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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8,207,773.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33,657,398.17元,扣除2022年已分配的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112,021,290.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89,843,881.43元。
公司以2022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27,584,14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62,259,741.43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特征决定了煤炭在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近年受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影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行业景气度回升,后续煤炭长协定价、能源保供、进出口政策等将有效抑制煤价的大幅波动,煤炭价格将回归稳定区间内。长期以来,公司以优质的炼焦煤、动力煤产品及服务,赢得了煤炭用户的广泛赞誉,以诚信经营和良好的业绩获得了权威机构认定的“AAA级”企业信誉等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显著提升,区域市场地位基本保持稳定。
当前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下,我国加快了能源革命进程,加速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比重,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结构低碳化明显加速,能耗“双控”管理更趋严格,能源产业现代化程度持续提升。煤炭行业顺应能源发展形势,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火力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太阳能发电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江苏徐州生产基地拥有3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729万吨/年;新疆基地拥有1对煤炭生产矿井,产能由120万吨/年核增至180万吨/年;4对矿井核定总产能909万吨/年;煤炭品种为1/3焦煤、气煤、肥煤、不粘煤,是优质炼焦煤和动力煤;公司所属选煤中心洗煤厂生产能力达820万吨。公司原煤、洗煤共实现销售收入879,913.4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0.57%。公司火电装机容量为820M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共202MW,报告期内除内部自用外,电力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69,212.3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3.57%。公司铝加工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报告期内铝产品加工实现销售收入180,670.0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4.49%。公司自营铁路181.9公里,年运输能力为1300万吨;公司所属拓特机械制造厂从事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和修理,年设备制修能力18000吨。公司自营铁路及拓特机械制造厂等在加强公司内部服务同时,加大走出去发展力度。2022年度,公司自营铁路运输及设备制修等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7,102.9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37%。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煤电铝运一体化产业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0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煤炭》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0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能源”)以2022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元(含税)。
●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8,207,773.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33,657,398.17元,扣除2022年已分配的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112,021,290.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89,843,881.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7.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271.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7,584,1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盈利状况、投资安排、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0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自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明益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明益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拟定2023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应参加表决委员4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2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独立性原则,完成了公司所属企业年度报告审计业务,客观、公正、及时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安永华明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0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财经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迄今为止,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依法决策,规范运作。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守安全、稳生产、提效益、推改革、促转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亦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审核意见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会议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关联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0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5人,董事长毛中华先生、董事张少平先生、向开满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蔡蔚先生、独立董事吴娜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张付涛先生书面委托董事毛中华先生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魏臻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吴娜女士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及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毛中华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及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2名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认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等事项,此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05]公告《上海能源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2年度独立董事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8,207,773.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33,657,398.17元,扣除2022年已分配的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112,021,290.00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89,843,881.43元。
公司以2022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27,584,14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62,259,741.43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06]公告《上海能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详见公司[临2023-007]公告《上海能源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08]公告《上海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0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2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末,经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上半年度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关决议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5,307.43万元的基础上,公司下半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3,327.84万元,全年合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8,635.2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共计提2022年上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5,307.43万元,详见公司[临2022-038]公告《上海能源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经测试,2022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894.26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790.87万元,本年末需补提坏账准备103.39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等因素。
(1)铝加工产品转回减值准备916.97万元。2022年底铝加工产品存货账面余额22,433.03万元,可变现净值为23,350.00万元,2022年底需转回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916.97万元。
(2)闲置材料计提减值准备106.29万元。公司一批进场处置闲置材料,账面价值437.96万元,现行挂牌价格331.67万元;截至2022年底,该批物资尚未成交。根据谨慎性原则,依据挂牌价格,2022年底计提减值准备106.29万元。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铝板带厂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596.35万元。公司所属铝板带厂由于产能未能充分有效发挥,经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其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铝板带厂固定资产的评估结果,2022年底铝板带厂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596.35万元。
(2)闲置设备计提减值准备11,161.11万元。受公司矿井智能化改造更换、井下生产条件等影响,公司一批综采工作面设备、生产辅助设备等处于闲置状态。受该类设备使用局限性较大、难以移动回收等因素影响,资产的未来可收回金额显著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批闲置设备的评估结果,2022年底计提相关闲置设备减值准备11,161.11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苇子沟煤矿项目相关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10,277.67万元。苇子沟煤矿项目受智能化矿井建设要求以及安全方面投入增加等的影响,预计实际工程投资总额较原投资概算增加幅度较大;同时由于新疆地区气候、交通、自然条件等原因影响,预计项目建设周期大幅增加,项目资金成本占用多,原部分投入设施老化,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苇子沟煤矿项目相关资产组(包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采矿权)的评估结果,2022年底苇子沟煤矿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9.05万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6,112.08万元,采矿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966.54万元。
三、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327.8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下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54.2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本次资产减值,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3月2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0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公司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煤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除在某些生活、生产辅助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他依赖,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已经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的表决中,公司7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2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2022年底,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公司存款余额为26.53亿元,年度存款利息收入1,136.41万元;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为3.61亿元,年度贷款利息支出1,467.66万元。
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存款、贷款及授信情况,具体见下表1、表2、表3:
表1: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表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表3: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算完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材料、配件、设备买卖事项实际发生额较预算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外购动力煤,受采购量及采购价格影响,实际发生额较预算减少;二是公司压缩投资支出,同时部分设备仍处于采购过程,造成较预算减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及建筑物、构筑物、基建维修低于预算金额,主要原因是: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关联方仅中标第一标段,导致关联交易预算结余。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
单位:万元
2023年关联交易预算较2022年关联交易发生数增加6.9亿元,主要原因为:预计2023年自中煤能源所属公司采购材料、设备及配件等10亿元,较2022年度增加3.3亿元;根据公司2023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安排,工程建设较2022年增加2亿元;2023年公司新增向中煤西部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煤炭关联交易1亿元。
2023年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五亿元。2023年具体存贷款使用额度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而定,未在上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额度内反映。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安排
公司经与各关联方协商一致,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之间已经签署的《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基础上,以如下方式处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1、公司继续执行尚未到期的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1)综合服务费、接受劳务、宾馆及后勤服务类: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下属江苏大屯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更名为江苏中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矿井水及工业废水处理委托运营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下属徐州大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原料和服务供应协议》。
(2)土地使用权租赁类: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3)材料、配件、设备买卖类: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订的《龙东煤矿资产委托运营及煤炭供应协议》;公司与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材料、配件、设备买卖协议》;公司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下属徐州大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原料和服务供应协议》。
(4)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及建筑物、构筑物、基建维修类: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下属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设计、监理、地质钻探、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协议》;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下属中煤大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铁路设施维护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维护服务协议》;公司与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5)电力供应、材料及设备销售、提供劳务类: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服务协议》《煤、电供应协议》。
2、公司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1)电力供应、材料及设备销售、提供劳务类:公司下属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煤西部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新签订《煤炭买卖协议》。
(2)综合服务费、接受劳务、宾馆及后勤服务类: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煤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大屯煤电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大屯煤电公司下属中煤大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铝铝业有限公司、甘肃灵南煤业有限公司、徐州大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
中煤集团所属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平朔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朔州市平朔矿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朔州市平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煤华昱装备维修有限公司、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煤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中煤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中煤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中煤正辰建设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国煤炭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中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煤物资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中煤新集利辛矿业有限公司、中煤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安徽智谷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水泉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南阳坡煤业有限公司、山阴炫昂建材有限公司、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山西保利铁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保利裕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中煤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煤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中煤电力有限公司、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翼诺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中煤能源所属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电气有限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华中能源有限公司、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天津中煤能源华北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中煤晋北销售有限公司、中煤西部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中煤销售太原有限公司、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中煤能源山东有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韩咀煤业有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中煤能源(本部)联营公司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大屯煤电公司:1970年成立,系经国务院批准由上海市开发建设,前身为大屯煤矿工程指挥部;1983年由上海市属企业划为原煤炭工业部直属企业,更名为煤炭工业部大屯煤电公司;1997年改制为大屯煤电公司;1998年,划归原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现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269.92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原煤开采、煤炭洗选、铁路运输,煤炭销售的投资与管理,火力发电,发电设备检修,机械修造、地质勘探、勘察设计、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土木建筑工程,计算机开发、应用、技术服务,通信工程安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动物养殖,植物种植,信息服务等,(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和餐饮,公路运输等。
2、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大屯煤电公司全资子公司。原名徐州大屯煤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变更为徐州大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致力于能源综合服务商建设,长期专注于勘测、监理、设计等3大板块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煤炭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勘察、测量、监理、咨询、地质勘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备监理。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
3、江苏中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大屯煤电公司全资子公司。1972年成立,原名大屯煤电公司铁路工程处,2018年1月29日改制为江苏大屯煤电铁路运输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4月18日更名为江苏大屯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8月23日更名为江苏中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施工,节能工程施工,工程设计活动,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等。
4、中煤大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系大屯煤电公司全资子公司。1972年3月成立,原名大屯煤矿工程指挥部建筑工程大队;1978年12月,更名为建筑工程处;1988年初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定名为大屯煤电公司建筑工程处;1997年更名为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17年改制为中煤大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8月为转型发展,改名为中煤大屯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铁路运输维护,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辅助,货运火车站(场)建设、运营,土木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水泥制品、锯削工具、钢材、建筑五金的销售,木制品加工,模具租赁,地质勘探,工程勘察,地质工程测绘,市政公用工程,矿山工程,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国内贸易。资质等级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承包三级。具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徐州大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原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19年底改制后成为大屯煤电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矿山设备、防爆电器、锚固剂、钢塑复合网、托辊、钢带、矿车、工矿灯具、皮带机、风筒、蓄电池、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配件、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与技术服务,起重机、气体压缩机专业修理、安装,工矿工程服务,矿山施工,采矿建筑设施,密封用填料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洗选精煤,建筑材料、橡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及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劳保用品生产、加工等。
6、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由中煤集团(持股比例为9%)和中煤能源(持股比例为91%)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含: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
7、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原国家煤炭工业部机械制造局,1988年7月改制更名为中国煤矿工程机械装备集团公司,1999年5月并入中煤集团,2006年8月中煤集团重组改制设立中煤能源,中煤集团将中煤装备的全部权益注入中煤能源,成为中煤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煤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2886790.92元,主要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工程行业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安全技术装备的设计、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备品配件的生产、经销;进出口业务;与矿业工程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推广;矿井工程及装备的技术改造和咨询服务;矿用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设备租赁等。
8、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958年10月成立,原名北京煤矿机械厂;2006年6月,进行公司制改制并更名为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中煤集团重组改制设立中煤能源,中煤集团将中煤装备的全部权益注入中煤能源,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煤能源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煤集团。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193.4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液压支架、单体支柱、装煤机、洗选设备、配件、集装箱;销售钢材、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开发;维修液压支架。
9、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张家口煤矿机械厂,2000年5月,进行公司制改制并更名为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后划归中煤能源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更名为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中煤集团重组改制设立中煤能源,中煤集团将中煤装备的全部权益注入中煤能源,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煤能源间接拥有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煤集团。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46854469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矿山机械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制造,钢铁冶炼、铸造,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未取得专项审批的商品除外),产品设计,咨询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培训,公路运输、装卸,废旧物资收购(不含有色金属),设备安装、修理,管道安装,工业炉窖的修理、安装,广告业务。
10、中煤电气有限公司:系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2002年10月成立,2009年10月,经朝阳工商管理局核准原“北京中煤电气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煤电气有限公司”。2010年11月迁至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林河大街9号继续经营。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952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包含加工、制造高低压控制柜、开关柜、开关控制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专业承包;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呼叫中心、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11、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中煤集团所属子公司。由国投煤炭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和淮南市煤电总公司于1997年以发起方式设立。淮南市煤电总公司后更名为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054.1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259054.18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有:煤炭开采及洗选加工;火力发电;煤炭铁路运输,矿区铁路专用线的运营、管理;煤炭购销业务;矿用设备的加工、销售、安装和维修;货物运输及仓储,集装箱装卸,车辆维修,建筑工程、路桥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等。
12、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系中煤能源所属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6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煤炭企业管理;焦炭、煤炭制品、矿产品、化肥、化工产品、机电设备、矿用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13、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中煤集团全资子公司,是集工程投资、施工、监理、咨询、煤炭生产、矿山生产运营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2个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9个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2个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36个专业承包施工资质;4个监理、造价咨询等甲级资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52580460.22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与总承包;工程监理、安全评价;工程咨询与技术服务等。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是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签订协议。定价政策和依据: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按政府或行业定价执行;无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既无政府或行业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其定价依据是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交易商品或劳务价格;不能按上述方法确定价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机构,原则上以中介机构出具的价格咨询报告为定价依据,确定交易商品或劳务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公司对大屯煤电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除在某些生活、生产辅助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他依赖,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本版导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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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006]公告《上海能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