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文/图 本报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曹江红
昨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首次借助其新浪官方微博视频,直播了被告人牛某伟等6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的庭审过程。网民通过新浪网法院频道、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官方微博“司法公开”栏目及官方微信“微博直播”栏目,实时观看庭审过程并参与互动。据介绍,这也是我省基层法院首次采用微博视频直播庭审案件。
案件:开办“三无”小化工厂污染环境
新华区法院此次直播的是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刑事案件。整个庭审直播持续将近两个半小时,以视频形式全景展现了庭审过程,视频中从现场五个角度,对案件情况进行直播,看直播的人可以一目了然地观看案件整个庭审过程。并在微博中不时通过文字和视频联合的方式,播报庭审进展。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14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牛某伟从被告人武某某处多次购买山西省大同市某药业有限公司的异辛酸钠、异丙醇、水的混合废液(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通过被告人王某某、牛某义、牛某新在石家庄市藁城开发区某村村东开办的“三无”小化工厂,在没有办理营业手续、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雇佣田某某等人对该废液进行加工,并将在加工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渗坑,严重污染环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牛某伟、武某某、牛某新、牛某义、王某某、田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放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六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牛某新、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宣布将择期宣判。
阅读量达1.5万次 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
为了做好这次视频微博直播,新华区法院在其官方微博进行了预告。直播期间,新浪直播微博阅读量达到近1.5万次,微博转发340次,评论273条,收到110个“赞”。
运用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视频直播,是新华区法院一次司法公开、阳光庭审的深入尝试。今年8月2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通过该院新浪官方微博,全程视频直播了高某诉石家庄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庭审过程,成为河北省首家运用微博视频直播庭审的法院,备受粉丝和社会公众的关注与高度认可,进一步推进了司法公开化透明度。这一措施,全市将普遍进行推广。昨日,新华区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运用微博进行庭审视频直播的基层法院。
微博视频直播不仅提升了庭审直播的关注度,还增加了法院与网友之间的互动。网友“三月”询问:“这样的案例适用什么法律?”网友“明天”询问:“环境污染案件,犯罪嫌疑人都会判什么罪?”新华区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及时解答网友疑问,并以文字形式发布与庭审有关的法律、法规,让关注庭审的网友更直接、更清楚地看懂庭审,使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得以强化。
网友“蓝色柠檬树下树”留言:这么接地气的案子,我也是很少见!
网友“毛毛小猪油”留言: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重视此类案件直播,为新华区法院点赞!
网友“兜着转3191”留言:直播现场,果然真是不同凡响!
网友“葑念久了你四四”留言:我觉得直播庭审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网友“芯VIPc”留言:期待最后的结果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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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首情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没有当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文/图 本报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曹江红 昨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首次借助其新浪官方微博视频,直播了被告人牛某伟等6人涉嫌污
营业手续、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雇佣田某某等人对该废液进行加工,并将在加工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渗坑,严重污染环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牛某伟、武某某、牛某新、牛某义、王某某、田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