一部分判罚(如犯规的球员是普通犯规还是技术犯规,球员投篮时是否踩了三分线)能通过录像回放判定,而且这一部分判罚也不能总通过录像判定;再比如网球比赛中,球员可以对裁判关于球是否出界的判罚提出质疑,并申请挑战鹰眼(通过鹰眼技术重新判定),但单场比赛某名球员如果挑战鹰眼失败两次,就不能再挑战了。
足球运动就更是如此了,国际足联在门线技术应用之前就明确规定,“进球”信号对主裁判的判罚只起辅助作用,球到底进没进仍然由主裁判说了算。
而且直到现在,反对使用门线技术的呼声仍然很高,其中有一部分说法也不无道理。
比如“人决定论”派仍然顽强地认为球进没进应该由人决定,不能交给机器,这样才能保持足球比赛的魅力。不过魅力到底怎么丧失掉了?门线技术是影响球员发挥了还是影响观众收看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有这种技术,并且先入为主地反对它的话,球员和观众都不应该受影响吧!要说因为门线技术而“吃亏”的一方(如上文洪都拉斯队的球员)提出争议会耽误时间,打断比赛的连续性的话,如果没有门线技术的话,估计当值主裁判也会判定进球有效,这样洪都拉斯球员就不争了?而万一当值主裁判判定进球无效,恐怕法国队的球员会争得更厉害。当这项技术使用成熟之后,只要裁判不为判决耽误时间,打断比赛的连续性只说将无从谈起。何况国际足联也规定了,球到底进没进仍然由主裁判说了算。
再比如有人认为任何技术都不可能让判罚的准确率提高到100%,因此引进门线技术也没什么意义。这种观点只能说明意义没大到人们理想中的程度,意义其实还是很大的,因为判罚的准确性虽然不能提高到100%,但有所提高毕竟比没有好。裁判只是在必要的时候通过高科技手段判罚,降低占少数的错误率(应该明白一点,在绝大多数判罚都正确的情况下,只要将正确率提高很小的比例,错误率就会大幅度下降)。如果这种观点成立的话,当初引进助理裁判制度也是一种浪费了。
还有一种值得思考的观点:高科技手段无法广泛使用,特别是让欠发达国家在足球比赛中使用门线技术几乎是不可能的。
凭良心说,这种观点是对的。体育发展到现在,烧钱行动早已是家常便饭。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时,主办方往往要花费天文数字,甚至像希腊那样,为举办赛事(2004年奥运会)背上巨额的债务;斥巨资新建的体育场馆在赛后如何利用经常成为老大难问题,比如北京奥运会的某些场馆;虽然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可以间接刺激经济发展,如为比赛而修的基础设施可以在赛后继续使用,但为什么这些行动非得为了举办比赛才出现?何况有时基础设施也无法及时兑现,比如巴西政府计划在巴西世界杯之前投入使用的轻轨并没有全部按期竣工,遑论运营。
门线技术也是被巴西人诟病的巴西世界杯巨额花费的一部分;当然,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花钱购置设备,调拨相应的技术人才让重要比赛(如世界杯预选赛)应用门线技术不是太大的问题,而且花费可以通过让比赛结果更公正而间接弥补回来;但对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有这些钱的话,为什么不用于改善民生上?哪怕投入到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改进上,也比引进门线技术更值。
因此,反对者提出了疑问:同一个项目的正式比赛难道有的用门线技术,有的不用?特别是像世界杯欧洲区预选赛和世界杯非洲区预选赛这样同性质的比赛,难道要用不同的规则吗?
其实这没什么,《体坛周报》在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就指出,不同大洲的世界杯预选赛用不同的规则是习以为常的事,比如非洲区预选赛中具有的,关于足球打到树枝上的判罚方式就是一例。何况,早已引进了鹰眼技术的网球领域,由于资金问题,不同的大满贯赛事中有的安装了鹰眼,有的没安装也不是什么新闻。真要追求平等的话,先改改现在奉行的,无论按协会成员数平均分配,还是按协会总体实力均衡分配都不公平的世界杯足球赛各协会参赛名额分配方式吧。
总之,这些理论都有其道理,毕竟新生事物(其实从诞生之日起算的话,门线技术也不是新生事物了)的应用难免会有问题,也难免受到质疑;因此,门线技术的使用目前还要受到限制(甚至不加以人为限制,该技术的推广仍待时日)。
然而,反对门线技术的理论当中有一条毫无道理:误判也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
此言不出所料地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
不过这种理论到底哪里错了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误判也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本身正确不正确。
翻开世界杯足球赛史册,许多误判情况及其后续影响至今仍然被人们津津乐道:1954年世界杯决赛,匈牙利队的好球被判无效,因此失去了冠军;1986年世界杯1/4决赛,马拉多纳通过手球(上帝之手)帮助阿根廷队淘汰了英格兰队;1998年世界杯1/8决赛,阿根廷队和英格兰队各自通过一次假摔得到的点球让比分从0:0变成了1:0又变成了1:1;2002年世界杯小组赛,英格兰队通过假摔赢得的点球击败了阿根廷队;2002年世界杯淘汰赛韩国队接连在裁判的帮助下淘汰了意大利队和西班牙队;2010年世界杯1/8决赛,阿根廷队通过明显的越位球淘汰了墨西哥队,德国队由于英格兰队的进球被误判无效而淘汰了英格兰队……
当然,至今仍在讨论是不是误判的争议判罚也在其中,比如上文提到的赫斯特之谜;比如上文提到的1998年世界杯1/8决赛中,阿根廷队在2:2打平的情况下通过西蒙尼的摔倒让裁判罚下了贝克汉姆,由此淘汰了英格兰队,这次摔倒到底是不是假摔;再比如2010年世界杯决赛中的关于红牌的判罚……
这些误判或争议判罚给了人们无限的遐想空间和津津乐道的话题:如果1954年匈牙利队夺得了世界杯冠军,现在世界足球的格局会怎么样?如果1966年世界杯决赛,裁判判定导致英格兰队3:2领先的进球无效,德国队能不能挺到最后?如果1986年,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被判无效,英格兰队会不会淘汰阿根廷队,甚至最终夺冠?1998年世界杯上西蒙尼的那次摔倒到底是不是假摔?如果2002年世界杯1/4决赛中,裁判没有吹掉莫伦特斯的那个无问题的金球,西班牙队能不能提前八年杀入世界杯决赛甚至夺冠?如果2010年1/8决赛,兰帕德的那次关于门线的射门没有被吹,德国队还能不能击败英格兰队?如果……
由于无限遐想和津津乐道,误判确实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
但问题是,这能成为反对使用门线技术的理由吗?
首先,人们谈论“如果……那么……”到底有什么意义?毕竟讨论得再深入,得出的结论再正确,比赛的结果也无法更改,含冤出局的球队也就此含冤出局了。
那么,难道这些内容仅仅是一种谈资,或仅仅是为了吸引眼球吗?
当然不是,讨论足球史的意义除了能提供谈资和吸引眼球之外,更重要的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于前事正确之处予以继承,对于前事不正确之处予以改变。就拿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来说,西班牙队凭借传控足球夺得了冠军,那么西班牙队的风格就可以继承;阿根廷队由于中前场大牌球员堆积,中后场不甚强而出局,那么这种情况就值得改变——当然,继承不等于盲从,改变不等于尽弃,比如传控足球是否有效,还是要看使用者的能力和状况。
其实不光足球史,研究、学习整个体育史乃至整个历史最有意义的作用就是以史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如果说是为了增强民族自豪感,那历史不长的民族和国家研究历史干什么?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研究世界历史干什么?如果不能在“增强自豪感”时取前人之长的话,这种“自豪”跟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说“我先前比你阔多了”的行为有什么两样?);至于谈资和关注度,历史事件中,包括历史人物犯的明显的错误在内的各种焦点问题不是不能成为谈资或用来吸引眼球的材料,《三国演义》之类的名著正是这么来的;但这些只是副产品,何况能成为谈资的资料类型多的是,不一定非得用历史人物所犯的明显的错误。
当然,谈资和关注度体现了历史的魅力,那些错误——15世纪的葡萄牙王室错误地拒绝了哥伦布向西航海的方案,明清两代皇帝错误地把四书五经和八股文当作科举的独木桥,柯西错误地认为伽罗华的群论无用,拿破仑错误地认为蒸汽机船不可能运行,勒夏特列错误地认为合成氨工业不安全,孟德尔的遗传学理论被错误地束之高阁,19世纪末欧洲的绘画界错误地认为梵·高的画没有价值……都是人们至今仍然津津乐道的话题,人们一次又一次地讨论如果某某某没犯什么错误的话会怎么样。
对于争议问题也是如此:汉武帝该不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郑和该不该下西洋?伽利略该不该离开帕多瓦大学?拜伦该不该抛却《唐璜》去希腊作战?DDT该不该被推广使用?耗资巨大的登月行动该不该进行……
即便是含冤而死的人——苏格拉底、希帕索斯、韩非、塞尔维特、莫尔、伽利略、拉瓦锡、瓦维洛夫……他们的遭遇也很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被人们一遍又一遍地讨论,一遍又一遍地重新假设,一遍又一遍地扼腕叹息……
但我们难道因此就觉得历史人物的错误也是历史魅力的一部分,甚至冤屈也是历史魅力的一部分,从而拒绝可以在后世避免错误的办法吗?这么想的人有没有考虑过当事人的感受?就算关注的结果是同情,时光不能倒流,把注意力局限在同情上又有什么意义?特别是在军事领域,导致大量军士(甚至炮灰)惨死的指挥官部署错误可能是最有魅力的错误了,人们难道在扼腕叹息之外,不谋求以后别再犯类似的错误?何况这些错误当中很多不光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更会影响后世人们的生活状况!
足球史也是这样,人们在津津乐道那些误判的时候,谁考虑过输球方球员和球迷的感受?谁考虑过让本来可以晋级的球队淘汰会对足球发展产生什么影响?当然你可以说,影响没那么大;但复仇者觉得,能关注门线技术是否该使用这个问题的人不是足球圈内的人士,就是球迷。那么,如果你是球员,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效力的球队身上?如果你是俱乐部管理者,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的俱乐部的球队身上?如果你是足球协会成员,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的国家或家乡的球队身上?如果你是球迷,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支持的球队身上?就算考虑了输球方球员和球迷的感受,如果在扼腕叹息之外不想办法避免以后的足球比赛再出现类似的误判,这种扼腕叹息又有什么意义?难道要让足球人一代又一代地扼腕叹息下去?
换一个角度讲,既然误判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那么误判也没有理由不是其他体育比赛魅力的一部分(事实也正是如此,就拿篮球来说,在刚刚结束的2013——2014赛季NBA季后赛中,裁判在某些场次的误判为各方球迷所诟病,人们不止一次地提出“如果……那么……”的假设,而时隔二十年,1993——1994赛季NBA季后赛东部半决赛,芝加哥公牛队与纽约尼克斯队的第五场比赛中,公牛队球员皮蓬在关键时刻被判犯规,这次判罚到底该不该判至今仍然存在争议,这次判罚引发的蝴蝶效应也一直为人们所遐想;再比如击剑,2004年奥运会男子花剑团体决赛中,当值裁判七次做出误判,把中国队的得分抹杀,导致中国队输给了意大利队;再比如体操、跳水等打分项目,裁判的主观感受和个人感情往往对比赛结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讨论至今的争议情况不胜枚举)。而有些项目(如田径、射击、速度滑冰、冰壶、飞镖、定点跳伞)当中,裁判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甚至没有裁判的话比赛就无法进行,同时这些项目很少出现误判或争议判罚,难道为了提高这些项目的魅力,应该通过禁止使用精密的测量设备等方法,让其裁判出现误判或大家都看不出是对是错的判罚?
再假设一下,如果有人研究出了一种培训裁判的方法,该方法可以让裁判在足球比赛中凭借肉眼就能准确判定出高速飞行的球是否越过了门线(哪怕是在赫斯特之谜中的那种情况之下)的话,总不能说,应用这种培训方法会让足球比赛的魅力减少,并且为了不让魅力减少,不能通过这种方法培训裁判吧!
因此,“误判也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不能成为阻止门线技术的理由。以前没有足够高的技术,球场冤案发生了也就没办法了;但是现在在可以引进门线技术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本着以史为鉴的观念,予以引进呢?
当然,门线技术毕竟有制造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问题,而且竞技体育需要让公平和效率兼顾,所以它具体使用在哪些比赛中,还是要看比赛更加公平带来的潜在收益能否超过购置、使用门线技术的设备所花费的成本——估计不把钱投资在门线技术上,各大足联和豪门俱乐部的预算也不可能用到叙利亚难民等人身上,与其泡沫化地对转会费进行投资,倒不如让重大比赛更公平一些。
因此,误判魅力论休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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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技术使用成熟之后,只要裁判不为判决耽误时间,打断比赛的连续性只说将无从谈起。何况国际足联也规定了,球到底进没进仍然由主裁判说了算。再比如有人认为任何技术都不可能让判罚的准确率提高到100%,因此引
球迷,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支持的球队身上?就算考虑了输球方球员和球迷的感受,如果在扼腕叹息之外不想办法避免以后的足球比赛再出现类似的误判,这种扼腕叹息又有什么意义?难道要让足球人一代又一代地扼腕叹息下去?换
主裁判说了算。而且直到现在,反对使用门线技术的呼声仍然很高,其中有一部分说法也不无道理。比如“人决定论”派仍然顽强地认为球进没进应该由人决定,不能交给机器,这样才能保持足球比赛的魅力。不过魅力到底怎么丧失掉了?门线技术是影响球员发挥了还是影响观众收看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有这种技术,并且先入为主
比赛难道有的用门线技术,有的不用?特别是像世界杯欧洲区预选赛和世界杯非洲区预选赛这样同性质的比赛,难道要用不同的规则吗?其实这没什么,《体坛周报》在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就指出,不同大洲的世界杯预选赛用不同的规则是习以为常的事,比如非洲区预选赛中具有的,关于足球打到树枝上的判罚方式就是一例。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